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而取得的一部分财政性资金。
行政单位对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分别核算、分类管理
预算外资金收入与拨入经费都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而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其中,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行政单位从财政专户取得的财政性资金,而拨入经费是行政单位从国库取得的财政性资金。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当与拨入经费分别核算、分类管理。
(2)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纳入单位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对预算外资金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