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督练公所 |
释义 | 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初三,设立省督练公所于杭州上仓桥,公所机构设兵备处、参谋处、教练处3个处,督办由巡抚兼任,设总参议1人、参议官1人、副参谋2人、总文案1人、司书4人、先锋官2人、卫生司令长1人、马弁2人、号目1人、号兵2人。各处编设总办1人、帮办1人,下设数科。任命袁思永为首任总参议。是时,各处总办均未设,以帮办主事。兵备处帮办沈夔,参谋处帮办丁慕韩,教练处帮办张国威。3个处总理全省新军事宜。 三十二年(1906),浙江巡抚张曾敫把武备练军改编为浙江新军第一标,任命李益滋为统带(后萧星恒为统带),下辖2个营,驻杭州笕桥。三十三年(1907),组建浙江新军第二标,蒋尊簋为统带(后刘询为统带),下辖2个营,驻杭州南星桥。宣统元年(1909),浙江新军第一、第二标合编为陆军混成协,杨善德任协统领,次年九月,浙江新军陆军第二十一镇成立,下编第四十一协(原混成协改编)、第四十二协两个协和马队、炮队、工程、辎重各一个营,共编官兵10436人。镇统制官先为吕本元,后为萧星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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