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周易研究会 |
释义 | 在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共同倡议下,并在易学界朋友的支持下中国周易研究会成立。会员来自全国,不受地域限制,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的学术团体。研究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总会的日常事务与学术工作。 研究会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旨在与全国热爱易学文化和从事易学研究事业的专家学者共同对易学文化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归纳、整理。力求不断充实易学文化的学术与应用价值,积极促进传统易学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促进人类幸福,推动易学文化的健康发展。 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二)举办学术会议、办好会刊,交流、推广各种优秀正确的易学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 (三)向社会宣传、普及科学的周易知识,为易学工作者、爱好者及有关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四)开展不同易学会间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五)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易学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领导部门和有关单位,为中国易学的发展酿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 中国周易研究会章程(草案) 章 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周易研究会是经合法成立的专业从事易经科学理论与应用领域研究的非营利性的学术研究机构。 第二条 中国周易研究会实行松散性管理体制,属自定科研课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的单位。 第三条 中国周易研究会由国内众多专家学者倡议,并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联合组成。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条 研究会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联合全国内热爱易经科学和从事易经研究与应用的专家学者,共同将中华易经科学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整理、归纳、研究,不断充实完善易经的文化内涵,不断提高易经的科学实用价值。 其宗旨是:传承文明、弘扬科学、造福人类。 第五条 研究会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不排除不同学术观点和流派,不限定民族和国界,不分性别和年龄,只要热爱易经科学的学者均可参加,旨在共同把易经科学文化推向现代化、科学化、实用化。 第三章 任务 第六条 把易经科学理论与应用领域的研究工作,从传统的方法中解脱出来,通过对历史文献资料和散落民间宝贵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归纳、充实、完善,促进易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有利于各民族深入理解和掌握易学理论,接受中华民族易经科学文化思想,推动易经科学文化走向世界。 第七条 理顺易经理论研究与应用之关系,遵循“理”“数”结合、“学”“术”并重的原则开展研究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纠正社会上对易经科学概念不清,误认为周易就是易经、易经就是易学的模糊认识,打击“江湖骗子”以易经为名行封建迷信和骗人财物之实的各种不法行为,重新确立易经为科学文化,树立易学工作者为专家学者的新形象。 第九条 积极从事易经科学文化的教学与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不定期的举办学术报告、培训讲座、函授咨询等服务活动,以推广普及易经科学文化为目的,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 第十条 通过互联网发布研究会研究成果,沟通各方面资源信息,提高人类对易经科学的认识水平,把专业研究成果和科研人才推向市场,增强研究会之生命力。 第四章 机构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中国周易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研究会初建时,会长由倡议发起人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由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会长、副会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常务理事会考核任命。 第十五条 本会实行理事会负责制。 研究会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研究会下设秘书处,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 会员 第十六条 凡热爱易学文化,具有一定的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承认本会章程者,由个人申请、单位或会员推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和取得资料、信息的优先权。 3、有进入本会网站加密栏目权。 4、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利的义务。 6、有承担并完成本会安排的相关学术和其他工作的义务。 7、有及时提供各地最新动态给本会的义务。 8、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章 常务理事与会长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执行、修订研究会章程。 二、制定研究会长期发展规划。 三、决定研究会秘书长(含秘书长)以上职位的人事任免。 四、决定研究会的重组、扩张、终止。 五、研究会运作资金的组织、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会长的职权和义务 一、负责会务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定期(不定期)的会务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会长授权一名副会长代行职权。 二、督促组织检查常务理事会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理事会通报。 三、定期公布研究会的财务及分配情况,并解释每一位成员所提出的质疑。 四、协调解决研究会运作进程中所出现的资金及其它问题。 五、与秘书长共同决定研究会副秘书长职位的人事任免。 六、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 七、会长或副会长对外均以会长或副会长的名义开展工作。 第七章 经费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一、最初经费由发起人和有关人士赞助。 二、资料、书籍、教学、刊物、研究成果的转化等一切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经费支出:研究活动的开支,学术交流的开支,奖励成员的开支和秘书处日常开支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06年9月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修订。 入会办法 为满足广大易学爱好者的要求,扩大研易队伍,经研究决定吸收符合条件的易学人员为本会的会员、理事或常务理事。 一、条件 1、凡承认本会章程(见本会网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易学文化者,不分国界、省界、民族、语言、男女等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从会员中提出申请 2、凡会员,每年一次性向本会交纳会费人民币20元。 3、任期均为二年。 二、入会程序与手续 1、自制会员登记表一份,详细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现任职务、从事易经科学研究的具体时间和专业、个人简历。填好此表贴上个人大1寸彩色头像,并加寄2张相片,一并用寄到本会联系处即可,邮寄登记表时,一并附上相关会费。 2、本会收到“登记表”、相片和相关标准会费后,5个工作日内即寄出“会员证”或“理事证”或“常务理事证”,即成为本会一员。 三、权利与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和取得资料、信息的优先权。 3、有进入本会网站加密栏目权。 4、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利的义务。 6、有承担并完成本会安排的相关学术和其他工作的义务。 7、有及时提供各地最新动态给本会的义务。 8、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二)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同会员。 2、有破格或优先晋升为“常务理事”的权利。 3、有参与研究会相关重要会议和相关业务的优先权。 4、有得到研究会领导接见、合照、题字和指导的优先权。 (三)常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同理事。 2、参与制定、执行、修订研究会章程及中长期规划。 3、有破格或优先晋升为副会长职务的优先权。 4、参与研究会重大人事及重大事项的决策。 5、在研究会有效益的情况下,视贡献大小得到一定报酬的优先权。 四、优惠措施 凡本会面(函)授学员,为法定会员,免收会员会费,如需办理“会员证”者,需交工本费及邮寄费合计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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