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
释义 |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是以全国各地供热企业为主体,有关设计、科研、院校、厂家参加的全国性行业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宗旨:沟通政府主管部门与供热企业之间的联系,交流、传播经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行业管理,推动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 主要任务: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反映行业的愿望和要求,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城镇供热事业的领导和支持。 2、 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制订城镇供热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法规、规划等提供依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参与有关活动。 3、 组织交流和推广供热行业有科研、设计、施工、企业经验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4、 协调同行业间和相关行业的技术经济全作,培训技术、管理人才,对供热行业管理进行指导,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5、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参与重大供热工程项目的审查和验收。组织本行业新工艺的技术鉴定。 6、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和信息资料。 7、代表中国城镇供热行业参加国际同行业组织和国际技术、经验交流活动,邀请国外专家来华考察和讲学,选派人员出国考察和进修。与国外同行业进行技术合作,互惠互利,促进我国供热事业的发展。 8、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协会办理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会员: 根据协会章程,凡从事城镇供热管理的企业单位,以及从事供热专业的教育、科研、设计、设备生产等单位,承认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均可成为协会会员。凡热心于城镇供热事业并做出积极贡献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可聘为协会顾问或参加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主要活动: 按照协会章程,协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协会各部门每年都围绕政府工作重点,结合企业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组织多种形势的活动,从而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政府提供行业的各种信息。协会还办有会刊《区域供热》杂志。 领导机构:协会的领导机构包括全国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理事会下设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辑出版部、技术咨询部、企业管理部、专用设备部。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权力执行机构,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若干名。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成立于1987年,到现在,国家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镇供热更是突飞猛进,至今协会已经发展成为有会员单位398个,供热面积约10亿平米,企业员工10万人的大型社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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