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国文化行政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文化、艺术事业的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并一直保留至今的政府部门之一。 历史沿革1949年9月~1954年9月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文化部的工作。1954年9月~1970年6月改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由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文化部的工作,1970年6月~1975年1月,根据的国务院机构精简方案,撤销文化部,成立国务院文化组。1975年1月,撤销文化组,设置文化部。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其与文化部、国家出版事业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合并,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87年6月,将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改为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仍由文化部领导,但独立行使职权,计划、财政、物资分配等计划单列。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将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合并,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计划财务司、人事司、艺术司、教育科技司、文化市场司、文化产业司、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对外文化联络局 (港澳台文化事务司)、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等。 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文化交流工作,拟定对外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领)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九)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部机关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计划财务司 人事司艺术司 教育科技司 文化市场司 文化产业司 社会文化图书馆司 对外文化联络局 (港澳台文化事务司) 直属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机关服务局 直属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国家图书馆 故宫博物院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文化报社 中国京剧院 中国国家话剧院 中国歌剧舞剧院 中国东方歌舞团(国家歌舞团) 中国交响乐团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中央歌剧院 中央芭蕾舞团 中央民族乐团 中国美术馆 中国国家画院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 中国演出管理中心 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文化部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文化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梅兰芳纪念馆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主管单位文化部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 历任直属单位部长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 沈雁冰(茅盾) 陆定一 肖望东 于会泳 黄镇 周巍峙(代部长) 朱穆之 王蒙 贺敬之(代部长) 刘忠德 孙家正 蔡武 现任领导党组书记、部长 蔡武蔡武,男,汉族,1949年10月生于兰州,祖籍甘肃陇南,法学博士。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6年-1968年在兰州市上小学、中学,1968年11月在甘肃省高台县农村插队,1971年2月在甘肃省山丹煤矿工作,1976年10月在甘肃省燃化局、煤炭局任政治部干事,1978年9月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1982年7月毕业后在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任教;1983年7月后在共青团中央工作, 历任团中央国际联络部部长、团中央委员、团中央常委, 先后兼任全国青联委员、常委、副秘书长、全国青联负责人等职务。1995年2月任中联部研究室主任,同年7月任中联部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1997年6月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2005年6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08年9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赵少华,女,满族,1952年出生,北京人。1974年9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1977年7月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助教兼系团总支书记;1981年12月调入天津纺织工学院,历任团委干部、副书记、书记;1987年5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青年联合会副主席;1991年3月调入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历任副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局长、秘书长等职务;2001年12月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3年8月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8年9月,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洪峰,男,汉族,1950年1月出生,黑龙江肇州县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研究员。2007年8月任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历任黑龙江肇州县团县委干事、兴城公社党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书记,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青工部副部长、常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中共黑龙江省委政研室综合组组长,中共肇东市委副书记,省委政研室副局级研究员;1991年任中央政研室副局级调研员,1992年任中央政研室党建组副组长,1995年任正局级副组长,2000年任党建研究局局长;2001年挂职任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2004年任中央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组长、社党组成员。 主要著作有《论现代领导之道》、《和中青年干部谈谈领导能力》、《邓小平执政党建设理论学习纲要》、《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特点》、《伟大复兴与战略思维》、《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笔记》、《论邓小平》、《论陈云》、《廉政论》等。主编有《毛泽东邓小平论党的民主集中制》、《毛泽东邓小平论实事求是》、《毛泽东邓小平论中国国情》、《邓小平新时期重要活动纪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等。 党组成员、副部长杨志今,男,汉族,1957年5月生于内蒙古杭锦后旗,祖籍甘肃民勤,文学硕士。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4年—1975年在内蒙古杭锦后旗上小学、中学。1975年7月—1978年9月在内蒙古杭锦后旗召庙公社务农。1978年9月入内蒙古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学习,1982年7月毕业;1982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学习,攻读中国现代文学专业研究生,获文学硕士。