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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释义

机构简介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主要职责

①拟订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受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②研究分析境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态势,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③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他调控政策的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检测工作。

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⑤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利用外资项目;安排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⑥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宏观指导产业技术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⑦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规划、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第三产业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协调发展。

⑧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全市的援藏和对口支援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协调。

⑨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社会事业、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⑩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提出控制全市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宏观调控建议;参与证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重要物资的总量平衡计划;管理市重要物资储备,指导和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⑿组织编制并实施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生态保护、污染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等年度计划。

⒀归口和管理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和管理市经济信息中心、市园区管理办公室和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办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会议组织、机要档案、保密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2、政工科

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机关老干工作。

3、发展规划与法规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承办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工作;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承办需国家、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工作;承办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办内资企业技术改造使用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有关工作,承办核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事项。

4、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承办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承办全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项目的审核(备案)和申报工作。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协调有关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的实施;承办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6、行政审批科

(加挂固定资产投资科和株洲市利用外资办公室牌子)

对外统一受理和回复项目审批事项,对内牵头协调项目审批事项;监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含利用外资项目库);提出全市重点工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组织项目论证并进行项目备案、审批、审核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及安排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编制利用外资的年度计划和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控制计划及备选项目;承办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确认的审查上报工作;承办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论证、备案、审批、审核或申报工作。提出全市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并组织指导、协调实施。

7、农村经济发展科

(加挂株洲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扶贫、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申报和衔接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行业发展项目工作。

8、工业交通能源科

(加挂株洲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定工业、能源、交通等行业发展计划;承办全市工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交通、能源等项目的审核或申报和审批核准工作;安排、申报技术改造投资资金;承担国家和省安排我市的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承办株洲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第三产业发展科

(加挂株洲市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财政金融贸易科牌子)

编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规划和政策建议;承办全市第三产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承办第三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好全市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参与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承担株洲市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全市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及相关体制改革工作。

10、科技社会发展科

承办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并协调其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申报和下达全市科技、社会事业等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有关审批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

11、经济技术协作科

(加挂株洲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株洲市援藏和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

承办全市援藏和对口支援的工作,编制援助年度计划,筹措落实援助资金,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办全市重大经济技术协作与区域经济协作以及内联引资的有关工作。

12、纪检监察室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13、株洲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指导、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投标活动的“同城合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核准其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包括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依照权限对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直属机构

1、株洲市经济信息中心

(副县级事业单位,18名全额事业编,内设办公室、经济研究预测科、网络建设科、信息化推进科四个科室,归口市发改委领导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全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推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发和建立大型数据库,为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负责“株洲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维护、管理,组织各类信息资源上网。

负责全市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宣传等工作,组织信息化的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应用培训。

负责对全市信息机构和信息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信息经营单位和信息工程单位资质的管理。

做好全市经济运行的分析预测、重大问题的研究和信息服务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现更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株洲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副县级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6名,主任(副县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

贯彻执行有关园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园区的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园区建设;负责省级园区的申报、考核工作;负责审定园区引导扶助资金项目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株洲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副县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主任(副县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1名)

负责编制全市重大前期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重大前期项目的收集、整理、策划和开发工作,建立全市重大项目信息库;受市发改委的委托,负责全市年度重点项目的确定和申报;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年度计划和经费的申报;统筹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开发工作,牵头制定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开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两型办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领导分工

曾侃融:市发改委主任、市两型办主任,负责市发改委市两型办全面工作。

陈玉明:市发改委副主任、市两型办常务副主任,主持市两型办日常工作。

刘 蓉:市两型办副主任,负责综合改革工作,分管改革政策科。

刘湘元:市发改委委员,协助分管规划项目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

胡德宝:市发改委委员,协助分管机关秘书、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协调筹资、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提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

2、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专项规划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3、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确定株洲市核心区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并对其规划选址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重大“两型”项目、长株潭一体化项目的前期工作。

4、指导、协调全市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以及生态绿心和湘江生态经济带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5、会同有关部门筹集、管理市“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市域内资源补偿、生态补偿、污染补偿等方案。

6、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与株洲相关的工作,并实行检查监督。协调审查有关部门、县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7、组织实施对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指导县市区相应机构的业务工作。

8、组织系列创建活动和相关理论研究活动;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推介;负责组织专家和顾问组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咨询。

9、承担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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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2: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