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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珍贵的尘土
释义

苏联文学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代表作《金蔷薇》的第一篇文章。

【作者简介】

帕乌斯托夫斯基(1892~1968),俄罗斯作家。出身于莫斯科一个铁路员工家庭。从中学时代起他就醉心于文学,1912年发表了第一个短篇小说。在十月革命和国内战争时期他比较广泛地接触俄国的社会生活,参加过红军,当过记者及报社编辑。这期间他创作了许多作品。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中篇小说《卡拉-布加兹海湾》(1932)。后来他还写了一系列画家、作家的传记小说和历史题材的作品,如《伊萨克·列维坦》(1937)、《塔拉斯·谢甫琴柯》(1939)、《北方故事》(1938)等。卫国战争时期他当过战地记者。他于1956年发表的《金玫瑰》是一本创作札记,其中谈了许多创作体会和经历,受到广泛欢迎。后期他致力于创作长篇自传体小说《一生的故事》(1945~1963),反映了19世纪末直到20世纪30年代作者的经历,是作者对创作历程和道德、精神内容的思考、探索的总结。 帕乌斯托夫斯基的作品多以普通人、艺术家为主人公,突出地表现了对人类美好品质的赞颂,具有动人的抒情风格。他的短篇小说写得优美如诗,艺术水平很高,如《雪》、《雨蒙蒙的黎明》、《一篮云杉果》等。

【关于《金蔷薇》】

《金蔷薇》是一部总结作者本人创作经验、研究俄罗斯和世界上许多文学大师的创作活动、探讨文学创作的过程、方法和目的的美文集。文学大师用他别具一格的文笔气势磅礴而又精致入微地描绘了人类的美好情感和大自然的如画美景,阐述了作家的使命、文学创作的目的和方法,使每一位读了《金蔷薇》的文学爱好者、文学创作者和文学批评家得到极大的启发。《金蔷薇》以新颖优美的文笔塑造的一个个鲜活动人的形象,具有无可抗拒的强大感染力,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催发人们博爱的美好感情。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凡读过《金蔷薇》者,无不称赞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并且肯定该书在自己文学创作的道路上起过重要作用。今天,《金蔷薇》依然带给读者诸多教益。

【内容简介】

巴黎清洁工约翰.沙梅以前是一个士兵,曾参加过墨西哥战争。他在战争期间得病,顺便带着团长的女儿苏珊娜回国。沙梅在归途的轮船上,与小姑娘苏珊娜逐渐打破隔膜,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并为她讲了很多自己过去的故事,其中就包括“金蔷薇”的故事:谁家有了金蔷薇,就一定有福。不只是这家人,就是谁碰一碰这朵蔷薇都有福。

很快旅途就结束了,沙梅把小姑娘交给了 她的姑母。 沙梅以后从事过很多卑微的职业,最后做了一个清洁工。他在这段期间一直没见过苏珊娜。然而在多年后的一天,他与已经出落成大姑娘的苏珊娜重逢了,原来苏珊娜刚被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抛弃了。沙梅留她在自己家住了几天。由于沙梅的出面,苏珊娜与她的情人重归于好。临走前,沙梅提醒她,给她“金蔷薇”的绝对不会是这个花花公子。 苏珊娜走后,沙梅做了一个决定:给苏珊娜打造一朵金蔷薇。他收集首饰作坊的尘土,把这种尘土里的一些金屑筛出来,日积月累已经成为了一块小金锭。当金蔷薇终于打造好,沙梅调整好心态准备将其送给苏珊娜时,他却得知苏珊娜已经在一年前去了美国。沙梅在孤独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文章的最后。作者指出,文学创作就像在无数尘土中筛选出金子,打造自己的金蔷薇。

