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药品交易所 |
释义 | 简介重庆药品交易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厅(局)级事业法人单位,2010年3月31日正式成立,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医用产品的电子交易服务。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重庆交易大厦2楼 机构架设设立了机构会员部、药品交易部、医疗器械交易部、交收部、结算中心、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市场监管部、综合办公室、发展战略研究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等11个部门。 交易形式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主体实行会员制,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量价结合、规范配送、限时结算”的基本思路,实行电子挂牌交易。卖方和买方会员在重庆药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共同选定配送企业完成配送交收,会员通过交易所与银行组建的结算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货款。 理念宗旨理念重庆药品交易所秉持“会员至上、倾情服务”的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信息、交易、交收、结算四大服务系统,形成药品交易、医疗器械交易、货款结算、融资服务、资金周转、信息咨询、发展研讨、形象展示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为会员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 宗旨重庆药品交易所笃行“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宗旨,坚持“信息公开、流程透明、自由选择、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旨在探索完善医药流通体制, 减少医药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交易成本,抑制药价虚高;完善监管手段,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形成合理价格,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文化建设——打造一流员工队伍 六承诺 六不准 大事记2009年 9月25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重庆药品交易所的构想。 11月5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筹建重庆药品交易所有关事宜。会议决定,从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卫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启动筹建工作。 2010年 3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3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重庆药品交易所。 3月31日,市政府召开重庆药品交易所成立大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事忠,市政府副市长谢小军,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等领导出席。 4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重庆六大交易所建设发展有关问题,提出重庆药品交易所“三年发展目标”。 6月25日,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通过的《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办好药品交易所,抑制药价虚高”。 6月25日,副市长谢小军考察重庆药品交易所,对药品交易所建设提出要求。 7月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和副市长谢小军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有关问题,要求加快推进重庆药品交易所建设。 7月8日,卫生部陈竺部长听取重庆卫生工作汇报时表示支持重庆探索建立药品交易所。 7月26日,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重庆药品交易所为副厅(局)级事业法人单位。 9月1日,中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李东海和监察专员姚雪良考察重庆药品交易所。 9月10日,卫生部规财司、药政司、监察局领导听取重庆药品交易所工作专题汇报。 9月29日,重庆药品交易所举行开业庆典,黄奇帆市长出席开业庆典并作重要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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