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种族灭绝 |
释义 | 种族灭绝(英文:genocide)是指人为的、系统性地、有计划地对一个民族或一些民族进行灭绝性的屠杀。 定义种族灭绝是指人为的、系统性地、有计划地对一个民族或一些民族进行灭绝性的屠杀。 194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60A号决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简称CPPCG条约。该条约于1951年1月12日生效。其中第二条对种族灭绝行为定义如下: 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1.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2.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3.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4.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成员生育。 5.强迫转移该团体之儿童至另一团体。 来源种族灭绝一词最早由波兰籍犹太法律学者拉法尔·莱姆金(Raphael Lemkin)在1944年提出。其中“genos”来源于来源于希腊语“génos”,意思为部落或家庭;后缀“-cide”来源于拉丁语“cidium”或法语“cide”,意思为杀害。 事件亚美尼亚大屠杀主条目:亚美尼亚大屠杀 1915年至1917年,奥斯曼帝国对其境内亚美尼亚人进行驱逐、屠杀、抢劫、强奸,受害者达150万之众。联合国、欧洲议会、比利时、法国、希腊和俄罗斯称这宗屠杀为“违反人性的罪行”,联合国于1978年将此事件定性为“种族灭绝”。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争罪行主条目:南京大屠杀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皇军在中国、东南亚等地无差别屠杀当地居民。其中在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中华民国首都南京,持续六周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约2万中国妇女遭到日军奸淫。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的种族清洗主条目:犹太人大屠杀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通过种族清洗屠杀了近600万犹太人,除此之外纳粹德国也系统地对欧洲的吉普赛人、同性恋者、苏联战俘、耶和华见证人、政见不同人士进行屠杀。 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主条目:卢旺达种族大屠杀 20世纪90年代,胡图族政府军与图西族卢旺达爱国阵线爆发冲突,冲突引起卢旺达全国范围内的种族仇杀。从1994年4月6日至1994年6月中旬,胡图族对图西族及胡图族温和派进行了有组织的大屠杀,共造成约80万至100万人死亡。 斯雷布雷尼察屠杀主条目:斯雷布雷尼察屠杀 1995年7月波斯尼亚战争期间,拉特科·姆拉迪奇领导下的塞族共和国军队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斯雷布雷尼察进行大屠杀,造成大约8000名当地穆斯林男子死亡。2004年4月,海牙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将此次事件定性为种族灭绝,国际法庭也确认此事件为种族灭绝。 达尔富尔冲突主条目:达尔富尔冲突 苏丹达尔富尔地区于2003年起爆发冲突据估计已有45万人死于暴力与疾病之下。美国时任国务卿鲍威尔于2004年9月9日把该事件定性为种族灭绝,但联合国2005年认定苏丹政府在达尔富尔的行动不是种族灭绝。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