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当代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也曾在本院任教。1952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及布局,重庆大学法学教师调入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恢复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2年6月16日重庆大学法学院恢复成立。2008年成为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2010年成为重庆大学“985”工程单列学科。重庆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现任院长是知名教授陈忠林。 学科设置重庆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原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现已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根据《重庆大学法学院2012博士招生简章》,从2012年开始在刑法、法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学科招收博士生。同时,法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在刑法、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并设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曾是重庆市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也是重庆市重点建设学科。 自2011年11月起,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成为重庆市重点学科。 学院依托重庆大学作为拥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优势,加强了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在刑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特色与优势。经过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建设,目前学院已积聚了较为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并荟萃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已经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2008年成为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2009年建成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且法学本科专业成为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2010年成为重庆大学“985”工程单列学科,恢复法学院9年来,法学院的发展速度非常迅速,被誉为重大现象。 2009年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小法学)。2011年,武书连版中国大学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院位居全国第19位(大法学)。2011年12月,根据武书连主持的《2012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最新数据,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在2011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获得第二名的是武汉大学、第三名的是北京大学,第四名是清华大学,第五名是中国人民大学,第六名是中国政法大学。 学科名称 排名 等级 校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 A++ 重庆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 A++ 武汉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A++ 北京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A++ 清华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5 A+ 中国人民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6 A+ 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7 A+ 中国海洋大学 师资队伍重庆大学法学院一直注意将学科队伍建设作为发展重心,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目前已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型学术团队。在50余名教师中,有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26人,8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50%以上教师具有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经历。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巴渝学者1人,近30人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会评委、全国性一级或二级学会副会长、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专家顾问等职务。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法理学、经济法学、民商法、知识产权法领域都有全国性学术影响的学者,如陈忠林、程燎原、胡光志、许明月、齐爱民、宋宗宇、黄锡生等。 除了本院拥有博导12名以外,重大法学院还拥有以下教师资源: (1)特聘教授:比如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重庆市委党校张正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教授,日本诉讼法学泰斗、东京大学新堂幸司教授。 (2)客座教授:如日本大阪学院大学全理其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国立台北大学著名法学家陈慈阳教授、意大利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教授、世界著名国际法教授de Guttrey。 (3)兼职教授: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强世功教授。 (4)荣誉教授:比如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亚美法学研究所所长柯恩(Jerome A.Cohen)教授。 此外,重庆大学法学院十分注重与海内外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荷兰、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学术交流关系。每年都派教师出国做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参加学术会议、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同时也邀请了许多知名专家来我校作学术讲座或任教。 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名单 专业编号 专业名称 博士生导师 030101 法学理论 程燎原、陈伯礼、马胜荣 030104 刑法学 陈忠林 030105 民商法学 张舫,齐爱民,宋宗宇 030107 经济法学 胡光志,曾文革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陈德敏,黄锡生,秦鹏 030120 知识产权法 齐爱民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名单 专业编号 专业名称 指导老师 030101 法学理论 程燎原,侯茜,陈静熔,贾焕银,喻中 030102 法律史 张晓蓓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陈伯礼,王本存,徐继敏 030104 刑法学 陈忠林,高飞,牛建平,肖洪,周国文 030105 民商法学 张舫,齐爱民,宋宗宇,刘丹,李晓秋,张小强,袁文全,王莉 030106 诉讼法学 杨春平,蔡维力 030107 经济法学 胡光志,谢甫成,陈晴,林全玲,靳文辉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陈德敏,黄锡生,秦鹏,张才琴,唐绍均 030109 国际法学 曾文革,杨署东,周超,吴雪燕 030120 知识产权法 齐爱民,张小强 410100 法律硕士 410200 法律硕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本院教授名单: 陈德敏 195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原副校长,现任重庆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2002年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3年起获国务院颁发的专家特殊津贴,2003年起受聘为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可持续发展规划政策 陈忠林 陈忠林教授主要从事法学基本理论 、刑法基本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现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重庆市刑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劳动教养学会副会长。 曾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首批人文社会科研基地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人文社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刑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湖南大学、河南大学、福州大学、湘潭大学等大学客座教授。 程燎原 男,被誉为西南政法精神领袖。1959年8月7日(阴历)出生,湖北省浠水县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2年毕业留校任教。1999年晋升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2002年年调入湘潭大学,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2004年调入重庆大学,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陈伯礼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陈伯礼,男,1965年出生于辽宁盖州,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访问学者。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会理事,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带头人,长期从事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参编教材3部。曾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获沈阳市五四奖章、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知识分子和沈阳市优秀教师称号,并入选辽宁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新世纪辽宁社科优秀理论人才培养工程。 曾文革 重庆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 博士生导师(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出生于1966年8月,重庆巴南区人。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教学与研究。