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映南 |
释义 | (1892~1959)法学家。又名光?,字映南。荆州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武昌参加日知会。后赴日本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攻读法律。大革命时期,任汉口法院推事、国民政府大法官。1928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因不满蒋介石杀害革命志士的行为,拒绝出席大会。1930年9月后,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任教。1936年7月,任广西大学教授、法律系主任、法商学院院长等职。桂林沦陷后,拒绝任日伪政权职,举家连夜逃入深山,靠借粮、采野菜度日,保全民族气节。抗战胜利后,回桂林,参加民主同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广西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代理广西大学法商学院院长。不久调任武汉大学教授,再调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律室,并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79年平反,恢复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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