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二飞行学院 |
释义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二飞行学院位于四川省夹江县,学院前身是空军第二轰炸学校,1949年11月组建于长春市.1949年12月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航空学校,1966年3月至1969年4月先后迁址四川,1976年6月改名为空军第二航空学校,1986年更名为空军第二飞行学院。1999年原空军十六飞行学院并入该院。 1.概述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学院,担负培养具有轰炸机飞行加强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 2.学院设施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二飞行学院地处四川夹江县,占地面积共5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有教学楼、实验室、飞行模拟机室、电化教学中心、电子计算机中心、飞行训练机场、理论教学中心、飞行训练中心、图书馆、飞行员俱乐部、运动场、旱冰场、游泳池等设施。 3.专业设置轰炸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学制4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培养具有轰炸、运输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轰炸航空兵、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飞行工作。 轰炸、运输空中领航专业(本科),学制4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培养具有空中领航、轰炸技能,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轰炸、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飞行领航指挥干部。 地面领航专业(本科——学制2年;大专——学制3年),培养具有地面领航理论和指挥引导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大专为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优秀士兵;本科为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歼击、强击航空兵和空军各级指挥所任地面领航指挥干部。 飞行管制专业(大专——学制1年;本科——学制2年),培养空军管制部门具有飞行管理理论和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各级航空管制部门担任飞行管制指挥干部。 空中通信专业(本科),学制4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培养飞行院校空中通信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飞行院校从事空中通信教学工作。 空中领航专业(本科),学制2年,培养从事空军各领航部门、飞行院校领航理论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和具有大专学历的教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各级领航部门、飞行院校从事领航理论教学工作。 空中通信射击专业(大专),学制2年,培养具有空中通信射击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空中通信射击士官。 毕业学员适于在轰炸、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空中通信射击指挥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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