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释义 |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3月15日,它的使命与宗旨是:“弘扬人道,奉贤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它的长远目标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使残疾人能够平等参与和全面容入社会生活,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促进人类文明。”“将基金会建设成为公开、透明、高效和高公信力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并通过不断创新和努力具备更高的公信力,成为世界一流的公益机构。” 背景资料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1953年成立中国盲人福利会,1956年成立中国聋哑人福利会,1960年两会合并组成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这一时期残疾人的状况与解放前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残疾人工作主要侧重于对残疾人的扶助、收养和救济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文革"期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受到严重破坏,残疾人事业也遭受严重挫折,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的活动被迫停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新回到党内。伴随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残疾人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残疾人渴求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带来希望。八十年代初期,北京、大连、广州、武汉、西安等城市的残疾青年先后建立了残疾人协会,也涌现了张海迪,史铁生等一批优秀残疾青年。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我国对外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各方面交流活动不断增加。198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1983年,联合国大会又宣布1983年至1993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使人们进一步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的关注。这一国际环境促使我国必须建立自己的新型的残疾人组织。1984年3月15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应时而生。 基金会介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由李维汉、胡子昂、季方、华罗庚、赵朴初、黄鼎臣、吴作人、张邦英、黄家驷、吴阶平等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倡议,经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3月15日在北京成立的全国性公益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宗旨和任务是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力量,辅助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成果,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会由来自关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110余位爱心人士组成。聘请20余位曾长期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同志为名誉理事。刘华清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邓朴方同志担任理事长。基金会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自成立以来,高举人道主义旗帜,提出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协助政府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参与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参与和配合实施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九五、十五计划及香港著名实业家李嘉诚先生定向捐助的《长江新里程计划》。遵循"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事业"的原则,在党和政府及海内外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共募集资金4.8亿元,采取专项资助或提供匹配资金等多种方式,共支出2.8亿元,促进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实惠。近年来先后举办"深圳国际残疾人日世纪慈善募捐"、"中国特奥世纪行"、"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等系列纪念活动和"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等公益活动。 1988年,联合国授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平使者奖",授予邓朴方"残疾人十年特别奖"。2003年,联合国授予邓朴方"联合国人权奖"。 章程(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第十次理事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简称基金会)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 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第四条 筹集、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 第五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六条 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个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基金 第七条 基金来源 (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拨款。 (三)基金增值收益。 (四)其它。 第八条 基金用途 (一)资助符合本章程宗旨与任务的事业和活动。 (二)遵照捐赠者的意愿,定向资助有利于残疾人事业的项目。 第九条 基金管理 (一)基金筹集遵循自愿原则,严格捐赠手续,做好鸣谢工作。 (二)执行国家《基金会管理办法》和有关会计制度。 (三)独立核算,单独建帐,实行预决算管理。 (四)严格审计,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民主监督。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理事会 基金会设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和秘书长组成,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中推选产生,理事长主持基金会工作。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选产生理事长和副理事长,聘请名誉职务。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年度收支预决算。 第十一条 名誉职务 基金会设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由理事会聘请。 第十二条 基金会设秘书处,承办日常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制订和修改,须经基金会半数以上理事通过。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机构设置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基金会秘书处日常政务,承担文秘、档案和机要工作;负责与基金会理事的联络;协调、管理基金会信息网络系统;负责掌握国内外基金会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动态,并负责相关的联络工作。 项目策划部通过策划、组织实施有关项目,筹集资金或使基金增值;合理有效利用基金,开展资助残疾人事业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项目或活动。 宣传联络部负责制定基金会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有关筹集基金大型会议、活动的宣传策划、对外联络工作;做好有关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宣传联络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产管理部负责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向中国残疾人事业捐赠的款物,管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资产,承担基金会的基金增值工作。 行政处负责基金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基金会财务和人事工作;管理基金会固定资产和物资。 基金会意义全国性残疾人社会福利团体。1984年成立。其任务是:对残疾人福利基金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举办残疾人福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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