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春波 |
释义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春波,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黑龙江富锦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研究生。 现任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74.07——1978.11 富锦县锦山公社德祥大队教师 1978.11——1980.08 省公安学校政保专业学生 1980.08——1984.09 合江行署公安局干事、副科级侦察员 1984.09——1986.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专业干部专修科学员 1984.07——1988.09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1988.09——1990.02 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0.02——1993.09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刑警大队大队长、副支队长 1993.09——1996.09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局长、书记 1996.09——1997.04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04——2002.01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 2002.01——2003.12 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其间:1997.07—2002.1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学习;2000.09—2002.07黑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哲学专业学习) 2003.12——2004.02 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 2004.02——2004.06 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06——2004.08 双鸭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08——2005.03 双鸭山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03——2006.11 双鸭山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11——至今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政法、社会保障、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及其管理机构、信访局、民政局及其管理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管理机构、残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司法局、人防办。 联系军分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方面工作;联系工商局、安全站、七台河监狱、无线电监测站、无线电管理处。 负责全市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及消防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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