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弘章 |
释义 | 张弘章,中国清朝官员,本籍中国江苏。张弘章於1731年(雍正9年)接替刘裕 (清),於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实际统治者。是年,淡水补盗同知更名改制为淡水抚民同知,张弘章仍为改制後首任同知。 前任: 刘裕 (清) 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 1731年上任 继任: 张弘章(更名改制) 前任: 张弘章(更名改制)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31年上任 继任: 尹士俍 前任: 路以周 台湾彰化县知县 1731年上任 继任: 陈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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