原文阅读

记不起来了,这段关于一个巴黎清洁工约翰·沙梅的故事是怎样得来的。沙梅是靠打扫区里几家手工艺作坊维持生活的。沙梅住在城郊的一间草房里。本来可以把这个郊区大加描绘一番,以使读者离开故事的本题。不过,也许值得提一笔:直到现在巴黎城郊仍然还留存着一些古老的碉堡。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这些碉堡还被金银花和山楂子等杂草所覆盖着,一些野鸟就在这里造了巢。

“这是在什么地方?”絮姬怀疑地问。

“我不是告诉你了——在越南。在印度支那。在那个地方,海洋冒着火,就和地狱一般,而水母却象巴蕾舞女的镶花边的小裙子。而且那个地方,那种潮湿劲儿呀,一夜工夫,我们的靴子里就长出了蘑菇!若是我撒谎,就把我吊死!”

以前,沙梅听过很多当兵的说谎话,但是他自己从来没说过。并不是因为他不会说谎,只不过是没有这种需要。而现在他认为使苏珊娜快活是他的神圣的职务。

沙梅把小姑娘带到了里昂,当面把她交给了一位绉着黄嘴唇的高个子妇人——苏珊娜的姑母。这位老妇人满身缀着黑玻璃珠子,好象马戏班子里的一条蛇。

小姑娘一看见她,就紧紧地挨着沙梅,抓住了他的褪了色的军大衣。

“不要紧!”沙梅低声地说,轻轻地推了一下苏珊娜的肩膀。“我们当兵的也不挑拣连里的长官。忍着吧,絮姬,女战士!”

沙梅走了。他好几次回头张望这幢寂寞的屋子的窗户,连风都不来吹动这里的窗幔。在窄狭的街道上,能听见小店里的倥偬的时钟报时声。在沙梅的军用背囊里,藏着絮姬的纪念品——她辫子上的一条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鬼知道为什么,这条发带有那么一股幽香,好象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墨西哥的热病摧毁了沙梅的健康。军队也没给他什么军衔,就把他遣散了。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兵身份,去过老百姓的生活了。

多少年在同样贫困中过去了。沙梅尝试过各种卑微的职业。最后,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从那时起,灰尘和污水的气味,总没离开过他。甚至从塞纳河飘过来的微风中,从街心花园中衣衫整洁的老太婆们兜售的含露的花束里,他都嗅到了这种气味。

日子溶成为黄色的沉滓。但是有的时候在沙梅的心灵里,在这些沉滓中,浮现出一片轻飘的蔷薇色的云——苏珊娜的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曾有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也仿佛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苏珊娜,她在哪儿呢?她怎么了?他知道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的姑娘了,而她父亲已经负伤死了。

沙梅总想要到里昂去看看苏珊娜。但每次他都延期了,直到最后他明白已经错过了时机,苏姗娜完全把他忘记了。

每逢他想起了他们临别时的情景,他总骂自已是笨猪。本来应该亲亲小姑娘,而他却把她往母夜叉那边一推说:“忍着吧,苏珊娜,女战士!”

大家都知道清洁工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工作。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由紧张而并不是常常有益的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总是在一天的末尾才积聚起来,其次是巴黎人的视觉和嗅觉是不许冒犯的。夜阑人静的时候,除了老鼠之外,差不多没有人会看到清洁工的工作。

沙梅已惯于夜间的工作,甚至爱上了一天里的这个时辰。尤其是当曙光懒洋洋地冲破巴黎上空的时候。塞纳河上弥漫着朝雾,但它从来也没越出过桥栏。

有一次,在这样雾蒙蒙的黎明里,沙梅由荣誉军人桥上经过,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淡紫色镶黑花边的外衫。她站在栏杆旁边,凝望着塞纳河。

沙梅停下了步子,脱下了尘封的帽子说道:

“夫人,这个时候,塞纳河的河水是非常凉的。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

“我现在没有家了,”女人很快地回答说,同时朝着沙梅转过脸来。

帽子从沙梅的手里掉下来了。

“絮姬!”他绝望而兴奋地说。“絮姬,女战士!我的小姑娘!我到底看到你了!你恐怕忘记我了吧。我是约翰·埃尔奈斯特·沙梅,第二十七殖民军的战士,是我把你带到里昂那位讨厌的姑母家里去的。你变得多么漂亮了啊!你的头发梳得多好呀!可我这个勤务兵一点也不会梳!”

