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元祐党籍 |
释义 | 元祐党籍 也称“元祐党人”。北宋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年仅九岁的哲宗继位,由宣仁太后同处分军国事,同年司马光任宰相,全面废除王安石变法、恢复旧制。前后历时九年。至此,支持变法的政治派别,被时人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一派,则被称之为“元祐党人”。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哲宗亲政,用章敦为相,再一次起用变法派人士,全面恢复变法新政,严酷打击元祐党人,前后历时六年有余。苏轼、苏辙、黄庭坚等人皆遭流贬。元符三年(1100),宋哲宗去世。宋徽宗赵佶继位,向太后垂帘听政。其间,再次起用元祐党人,废除变法新政。九个月后,向太后患病归政,宋徽宗正式执掌大权。崇宁元年(1102)宋徽宗用蔡京为相,重又崇奉熙宁新政。崇宁元年(1102)九月,宋徽宗令中书省进呈元祐中反对新法及在元符中有过激言行的大臣姓名。蔡京以文臣执政官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范纯仁、韩维、苏辙、范纯礼、陆佃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苏轼、范祖禹、晁补之、黄庭坚、程颐等四十八人,余官秦观等三十八人,内臣张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献可等四人,共计一百二十人,分别定其罪状,称作奸党,并由徽宗亲自书写姓名,刻于石上,竖于端礼门外,称之“元祐党人碑”。不许党人子孙留在京师,不许参加科考,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录用”。后来,更增“元祐党人”为三百零九人,其中陆佃、章敦、曾布等为新党。蔡京手书姓名,发各州县,仿京师立碑“扬恶”。 参看《元祐党籍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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