1987年7月毕业于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法硕士学位,2004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学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2004年3月至5月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作访问学者三个月;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在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法律学院作访问学者一年。目前在武汉大学做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 黄锡生 教授,男,汉族, 1964年11月生于江西石城,法学博士。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负责人,重庆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重庆大学“985”平台骨干专家,重庆大学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的教学与研究,已公开发表论文 90 余篇,出版学术专著7部,主编、参编法学教材 20 余部,主持、参加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 张舫 张舫,辽宁沈阳人。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5年9月~2005年12月,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2月~2007年2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 胡光志1984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1993年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现代法学》编辑、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宋宗宇 男,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1968年7月出生于四川达州。1986年9月由四川省达州市第一中学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1990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该校获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在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年4月受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邀请考察美国司法制度,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国家公派到澳大利亚Deakin University从事访问学者工作。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兼私法系主任,重庆大学建筑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与研究工作。 齐爱民齐爱民教授,男,河北晋州人,重庆市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带头人。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齐爱民教授是我国研究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的知名学者,在网络与电子商务法领域,齐爱民教授策划和合作主持丛书三套:《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陆续出版)、《金融电子化法律问题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陆续出版)和《二十一世纪社会信息化立法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陆续出版)。其2002年出版的《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提出了广义电子商务法学说,该学说逐渐为我国电子商务法教科书所普遍采纳。同年出版的《网络金融法》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列为珍藏版。起草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建议稿”已公开发表(《河北法学》2005年第5期),并报送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在《武汉大学学报》、《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著作百余篇(部)。2004年,获广西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项。 齐爱民教授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立法。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顾问出席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在维也纳举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第40届大会——电子订约公约大会,并做大会发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学者稿)的起草工作中,作为专家组成员之一,负责起草第七章;参加我国第一个电子交易条例《广东电子交易条例》的专家鉴定与修改工作;参加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的专家征询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接受商务部邀请,对《APEC隐私权保护原则》提供专家意见。2005年5月应美国商务部邀请为《APEC隐私保护原则》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书面意见。 许明月1963年2月生于安徽省桐城县。曾就读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并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助教、讲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张才琴 张才琴,女1958年生,重庆人,主要研究方向是环境保护法和经济法、诉讼法律制度。 张晓蓓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法律思想史和法制史的研究。 秦鹏 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9年生,山东高青人。1990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2006年分别在重庆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留校进入重庆大学法学院,2006年被评聘为副教授,2008年被破格评聘为教授,2009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进行学术访问交流。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经济法科研教学及法律实务工作。 杨春平 男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1958年2月生于重庆市涪陵区,籍贯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2005年重庆大学晋升教授。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讲师团教师;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 教学设施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学院始终重视各种教学条件的建设与改善。目前学院拥有较为完善的先进教学设施,如法学图书馆,模拟法庭,多媒体数字阅览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院内局域网等。 学院还购买了lexisnexis网站的使用权,师生可以通过该网站了解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判例。随着学院学科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学院的教学条件也将不断得到新的改善。 发展目标根据教育部2010年有关部属高校法学专业(小法学)的排名情况, 重庆大学法学院已经在国内排名19位,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从几百名到前二十名,崛起速度非常令学院振奋。 2011中国大学法学100强 排名 校名 等级 1 中国人民大学 A++ 2 北京大学(微博) A++ 3 武汉大学(招生办) A++ 4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 A++ 5 清华大学 A++ 6 吉林大学 A++ 7 西南政法大学 A++ 8 复旦大学 A++ 9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 A++ 10 中山大学 A++ 11 南京大学(招生办 12 华东政法大学 A+ 13 厦门大学 A+ 1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微博) A+ 15 浙江大学 A+ 16 山东大学(微博 17 南开大学 A+ 18 北京师范大学 A+ 19 重庆大学(微博 20 南京师范大学 A+ 法学是综合大学必不可少的学科,“一流的综合大学,应当有一流的法学院”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为了响应学校提出的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战略,重庆大学法学院恢复成立之初的2002年,便提出了如下的战略目标:即在5年内,将学院建设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为实现这一目标,学院提出了如下基本发展计划: --在人才培养方面,在5年内,实现人才培养结构的重大变化,从以本科生培养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研究生培养为主。不断增加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争取在五年内使研究生的人数增加到300人左右。并实现本科和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明显提高。 --在学科建设方面 通过5年的努力,达到以下基本指标: 1、获得1~2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2、力争获得7~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法律硕士学位点。 3、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课程建设,力争形成2~3个市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课程或研究基地。 --师资规模方面,突出专业特色,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力争5年后,学院教职工人数达到5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达到1/4;副高级职称教师达到1/3,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1/3。每一具有硕士学位点的学科,均有1-2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学术成就方面,取得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系列法学学术成果。 --教学科研方面,建成具有国内一流的科学教研设施,法学图书馆藏书达到4万册,并具备丰富的可利用网络资源。 法学院回复建立9年以来,以上目标均已超额完成,现在已经成为在国家中西部,甚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学术影响的重要法学研究与教学基地。目前,重庆大学法学院已经将成为重庆大学建设成国际一流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一环,在校内人文社科领域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法学院也是重庆大学大力发展的院系之一。随着重庆大学建设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的进程,重庆大学法学院也必将成为中国最好的法学院之一。 联系方式地址:中国重庆市 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B区 法学楼 邮编: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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