“约翰!”这个女人突然尖叫一声,扑到沙梅身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放声大哭。“约翰,您还和那个时候一样善良。我全都记得!”

“咦,说傻话!”沙梅喃喃地说。“我的善良对谁有什么好处?你怎么了,我的孩子?”

沙梅把苏珊娜拉到自己身旁,做了在里昂没敢做的事——抚着、吻着她那华丽的头发。但他马上又退到一边,生怕苏珊娜闻到他衣服上的鼠臊味。但苏珊娜挨在他的肩上更紧了。

“你怎么了,小姑娘?”沙梅不知所措地又重复了一遍。

苏珊娜没回答。她已经止不住痛哭。沙梅明白了,暂时什么也不要问她。

“我,”他急急忙忙地说道,“在碉堡那边有一个住的地方。离这里有些儿路。屋子里,当然,全是空的,什么也没有。然而可以烧烧水,在床上睡睡觉。你在那儿可以洗洗脸休息休息。总之,随你愿意住多久。

苏珊娜在沙梅那里住了五天。这五天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不平凡的太阳。所有的建筑物,甚至最古旧、煤熏黑了的,每座花园,甚至沙梅的小窠,都象珠宝似的在这个太阳的照耀下灿烂发光。

谁没体味过因浓睡着的年轻女人的隐约可闻的气息而感到的激动,那他就不懂得什么叫温柔。她的双唇,比湿润的花瓣更鲜艳,她的睫毛因缀着夜来的眼泪而晶莹。

是的,苏珊娜所发生的一切,不出沙梅所料。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变了心。但苏珊娜住在沙梅这里的五天时间,已经足够使他们重归于好了。

沙梅也参与了这件事。他不得不把苏珊娜的信送给这位演员,同时,当他想要塞给沙梅几个苏作茶钱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教训了这个懒洋洋的花花公子要懂得礼貌。

不久,这个演员便坐着马车接苏珊娜来了。而且一切都应有尽有:花束,亲吻,含泪的笑,悔恨和不大自然的轻松愉快。

当年轻的人们临走的时候,苏珊娜是那样匆忙,她跳上了马车,连和沙梅道别都忘记了。但她马上觉察出来,红了脸,负疚地向他伸出手来。

“你既然照你的兴趣选择了生活,”沙梅最后对她埋怨地说,“那就祝你幸福。”

“我还什么都不知道,”苏珊娜回答说,突然眼眶里闪着泪光。

“你别激动,我的小娃娃,”年轻的演员不满意地拉长声音说,同时又重复道:“我的迷人的小娃娃。”

“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叹息说。“那便一定会幸福的。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约翰。”

“谁知道呢!”沙梅回答说。“可是不管怎样,送给你金蔷薇的不会是这位先生。请原谅,我是个当兵的。我不喜欢这种绣花枕。”

年轻人互相看了一眼。演员耸了耸肩膀。马车向前开动了。

通常,沙梅把一天从手工艺作坊扫出来的垃圾统统扔掉。但是在这次跟苏珊娜相遇之后,他便不再把那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垃圾扔掉了。他开始把这里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装到口袋里,带到他的草房里来。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因为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

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用这块金锭,为了使苏珊娜幸福,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说不定象母亲跟他说过的,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谁知道呢!他决定在这朵金蔷薇没做成之前,不和苏珊娜见面。

这件事沙梅对谁也没说过。他怕当局和警察。狗腿子们什么事想不到呢。他们会说他是小偷,把他关到牢里去,没收他的金子。怎么说也罢,金子本来是别人的。

沙梅在没入伍之前,曾经在村子里给教区神甫当过雇工,所以他懂得怎样筛簸谷子。这些知识现在用得着了。他想起了怎样簸谷子,沉甸甸的谷粒怎样落到地上,而轻的尘土怎样随风远扬。

