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 |
释义 | 中碳联盟低碳研究院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低碳研究院(简称“中碳联盟低碳研究院”)是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下属集体所有制单位,同时也是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及对外合作签订项目计划等文件。登记注册名称: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是国内权威、公益性、高层次的低碳研究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又作为“中国锂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锂电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联盟对外签署的其他文件可由相关联盟成员就具体事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 一、研究院成立背景 在全球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且气候变暖的状况下,英国在2003年发表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 “低碳经济”的概念,目前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低碳经济,是对化石能源依赖度较小、温室气体排放较低的一种经济发展方式或模式。这一新的学科、新的理念将极大地冲击着传统经济的习惯势力和习惯观念。 研究院以国务院参事郎志正同志、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干峙、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立泉、清华大学教授李金英同志为首的高级顾问团,为发展国民经济,改革开放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关心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的事业,发表多篇有详实数据又有鲜明观点的论文,受到社会各界和党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些建议已被采纳。他们高屋建瓴地提出有必要建立低碳研究院,这一建议既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又符合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发展的需要。 二、研究院的宗旨 研究院将以“前瞻、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以促进我国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和“低碳技术”的发展为主导,努力为各级政府部门、各类国际组织、广大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专业和科学的优质服务。 三、研究院的研究方向 1、研究院将重点围绕低碳经济和低碳技术,深入开展宏观研究、产业政策研究、新技术创新研究、低碳城市建设规划研究、低碳标准研究、低碳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实施监督办法研究等七个方面的研究。 2、研究院将充分收集和掌握我国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和资料,积极为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有效的平台。 3、研究院将积极发展与各级政府机构、科研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发展与国际组织和国外企业的关系,开展各种学术交流、国际论坛、联合攻关等工作。 四、研究院研究机构设置 研究院研究机构设有:低碳技术研究部、动力电池研究部、低碳经济宏观研究部、低碳政策研究部、低碳城市建设规划研究、国内外合作部、信息中心、综合办公室。 五、研究院主要领导 名誉院长:胡德平 院长:郎志正 副院长:周干峙.王学军.孟祥林.李金英. 常务副院长:彭复兴. 六、人力资源 研究院研究力量雄厚,研究人员由三大部分人士组成:第一部分是以国务院参事郎志正等院领导为首的专家,作为导师性质的学科带头人;第二部分是专职研究人员,以及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一批年富力强从事能源、经济、工程咨询、环保等领域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构成;第三部分是聘请的学术界有影响,在宏观经济和低碳研究方面有造诣的专家、教授和研究员作为客座研究员。首批聘任的客座研究员中有: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干峙、殷志强(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立泉、王鸣(国家发改委研究院副院长)、陈利浩(九三学社中央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理事长龚孝燕、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春、武汉大学EMBA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学军、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桓等。研究院还将陆续聘任一批资深客座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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