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释义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前身为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18日按照信托业“新两规”规定成为较早完成换牌的信托公司之一,公司更名为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各占95%和5%。 公司简介策略经过近几年的摸索和实践,公司确立了以信托本源业务为主的赢利模式,坚持战略结盟,坚持“大项目、大客户”的双大策略,走“低风险、差异化”发展道路,为客户提供结构化融资业务、低风险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本市场投资业务等金融服务,树立起能源交通行业专业信托公司的品牌形象。 近年来,公司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到16.10亿元,所有者权益13.87亿元,不良资产为0。 介绍2007年全年实现经营收入81,155万元(其中营业收入52,291万元,投资收益28,864万元),同比增加60,834万元,增长299.37%,其中:信托报酬25,302万元,同比增加13,094万元,增幅107.26%。 实现利润总额73,289万元,同比增加55,030万元,增幅301.39%;净利润51,353万元,同比增加37,893万元,增长281.52%;净资产收益率达到44%,较去年增长30个百分点。 全年累计管理信托资产超过1,980亿元,较去年增长230%;2007年年底信托资产余额617.24亿元,较去年增加229.42亿元,同比增长59.16%;实现信托营业收入48.97亿元,较去年增加38.82亿元,同比增长382.46%,为委托人创造投资收益41.03亿元,较去年增加32.40亿元,同比增长375.43%。 公司较早获得开展异地集合资金信托资格,并成为第一批获得信贷资产证券化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信托公司;是新两规实行后,首批批获准更换新的金融许可证的六家信托公司之一。 公司品牌已获得业界认可,连续获得行业殊荣。公司被信托网评为“最具创新发展潜力信托公司”;在“首届全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知名信托品牌”、“最经典单一信托计划”两项大奖;在人民日报网络版主办的“权威来自人民”,全国企业品牌调查活动中,作为信托公司唯一代表,荣膺全国50强“人民信赖品牌奖”;在上海证券报举办的“诚信托——2006中国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风险控制奖”;在“第二届全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被评为“最优秀利得财富信托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简称中国海油)是1982年2月15日成立的国家石油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负责在中国海域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中国海油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 2006年,中国海油实现油气产量4033万吨油当量。总资产从成立初期的28亿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2474亿元,净资产从22亿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135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81亿元。在中央企业中,中国海油总资产排名第11位,利润排名第4位,成本费用利润率排第2位。 在美国《福布斯》杂志最新公布的“亚洲企业50强”排行榜上,中国海油名列第八。中国海油获得较高信用等级,标准普尔信用评级为A-级,穆迪评级为A2级,为中国企业最高级别。2006年,由世界生产力科学联盟、中国生产力学会、第十四届世界生产力大会中国组委会共同推选的“二〇〇六年世界市场中国十大年度品牌”,“中国海油”品牌名列其中。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海油已由原先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纯上游公司演变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基地服务、化工化肥炼化、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六大板块,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简称“中信集团”)中信集团是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创办,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自成立以来,中信公司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开拓创新,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诸多业务领域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股东信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国海油”)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简称中国海油)是1982年2月15日成立的国家石油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负责在中国海域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中国海油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 2006年,中国海油实现油气产量4033万吨油当量。总资产从成立初期的28亿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2474亿元,净资产从22亿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135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81亿元。在中央企业中,中国海油总资产排名第11位,利润排名第4位,成本费用利润率排第2位。 在美国《福布斯》杂志最新公布的“亚洲企业50强”排行榜上,中国海油名列第八。中国海油获得较高信用等级,标准普尔信用评级为A-级,穆迪评级为A2级,为中国企业最高级别。2006年,由世界生产力科学联盟、中国生产力学会、第十四届世界生产力大会中国组委会共同推选的“二〇〇六年世界市场中国十大年度品牌”,“中国海油”品牌名列其中。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海油已由原先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纯上游公司演变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基地服务、化工化肥炼化、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六大板块,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简称“中信集团”) 中信集团是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创办,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自成立以来,中信公司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开拓创新,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诸多业务领域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经过20余年发展,中信集团现已成为具有较大规模的国际化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目前拥有44家子公司(银行),其中包括设在香港、美国、澳大利亚等地的子公司;公司在东京、纽约、法兰克福设立了代表处。中信集团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它服务业领域。截至2006年底,公司总资产为9292亿元,税后利润60.9亿元。 大事记·2011年第四季度,公司将于近期推出龙源电力信托贷款集合信托计划,据相关项目负责人介绍,该计划具有高收益、期限短和银行强力担保三个特点。 ·2010年6月,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四届诚信托”评奖活动中,中海信托荣膺 “2009年卓越公司奖”。 · 2010年1月,经上海市档案局最终评审认定,中海信托荣获“2009年度上海市机关档案工作市二级先进”称号。 ·2009年12月,与工行、工银国际、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公司合作,推出首期4亿元鄱阳湖稳健基金信托项目,业内首创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项目。 ·2009年11月,与太平洋产业基金合作发起设立中海太平洋股权投资基金取得突破,成为目前银监会唯一批准的信托公司参与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 2009年8月,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首破千亿大观,再创历史新高 · 2009年6月,中海信托参与重庆钢铁银团贷款项目,作为银团参加行中唯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为国内首家参与外资行牵头的银团贷款的信托公司。 创历史 · 2009年6月,中海信托在《上海证券报》举办“诚信托——2008年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投资回报奖”。 · 2009年4月,中海信托进军广西市场首单信托项目签约仪式在南宁举行,成功为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了10亿元信托融资。 · 2008年12月,中海信托在《金融时报》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共同举办的“2008中国最佳金融机构排行榜”评选中,荣获“2008年度最佳信托公司”。 · 2008年11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评定,中海信托获得“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书。 · 2008年8月13日,中海信托成功获批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QDII),成为第三家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 · 2008年8月,中海信托携手渣打银行推出国内首单信托公司与外资银行合作的固定收益增强型理财产品(“渣打银行[聚通天下]信托投资理财——CPPI固定收益增强型” ),在业内率先打开了外资银行渠道。 · 2008年7月,中海信托联合工商银行共同推出国内首款期酒概念信托产品“君顶酒庄红酒收益权信托计划”,在探索实物消费与投资理财创新结合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受到市场广泛的关注和高度认可。 · 2008年6月,中海信托在《上海证券报》举办“诚信托——2007年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成长奖”。 · 2007年12月26日,中海信托正式改制成立“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股东结构不变。 · 2007年12月,中海信托以分立方式将实业资产剥离,成立“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不变,注册资本为2.5亿元,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 · 2007年6月,中海信托在《上海证券报》举办“诚信托——2006年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风险控制奖”。 · 2007年5月,中海信托作为牵头行,与意大利圣保罗银行担任联合财务顾问,成功实施了国内最大中外合资项目——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的结构化融资。 · 2007年,中海信托成为最先按照信托业“新两规”换牌的六家信托公司之一。 ·2006年,中海信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388亿,位居行业第一。 · 2006年12月,中海信托作为信托公司唯一代表,在人民网主办的全国品牌调查评比活动中,荣膺“人民信赖品牌奖”。 · 2006年8月,中海信托在《证券时报》举办的在“首届全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知名信托品牌”、“最经典单一信托计划”两项大奖。 · 2006年7月,中海信托被信托业协会评为最具创新发展潜力的信托公司。 · 2006年6月,中海信托成功整合原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5年12月,中海信托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携手,成为首家运用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实业领域的信托公司。 · 2004年7月,中海信托注册资本增加至8亿元,中国海油与中国中信分别持有95%和5%的股权。 · 2002年2月,中海信托成为国内首批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 · 1998年11月,中海信托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5亿元。 · 1997年10月,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上海信托投资公司改制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5亿元,中国海油与中国中信分别持有60%和40%的股权。 公司业务证券投资类信托我公司从事的证券投资类业务可以按不同角度分为以下几类: (1)按投资决策权是中海信托还是委托人(受益人)或投资顾问,可以分为主动性业务和被动性业务。 被动性业务中,可以由委托人或受益人以及信托计划聘请的投资顾问担当投资决策人,在资产运作过程中由投资决策人向中海信托发送投资指令,再由信托经理执行。 主动性业务中由中海信托负责投资决策。 (2)按资金运用可以分为新股申购、股权收益权、基金宝以及二级市场等类型。 在新股申购项目中,一类项目不设立开放期或开放频率很低,募集的资金用于网上或网下新股申购;另一类称为“支支打”的信托项目,在每一次新股申购前募集资金,在新股上市后首日将中签获得的股票卖出,并分配信托收益。 股权收益权类项目针对战略配售或定向增发等具有锁定期的股票,信托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此类股票的股权收益权,在锁定期届满后通过抛售标的股票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于二级市场的信托项目中引入投资顾问进行投资决策,是私募阳光化的一种形式,为未来公司大力推进的主要业务之一。 (3)按受益权是否存在优先劣后可以分为结构化信托和非结构化信托。 结构化信托通过将受益权进行优先、劣后的区分,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的不同需求。通常,由具有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担当优先收益人,享受一个固定的或固定加低比例收益分成的投资收入,而由具有较强风险承担意愿的受益人担当劣后收益人,通过较大的风险承担换取可能的较高收入。该种结构可以运用到任何资金运用方式中。 货款类信托贷款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委托人(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权益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是指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够带来收益的各类权益的资金信托品种,这些权益包括基础设施收费权、公共交通营运权等。 权益投资信托在中国有相当大的市场前景。通过信托方式能够有效地筹措资金,以权益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供应,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由于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或政府赋予的收益权,权益投资的回报一般有充分的保证。因此,权益投资信托将可能成为投资者追捧的信托品种。 股权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资金或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信托的优势是委托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现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名单上,而由受托人中海信托代为出面和管理。 这种信托在中国有相当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原因在于:首先,股权投资信托适应了那些想获取高回报而愿承担投资风险类型的投资者的需要。其次,它特别适合筹集回报率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股权投资信托这样在融通长期资金方面具有特别优势的信托品种。 客户服务个人投资者认购方法: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公司信托计划,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部分为1万元的整数倍。 请您于指定日期内内到中海信托之办公地点进行签约。请您务必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签约,请签署授权委托书(经公证),并携带代理人本人和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本人签署的资金合法取得承诺书以及委托人本人填写的个人/机构信息调查表。签约内容包括资金信托合同、风险声明书。 请您于签约当日携带余额充足的指定银行储蓄卡在我司POS上划付资金或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将认购资金划入归集帐户或托管帐户。 机构投资者认购方法:请您于指定日期内到中海信托之办公地点进行签约。签约内容包括资金信托合同、风险声明书、信托认购确认书、资金合法取得的承诺书和个人/机构信息调查表。 机构委托人应尽量提供的文件清单(下述文件需加盖公章确认): 1、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法人代表简介、管理层职位设置及相应的职责)、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简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1份; 2、公司章程(复印件)、基本账户贷款证、贷款卡(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验资报告、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除外)(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尽量提供) 4、银行借款情况、信托委托借款和对外担保等情况说明; 5、是否涉及诉讼等情况说明; 6、董事会对参与本信托产品的授权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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