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治安大队 |
释义 | 简介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 治安大队一般设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副大队长5—8人。治安大队一般由公安局主要领导直接主管。 治安大队工作职责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三、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指导派出所开展驻村联户、社区警务、等级评定、创建优秀责任区、创安等活动; 七、指导全县公安户籍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户政管理的案件,负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及租赁房屋管理等; 八、负责全县门牌管理、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口变更迁移,负责户口档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 九、认真组织了解、调查、审核、审批各类户口,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询以及人口统计,负责全县征兵政审工作; 十、指导基层派出所业务,督促贯彻实施上级和领导下达的任务,收集信息,解决、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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