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省志愿者日 |
释义 | 节日简介每年3月5日,是“浙江省志愿者日”。 2007年11月2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2008年3月5日正式施行,并把学“雷锋日”改为“浙江省志愿者日”。从此,浙江省志愿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节日起源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发表,这一天,也成为学雷锋纪念日。2007年11月2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2008年3月5日,《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把学“雷锋日”改为“浙江省志愿者日”。从此,浙江省志愿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发表45周年之际,浙江志愿者迎来自己的“三月五日”。 “学雷锋日”在浙江被赋予新的意义。将每年的三月五日定为浙江省志愿者日,在全国现有省级志愿服务立法中是一项创新,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志愿者责任感和光荣感,更将促进全社会尊重、关爱志愿者。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清和表示,由于每年3月5日是“学雷锋日”,把这天设定为浙江省志愿者日,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也是对志愿者奉献精神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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