1985年后在中宣部文艺局工作,历任电影电视处、文艺理论处副处长、处长,文艺局副局长、局长。期间,1990年—1991年在深圳市委宣传部挂职;2002年—2003年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11月任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2010年02月任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文章,男,汉族,1951年生,山东寿光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8月入党。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文化部艺术局研究室副主任、戏剧处处长、艺术管理处处长,中国文化报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社长兼总编辑,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兼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8年11月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等特聘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曾获国家图书奖、文化部艺术创新奖一、二等奖等学术奖。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汉族,1954年7月出生,江苏江宁人。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研究生,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高级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历任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区委书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2002年8月至今任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 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高树勋,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天津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9年12月参军,在第二炮兵总字一八五部队当战士、班长,1976年5月在北京外文印刷厂工作,当工人和厂经济开发办干事,1985年8月借调文化部机关党委工作,12月调文化部干部司专业干部处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1991年8月任文化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1994年9月任文化部人事司调研处处长,1996年7月任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1998年7月任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2001年5月任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2005年10月任文化部人事司司长。2010年2月任文化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兼人事司司长。 文化交流在两岸交流时满20周年之际,两岸文化交流20年来从无到有、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为维系两岸同胞情感、推动两岸交流发展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在台湾当局于1987年11月开放台胞来祖国大陆探亲后,一些岛内文化界人士开始与大陆同行接触,一些台湾歌手来到大陆演唱,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开始。1992年8月,由12名艺术家组成的“大陆艺术家演出团”首次进入台湾,实现了两岸的双向文化交流。 此后,在大陆方面的持续推动下,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发展。自1991年至2007年底,仅经文化部同意的两岸文化交流项目就达5千多项,5万多人次。目前,两岸文化交流已遍及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文物、民俗、艺术教育、图书馆、文化管理等各个领域。 通过积极举办综合性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大陆方面为搭建两岸交流平台做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文化部所属中华文化联谊会连续成功举办“情系三峡”“情系黄山”“情系香格里拉”“情系敦煌”“情系中原”“情系湖湘”等两岸文化联谊活动。两岸间先后成功联合举办“海峡两岸文化艺术节”“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南音展演暨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文化节暨京台文化周”“两岸城市艺术节——城市文化互访系列(台北周、北京周)”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密切着两岸文化联系。 大陆方面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文物精品及当代文化精品赴台交流,满足了台湾同胞了解大陆文化发展的愿望和需求。“秦兵马俑特展”“永远的孔子大展”“康雍乾盛代精华展”“圆明园重现台湾——保利博物馆珍藏文物展”“屈原的故乡——楚文化特展”等集中反映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珍品展览使台湾同胞大饱眼福。红楼梦文化艺术展、风云再现-三国演义文化艺术展、齐白石作品大展、吴昌硕书画艺术回顾展、傅抱石百年大展等在台成功展出,为两岸文化交流增添了不少佳话。中央芭蕾舞团、中国京剧院、北京人艺、浙江小百花越剧团、上海昆剧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上海交响乐团等大陆优秀艺术团体相继赴台演出,以精湛的艺术、浓郁的特色、无穷的魅力打动了台湾观众。福建闽剧、歌仔戏、南音、高甲戏等地方戏曲团体频频应邀赴岛内、金门和马祖交流,成为闽台文化交流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同时,大陆方面积极邀请台湾文化团体和文化界人士来大陆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努力为台湾文化艺术界人士来大陆发展文化事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云门舞集、汉唐乐府、国光剧团、朱宗庆打击乐团、台北市国乐团、台北新剧团等台湾著名艺术团体应邀来大陆巡回演出,受到了大陆观众的热烈欢迎。刘国松、李锡奇、欧豪年、李奇茂、陈其宽、江明贤、陈正雄、柯锡杰、周澄、王侠军等台湾艺术家的精品展览在大陆进行巡回展出,赢得了大陆文化界的广泛关注。台湾文化业者还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大陆广阔的市场上深耕,台湾画廊业者积极抢占大陆文化市场先机,台湾流行歌手不断开拓大陆商业演出市场,均已取得丰硕成果。 通过不断深化的文化交流,两岸文化界合作打造了一大批艺术精品,共同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两岸昆剧汇演”“两岸戏曲大展”“两岸小戏研讨及汇演”等两岸文化交流活动至今为两岸文化界津津乐道,为两岸文化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今,两岸开展共同创作、合作演出已蔚然成风。如台湾著名作家白先勇与苏州昆剧院共同打造了“青春版”昆剧《牡丹亭》并在海内外成功巡演。台湾文化界推出的新编昆剧《梁祝》《孟姜女》 ,结合了岛内京剧和昆剧演员以及大陆昆曲界人士的力量。台北表演工作坊与国家话剧院、香港话剧团联袂推出的经典话剧作品《暗恋桃花源》备受两岸文化界和媒体的关注。 此外,两岸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艺术院校广泛开展了人员交流,互通经验、分享成果、深化合作,同样硕果累累。 20年来的两岸文化交流推动了中华文化艺术在海峡两岸的传承与创新,在两岸民众间架起了心灵沟通的桥梁,这种交流的大趋势是任何人都难以阻挡的。大陆方面愿意与台湾同胞携手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增进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弥合两岸隔阂做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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