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①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②焉;少则洋洋③焉;攸然④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从前有人送条活鱼给郑国的子产,子产叫主管池塘的人把它畜养在池塘里。那人把鱼煮来吃了,回报说:“刚放进池塘里时, 它还要死不活的;一会儿便摇摆着尾巴活动起来了;突然间,一下子就游得不知去向了。”于产说:“它去了它应该去的地方啦!它去了它应该去的地方啦!”那人从子产那里出来后说:“谁说子产聪明呢?我明明已经把鱼煮来吃了,可他还说‘它去了它应该去 的地方啦!它去了它应该去的地方啦!”所以,君子可能被合乎情理的方法所欺骗,但难以被不合情理的方法所欺骗。
1、馈:送,给予。
2、舍:池塘
3、逝:不知去向
4、孰:谁
5、既:已经
得其所哉:它去了它应该去的地方啦
既往不咎: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既:已经;咎:责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