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
释义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简称塔河分公司)位于新疆库车县东城石化园区,是隶属于中国石化的一个新型石油加工型国有企业,是中国石化在新疆唯一的一家炼化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塔河分公司主要以加工塔河油田重质原油为主,原油加工能力220万吨/年。主要有120×104t/a常压-焦化装置、100×104t/a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15×104t/a催化重整装置、7×104t/a汽油异构化装置、2×104t/a硫磺回收装置、8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0×104t/a沥青装置、40×104t/a A级沥青装置,以及油品储运、水、电、汽等配套公用工程。 塔河分公司可生产90# 、93#无铅汽油,0#、-10#、-20#、-35#轻柴油,190#溶剂油, 50、70、90、110号符合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A、B、C级沥青,SBR改性沥青,化工轻油,石油液化气,石油焦,硫磺,石油苯等产品。 塔河分公司交通运输便利,拥有自己的铁路专用线,产品可通过铁路直接销往青海、西藏、四川、贵州、云南、山西等17个省区。生产的各牌号沥青供不应求,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信赖。 塔河分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塔河分公司已经取得了“一控双达标”合格证,是新疆自治区首批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连续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模范纳税”企业,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在西北地区树立起了中国石化炼油行业的新形象。 按照中国石化的战略部署,塔河分公司在“十一五”末将建设成一个50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大型现代化炼化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正在为建设西部、发展西部、振兴新疆经济而努力奋斗! 新项目已经于2010年10月全部投料试车。包括220万吨/年焦化装置及相应的原油预处理、140万吨/年汽柴油混合加氢精制装置、4万吨/年硫黄回收装置、2万标准立方米/小时天然气制氢装置、7万吨/年石脑油异构化装置以及配套的动力等公用工程系统、储运及铁路装车系统。塔河分公司加工规模已经达到500万吨/年炼油能力,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年利税超过10亿元。 地址:新疆库车县天山路东573号 邮编:8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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