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种子资本 |
释义 | 所谓种子资本,就是指在技术成果产业化前期就进行投人的资本。也被称为种子资金。由于种子资本进入较早(实际上是各种投资中最早的),所以风险相对更大,但潜在收益也相对增加。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角度来看,种子资本的作用是非常重大的。正是由于种子基金的出现,才使许多科技成果能够迅速实现产业化,才能有更大的发展,这就是“种子”的寓意。由于种子基金的高风险性,以及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很多种子资本都是由政府提供的,即我们所常见的政府种子基金。 种子资本的类型一般来说,目前国内外常见的种子资本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其一、政府种子基金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促进技术成果转化而设立的投资基金。一般而言,由政府出资设立的种子基金都具有一定的优惠性质,有时甚至是无偿提供的。由于其优惠性以及政府财力的限制,政府种子基金一般要求很高,金额也有限。 其二、风险投资机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机构种子基金指风险投资机构为了发觉投资项目或测试项目发展前景而设立的投资基金。由于它比一般风险投资进入要早,所以可以称为前风险投资。由于是一种试探行为,所以投资金额一般不大,而且决策也相当慎重。 其三、天使基金天使基金实际上是一种个人行为的种子基金,也是一种前风险投资。它是由拥有较大数量资本的人(即“天使”)所进行的个人(或多人联合)投资。从国外尤其是美国的发展情况来看,天使基金的数量要比风险投资机构种子基金大得多。 其四、孵化基金孵化基金中包括孵化器投资和孵化政策基金。孵化器投资即孵化器以投资的方式所提供的各种条件和服务,如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咨询服务等,有时也以少量资金进行投入。由于这是一种辅助性种子资本,所以仅靠孵化投资很难使投资项目完全启动。孵化政策基金是政府或孵化器为吸引投资项目而对某些特定项目或投资者而给予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如留学归国人员到某些孵化器创业可以无偿获得10万元的资金支持。 种子资本的特征种子资本一般具备以下特征: 从投资的取向和活动领域来看,种子资本活动的主要领域是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和高科技含量的中小型企业,以企业未来的成长潜力为投资对象。 从收益和风险特征来看,种子资本是一种高风险和高收益的资本。 从权益形态来看,种子资本是一种权益性资本。 从资本要素构成来看,创业投资是一项财务资本和人力资本相结合的权益性资本。 我国种子资本的运作现状由于种子资本在我国的出现时间还很短,国内的企业界、金融界以及学术界都没有对种子资本的发展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基本上集中在政府种子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方面,而对种子资本的发展环境问题却没有涉及。然而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种子基金在种子资本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小的,主要还是靠社会资金的投人。因此,种子资本大规模发展的关键还在于创造适当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种子资本领域。 从种类上看,目前我国的种子资本基本上还是以政府种子基金和孵化基金为主,多数是优惠性种子资本。具体来说,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国家种子基金、地方种子基金和孵化政策基金等。 国家种子基金就是指国家科技部负责管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它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并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2000年度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共收到申请项目4974项(其中能进人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有效项目4898项),申请创新基金总额约55亿元。根据竞争择优原则,2000年度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和评估机构评估,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共立项872项,安排基金6.59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75.6万元。 地方种子基金是指各省市为促进当地科技企业的发展而成立的基金,如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在多数地区,地方种子基金实际上就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资金,但资助的方式可能更加灵活,资助的力度在各地也有较大差异,但多数地方的资助力度都低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孵化政策基金是指各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也包括一些其他类型的孵化器,如民营企业孵化器)为了吸引创业人员在该孵化器内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资金鼓励政策,如对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毕业生、专利持有人等创业者所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目前奖励金额较高的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奖励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其他类型的奖励一般低于10万元人民币。当然,也存在对特殊创业人员的高额奖励现象。 从总体情况来看,上述种子资本的运作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起到了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也表现出一些明显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色彩相对浓厚 可以看出,上述种子资本都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民间资本相对较少。因此,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降低资金使用效率的现象。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例,即使在经济普遍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各省市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数量依然有很大的差异,这其中既有地方政府重视程度的原因,也有政府基金被动性过强的原因。 2.配套资金相对缺乏 由于政府提供的资金有限,必须保证充足的配套资金,才能使企业顺利运转。目前主要的解决办法还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即地方的种子基金。由于资金限制,支持的范围和金额都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获得国家和地方种子基金资助的项目中,国家和地方的资助总额一般都在项目资金需求总额的20%以下,并没有完全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 3. 支持范围相对狭小 由于资金限制,政府资金的支持范围一般很小,门槛也很高,真正能拿到的寥寥无几。目前国内最主要的政府种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00年的资助项目总数为872项,占申请项目总数的17.8%,资助金额占申请资金总额的12.17%.如果再考虑更多的没有申请创新基金的技术产业化项目,则资助范围更显得狭小。 4.支持内容相对单一 对于多数的科技创业企业而言,资金并非是他们唯一的需要,他们希望在保证企业顺利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得到有效的支持。但从目前我国的种子资本现状来看,资金似乎是唯一的支持内容。由于支持内容的单一,因经营管理问题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现象是在所难免的。实际调研的结果也表明,因经营管理问题而倒闭的中小科技企业数量要远远多于因资金匾乏而倒闭的企业数量。 5.后继支持相对不足 并非所有的技术产业化项目在获得种子资本的支持后就一定能够顺利发展,不再需要资金支持;也不是所有获得种子资本支持的项目都能够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及时获得。这就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二次融资困难而影响了种子资本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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