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老虎 |
释义 | 周正龙,男,陕西省镇坪县农民。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陕西猎人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网友、虎专家、法律界人士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并引发中国乃至世界的关注。因此其得名周老虎。 中文名:周正龙 别名:周老虎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55年 籍贯:陕西省镇坪县 人物简介周正龙,1955年生人,陕西省镇坪县文彩村人。在文采村,周正龙是个颇具争议的人物,他是个不错的猎人,曾一天打过一拖拉机野猪,但村民也反映他欺骗外地人,为钱与亲哥哥反目。其实,周正龙并不是土生土长的文采村人,他出生在镇坪县上竹乡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猎人。1980年,周正龙搬到了文采村,成为一位“上门女婿”。据周正龙称,他20岁就开始打猎。20世纪70年代,他是大队打猎队的一员。那时候,他主要是打野猪,理由是因为野猪经常吃农民的庄稼。对于自己“杀猪”的辉煌战绩,周正龙直言不讳,“我一天就打了一拖拉机野猪,总共有10多头。”周正龙说,“当时队上给我记工分,打一头野猪计15个工分。” 2005年以前,周正龙还经常上山打野猪,不过那时打到的野猪,就由他自己处置。按周正龙的说法,打到的野猪,他以8元一斤的价格卖掉,一个月都能赚到两三千元。不过,一年之后,他只有10月、11月和12月打猎,其他时间,他同样需要干农活。 和其他村民一样,周正龙也到外面去闯过。有整整两年,周正龙没有打猎,先后到过广东和上海等地做建筑工。那以后,周正龙回到了他习惯的大山里。 2007年10月陕西省镇坪县农民周正龙声称在野外拍得华南虎照片,从而引起华南虎事件。 2010年元月,因“华南虎”事件而名噪一时的周正龙仍旧坚称自己没有骗人,他说自己于2009年9月上山再次看到老虎,可惜准备好的相机没电了。周正龙花20万元盖了一栋小洋楼,其中6万块钱是问亲戚朋友们借的,他极力否认盖楼的钱来自于“虎照”事件所带来的经济收入。 性格特点周正龙的性格孤僻、古怪,村里没有一个朋友。 家庭背景妻子:罗大翠,1981年与周正龙结婚。 女儿:周鑫,西安上大专,3年花了7万元,毕业几年也没找到工作,后考入当地的一个电站 儿子:周松,高中毕业,去河南的一个技术学校读了1年,偶尔给人开开挖掘机,多数赋闲 妻弟:谢坤元,中共党员,镇坪县经贸局局长。为周正龙提供照相机、胶卷,并帮助周正龙冲印虎照 此词条源于“正龙拍虎”事件,详细内容请参见词条正龙拍虎 由于此次造假事件影响的广泛性,特别是通过现代网络媒体的迅速传播,使这一事件充分融浸了民众的情感和思辨,“周老虎”也一度成为了造假的代名词。故而,由此事件演绎出的汉语新名词“正龙拍虎”。 华南虎假照事件2007年 10月3日:周正龙称拍到华南虎照片。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引来网友质疑。 10月23日:省林业厅派人和周正龙赴京汇报华南虎相关情况。10月24日:国家派遣专家赴镇坪查华南虎资源情况。 10月29日:周正龙拍摄的胶卷、放大的彩照,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公布 11月16日:网友称“华南虎”原型为年画。义乌年画厂证实曾生产过。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不会越位对虎照进行鉴定。 12月19日:国家林业局责令陕西林业厅重新鉴定华南虎照片。 12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已启动虎照鉴定工作。 2008年 1月14日:国防科大宣布三维测量结果:“周老虎”是纸老虎 2月4日:省政府通报批评省林业厅,林业厅就草率公布发现华南虎信息致歉 4月10日,镇坪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撤 6月23日,郝劲松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林业厅 6月24日,传周正龙被警方带走,已坦白作假:虎照原型是张老虎图片 6月29日,周正龙承认虎照是假,13官员被处理。 9月27日,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一审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一审后周妻表示将上诉。 11月17日,周正龙案二审开庭,经12个小时的庭审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周正龙的上诉,维持原判。2009年 坚信周正龙所拍老虎为真而被称为“挺虎派最后一人”的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向记者透露,周正龙于2009年10月、11月又先后发现了大量老虎脚印。 2010年 2月6日,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刘里远称周正龙又发现老虎脚印,并且已经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诉书。 并称,周正龙委托以顾玉树律师为代表的五人律师团,已经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诉书,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政法委递交了申诉信。 事件影响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周正龙拍摄虎照造假,13位大小官员受到处分。 2008年7月,陕西副省长赵正永深有感触地说,“华南虎照片事件”发生在陕西,影响在全国,全世界,危害严重。 被取消缓刑收监陕西省镇坪县55岁的农民周正龙2008年被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考验期3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诈骗所得。 2010年5月2日,突然传来周正龙被法院带走的消息,经调查证实,周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缓刑,收监服刑。等待他的,将是“两年差两天”的未服刑期。 2010年5月2日,“挺虎派”代表人物、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告诉记者,华南虎事件主角周正龙被法院带走了,被带走调查的原因是周正龙在缓刑期间没有及时汇报思想和活动的情况。 语录1、谈拍假虎照动机:“县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个领导还专门开车三次到我家,让我去找华南虎。” 2、谈虎照事件发展:“后来的事情都是县里给安排的。” 3、谈坚持是真虎照:“这件事我做错了。” 各方评价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中国“二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下,二审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这起轰动全国长达一年之久的“正龙拍虎”事件,有了尾声。周正龙罪或非罪,司法能否揭开背后鲜为人知的内幕,都随着二审的终结而尘埃落定。 一个独特的观点是,周正龙案的一路演变,让人们多了一个观察中国司法现状的“显微镜”:周正龙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确是个进步,遗憾的是,违背常理的辩护律师,欲求旁听而不可得的周正龙妻子,一审判决中的疑点,都让这起案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而这,又激发了人们对二审更强烈的关注。 还有人站在中国法治建设30年的背景中,点明了这种高关注度所折射出的进步意义:人们期待一个权威的司法系统能够还原真相,能够成为化解社会争议的最高凭依,能够成为捍卫公民权利的最后倚仗。 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司法是评判周正龙行为的最后依据,司法还承担着保障周正龙面对公共媒体说话的权利,以及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责。古语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让周正龙在法庭上,面对着公共媒体说话,公众的疑窦自然烟消云散。” 有人针对周正龙再度申诉认为:当年,“挺虎派”并没有全部因“虎”牺牲,虽然倒下了几个“抛头露面”的,更有一些人仍然是“风光依旧”,他们没有也不会因为“周氏老虎”的倒下而“分道扬镳”,而是时时刻刻的在图谋着翻案,其目的是要达到:最好能“扬眉吐气”,至少也能“恢复名誉”,这次周正龙的”重出江湖“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权力和利益是永恒的,“因虎牺牲”的还在念念不忘重掌权力,他们需要证明自己的“正确观点和立场”;“侥幸脱身”的期翼当初着力打造“老虎出山”的重头戏绝非“梦幻”,他们需要重新“挺直腰杆”。 相关链接此词条源于“正龙拍虎”事件,详细内容请参见词条正龙拍虎 由于此次造假事件影响的广泛性,特别是通过现代网络媒体的迅速传播,使这一事件充分融浸了民众的情感和思辨,“周老虎”也一度成为了造假的代名词。故而,由此事件演绎出的汉语新名词“正龙拍虎”。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