沙梅作了一个小筛机,每天深夜,他就在院子里把首饰作坊的尘土簸来簸去。在没有看到凹槽里隐约闪现出来的金色粉末之前,他总是焦灼不安。

不少日月逝去了,金屑已经积到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但沙梅还迟迟不敢把它送给首饰匠去打成蔷薇。

他并不是没有钱——要是把这块金锭的三分之一作手工费,任何一个首饰匠都会收下这件活计,而且会很满意的。

问题并不在这里。跟苏珊娜见面的时辰一天比一天近了。但从某一个时候起,沙梅却开始惧怕这个日子。

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柔,只献给她,只献给絮姬。可是谁需要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柔呢!沙梅早就看出来,所有碰上他的人,唯一的愿望便是赶快离开他,赶快忘记他那张干瘪的灰色的脸,松弛的皮肤和刺人的目光。

在他的草房里有一片破镜子。偶尔沙梅也照一下,但他总是发出痛苦的骂声,立刻把它扔到一边去。最好还是不看自己——这个蠢笨的、拖着两条风湿的腿蹒跚着的丑东西。

当蔷薇终于做成了的时候,沙梅才听说絮姬在一年前,已经从巴黎到美国去了,人家说,这一去永不再回来了。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沙梅的人都没有。

在最初的一刹那,沙梅甚至感到了轻松。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温柔而轻快地相见的全部希望,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这片刺人的碎片,梗在沙梅的胸中,在心的旁边,于是他祷告上帝,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羸弱的心里去:让它永远停止跳动。

沙梅不再去打扫作坊了。他在自己的草房里躺了好几天,面对着墙。他沉默着,只有一次,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他立刻拿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把自己眼睛捂住了。但谁也没看见。邻居们甚至都没到沙梅这里来——家家都有操心事。

守望着沙梅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就是他,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花的旁边,在一条细枝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尖尖的花蕾。

首饰匠常常来看沙梅,但没给他带过药来。他认为这是无益的。

果然,沙梅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悄悄地死去了。首饰匠抬起了清洁工的头,从灰色的枕头下,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发带上有一股老鼠的气味。

晚秋时节。晚风和闪烁的灯火,摇曳着苍茫的暮色。首饰匠想起了沙梅的面孔在死后是怎样改变了。它变得严峻而静穆。首饰匠甚至觉得这张面孔的痛楚,是非常好看的。

“生所未赐予的,而死却给补偿了。”好转这种无聊念头的首饰匠想到这里,便粗浊地叹息了一声。

首饰匠很快就把这朵金蔷薇卖给了一位不修边幅的文学家;依首饰匠看来,这位文学家并不是那么富裕,有资格买这样贵重的东西。

显然,首饰匠给这位文学家叙述的金蔷薇的历史,在这次交易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感谢这位年老的文学家,多亏他的杂记,有些人才知道从前第二十七殖民军的兵士约翰·埃尔奈斯特·沙梅一生中的这段悲惨的经历。

顺便提一提,这位老文学家在他的杂记中这样写道: “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偶然投来的字眼和流盼,每一个深邃的或者戏谑的思想,人类心灵的每一个细微的跳动,同样,还有白杨的飞絮,或映在静夜水塘中的一点星光——都是金粉的微粒。

“我们,文学工作者,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寻觅它们——这些无数的细沙,不知不觉地给自己收集着,熔成合金,然后再用这种合金来锻成自己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长诗。

“沙梅的金蔷薇,让我觉得有几分象我们的创作活动。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花过劳力去探索过,是怎样从这些珍贵的尘土中,产生出移山倒海般的文学的洪流来的。

“但是,恰如这个老清洁工的金蔷薇是为了预祝苏珊娜幸福而作的一样,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为幸福、欢乐、自由而战斗的号召,人类心胸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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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