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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释义

中山大学工会,全称为中国教育工会中山大学委员会,建于1951年7月14日,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建立的工会之一,当时只有会员800多人。1953年,全国院校大调整,中山大学的工、农、医等学院分出独立建校,一些学科系合并到兄弟院校,此时全校工会会员仅有500人左右。

2001年10月26日,原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中山大学,两校的工会也合为一体。根据校党委的建议,由原两校的现任工会委员组成新中山大学工会(临时)委员会,并于同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了领导班子,刘美南当选主席,罗永明当选常务副主席,黄飞红、韩梅当选专职副主席,吴善宏、李宏新、赵过渡、唐仕波、梁碧玲当选兼职副主席。

2003年7月4日,中山大学召开新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即中山大学第十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刘美南任主席,罗永明任常务副主席,韩梅、赵俊梅任专职副主席,李宏新、赵过渡、唐仕波、梁碧玲、曾园山任兼职副主席。

近10年来,中山大学工会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宗旨,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推?quot;三育人"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起到了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学校领导、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教职工的拥戴,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中国教育工会授予"学校民主管理先进集体"和教育工会"全国先进集体"、广东省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广东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中山大学工会拥有会员近14000多人。校工会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女教职工委员会、教代会工作部、女教职工工作部、群众工作部、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校工会下设40多个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凡学院、直属系、直属单位、附属医院、附属学校、学校机关、后勤集团和产业集团都建立了分工会,基本实现了校工会管分工会、分工会管部门工会、部门工会管工会小组的三级管理制度。此外,四个校区均建有教工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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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