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平县药监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辖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豫编[2001]61号)于2002年1月组建镇平县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12月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豫编办〔2005〕153号),在镇平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为镇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领导,为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是镇平县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镇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1名,驾驶员编制2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药品监管股、食品安全股、监察室;直属机构2个:药品稽查队、食品药品检验所。 主要职责镇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药品国家法定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协助管理药品广告。 (四)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它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 (五)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六)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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