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释义 | 机构成立概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6号)和《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0]7号),设立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调整加强综合协调、政务服务及应急、督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有关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各级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民投诉的受理和承办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十二)负责政府法制、台湾事务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事务工作和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办公室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保养;参与组织安排区政府及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和区政府领导的有关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文秘科承办上级来文来电;承担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具体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承担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的有关会务组织安排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秘书一科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文字服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政府领导提出决策性建议;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二科为分管经济和农业等方面工作的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秘书三科为分管城建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工作的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综合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信息科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周村政务信息》,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信息。 财务科负责办公室预算经费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 总值班室承担区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协助协调区政府领导主要活动,负责处理值班电话及办公室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安排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周参观视察等活动,协助安排办公室一般就餐接待活动及加班就餐;承办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史志办公室(正科级)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示,制定全区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及各项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周村区志》、《周村年鉴》的续修工作;承担省、市政府下达的有关志书、年鉴的编写任务;负责对基层志书编纂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各类志书的审定、出版和发行;负责建设地情网站和方志馆,开发、利用、管理地方史志文献。 区政府调研室(正科级)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编辑区政府内部资料《调查与研究》;组织起草、修改区政府的重要会议材料、政策文件、参与有关政务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复议、行政民事应诉、法制监督、信访复查、法制调研、政府法制宣传培训、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为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指导区政府部门、各镇、街道、驻周行政事业单位做好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 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正科级)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区对台工作计划、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台工作;负责全区对台有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完成省市台办安排部署的对台工作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编制总额40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区政府办公室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史志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政府调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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