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虞谦 |
释义 | 【明朝人物】 虞谦(1366—1427),字伯益,金坛人,明初大臣。 洪武中,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请限僧道田,人无过十亩,余以均给贫民。从之。永乐初召为大理寺 少卿。时有诏。建文中,上言改旧制者悉面陈。谦乃言前事请罪。帝见谦怖,笑 曰:“此秀才辟老、佛耳。”释弗问。而僧道限田制竟罢。都察院论诓骗罪,准 洪武榜例枭首以徇。谦奏:“比奉诏准律断罪,诓骗当杖流,枭首非诏书意。” 帝从之。天津卫仓灾,焚粮数十万石。御史言主者盗用多,纵火自盖。逮几八百 人,应死者百。谦白其滥,得论减。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谦为右副都御史。明年,偕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凤 抵陈州灾伤,免田租,赎民所鬻子女。明年,谦请振,太子谕之曰:“军民困极, 而卿等从容请启,彼汲黯何如人也。”寻命督两浙、苏、松诸府粮,输南、北京 及徐州、淮安。富民赂有司,率得近地,而贫民多远运。谦建议分四等:丁多粮 最少者运北京,次少者运徐州,丁粮等者运南京、淮安,丁少粮多者存留本土。 民利赖之。又言:徐州、吕梁二洪,行舟多阻。请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给廪;官 牛一百,暇时听民耕,大舟至,用以挽。人以为便。尝督运木,役者大疫。谦令 散处之,疫遂息。未几,偕给事中许能巡抚浙江。 仁宗即位,召还,改大理寺卿。时吕升为少卿,仰瞻为丞,而谦又荐严本为 寺正。帝方矜慎刑狱,谦等亦悉心奏当。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狱,谦等再四参复, 必求其平。尝语人曰:“彼无憾,斯我无憾矣。”尝应诏上言七事,皆切中时务。 有言其奏事不密,市恩于外者。帝怒,降少卿。一日,杨士奇奏事毕,不退。帝 问:“欲何言,得非为虞谦乎?”士奇因具白其诬,且言谦历事三朝,得大臣体。 帝曰:“吾亦悔之。”遂命复职。宣宗立,谦言:“旧制,犯死罪者,罚役终身。 今所犯不等,宜依轻重分年限。”报可。宣德二年三月卒于官。谦美仪观,风采 凝重。工诗画,自负才望。工部侍郎苏瓒以鄙猥班谦上,恒怏怏,人以是隘其量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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