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公堂 |
释义 | 镇公堂位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城旧城区,是一个汉藏合璧式建筑群。作为香格里拉境内重要古建筑和历史纪念建筑物,于1976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为第四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11月,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列为“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地理位置中心镇公堂,位于香格里拉县城内龟山朝阳楼东麓的龟井左侧的中心镇公堂,东临香格里拉迪庆军分区, 西靠香格里拉龟山,北连仓房街,南接金龙街,紧邻迪庆军分区。中心镇公堂是香格里拉历史的见证。 基本信息这是个汉藏合璧式的建筑群,与寺庙、峡谷、湖泊、雪山完全不同的是,中甸历史的辉煌与沧桑在这里一一镌刻。 镇公堂坐北向南,外观呈现汉式斗拱鹄吻飞檐,顶端宝鼎耀目,金碧辉煌,内壁采藏式金刚杵柱,朱门绘彩,璀璨夺目。门两侧壁上,藏传佛教的四大金刚飞跃而立,栩栩如生,整个镇公堂如虎踞龙盘,气势雄伟。在这里,除了有古建筑的辉煌壮丽,还有红军长征时贺龙将军写下的“兴盛番族“的锦幛,是藏汉团结安定的象征。 相关历史中心镇公堂是香格里拉历史的见证。清雍正二年,改土归流,香格里拉县建厅设治, 中心镇公堂也于同年建成, 后几经破坏又几经修缮。民国20年, 四川乡城土匪在中甸(今香格里拉)县城烧杀抢掳, 中甸(今香格里拉)城内的自卫民团和群众百余人退守经堂英勇抵抗,奋战三十四昼夜,保卫了经堂文物和中甸(今香格里拉)人民生命财产。如今,香格里拉中心镇公堂又作为红军长征纪念馆,再现了红军长征过中甸(今香格里拉)的那些难忘的景象。1936年4月29日,贺龙率领的红二军团经过中甸(今香格里拉),将香格里拉中心镇公堂作为总指挥部。贺龙和任弼时分别住在东西厢房楼上。红二军团,在公堂设立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湘、鄂、川、黔、滇分会中甸城军分会, 举行鼓舞动员该军团与中央红军会合的动员大会。 贺龙和任弼时等红军首长还在香格里拉公堂召开了中甸(今香格里拉)县城藏、汉、客商代表座谈会。贺龙在这里两次接待了香格里拉松赞林寺派来的代表团, 还给10余人发了委任状。贺龙还在公堂内写下“兴盛番族”的锦幛,赠送给香格里拉松赞林寺僧众,此锦幛由此成为纪念红军长征、体现藏汉团结安定的历史珍贵文物。1936年5月下旬,红二军团离城北上,随即到来的以肖克和王震率领的红六军团又在公堂内整训了14天,召开了政治干部会议。红二、六军团在香格里拉中心镇公堂内的休整,是自桑植、刘家坪出发长征以来时间最长的一次休整。 修复工程1984年,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拨款修复在“文革”期间遭受严重破坏的公堂,将其建为红军长征纪念馆。1986年,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题写了藏文馆名。 肖克将军题辞日:“民族的团结过去是红军长征胜利的因素,现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条件”。肖克将军还将诗书《北渡金沙江》赠给纪念馆。另外,当年过香格里拉中甸的女红军李贞(后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将其诗作《过中甸雪山》和题辞《红军万岁》赠给了纪念馆。 建筑结构香格里拉中心镇公堂又称藏经堂,长期以来是香格里拉城区及附近村落的藏族人祭祀祖先、集会议事和举行婚丧仪式的场所,其建筑风格充分体现了藏汉文化相互交融的特点。主体建筑474.7平方米,高三层,坐北向南。其外部布局呈现汉式布局特点。殿顶为木构架,盖青铜板瓦。屋脊分正脊、垂脊、戗脊, 屋顶饰有吻兽和宝瓶。屋顶檐下置斗拱,斗拱下有平板枋和额枋。楼四周设环廊,环廊上开圆窗,内侧东、南、西三面皆有格扇门。香格里拉公堂内部布局显现藏式风格。室内呈正方形,长宽各14米。有40根方柱纵横对称排列其问,其中两根直通楼顶,高约16米。四壁绘有彩色壁画,大门前的明廊和梁柱上也可见壁画和木雕。 香格里拉经堂的西面大龟山顶,建有朝阳楼。登临高楼,古老的藏族“板式”建筑,曲径通幽的香格里拉古城,金光熠熠的归化寺,日新月异的新城,全可收入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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