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杭区老龄委 |
释义 | 简介一、浙江省余杭区老龄委根据余杭区区委办[2001]45号<转发《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余杭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组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副处级事业单位,由区民政局管理。 二、 主要职责(一) 办理区老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 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实施办法,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抽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和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四) 负责文秘、督查、保密、档案、信访、宣传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 (五)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六) 联系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 (七) 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 管理区老年活动中心、主将老年电视大学余杭分校和老年学校。 (九)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职责1.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宣传教育科。 2.该科负责研究提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 3.开展有关老龄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老龄问题的专题调查; 5.负责《余杭老龄》的编印; 6.负责起草工作规划、总结、文件及会议材料等文字工作; 7.负责与新闻单位联系和对外信息交流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老龄委成员编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其中驾驶员1名)。 领导职数: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 副主任2名(1名分管办公室日常工作、1名分管区老年活动中心工作); 宣传教育科长1名。(原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办公室 干部、退休干部仍享受公务员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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