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责勿太严教勿过高 |
释义 | 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之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 【译文】当责备别人的过错时不可太严厉,要考虑到对方能否承受;教海别人行善时,不可以期望太高,要顾及到对方能否做到。 【注解】攻:攻击、指责。毋:无、不。恶:指缺点、隐私。堪受:能否接受。 【评据】在处理人际关系中应当有些用家思想。儒家在人际关系上最讲究“恕”的观念,“恕”就是宽恕、原谅。在此基础上要考虑对方的才智能力,能否接受你的教诲或批评。对方接受的能力有限,你的批评或教诲实际上是零。“恕”不是无原则的宽容不管,而是要充分考虑对方的智力和承受力。往往在现实中,有的人责备别人豹过失唯恐不全、抓住别人的缺点,便当把柄,处理起来不讲方法不讲效果而图一时之愤。而诲人者要么期望太高,要么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要么成才心切不顾实际填充别人装不进去的东西,不考虑实际效果,这是责人或教诲时所不足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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