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榆林市体育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发[2009]91号),设立榆林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转变的职能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 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 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体育局的主职责是: (一)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举办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六)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事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内设机构5个: (一)政秘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综合协调、安全保密、信息、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 (二)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和指导全市体育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体育信息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 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举办群众体育比赛,组织参加省级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申报、审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工作;负责体育总会工作和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竞赛训练科 贯彻省体育局下达的竞赛、训练工作任务,负责体育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管理;组织市级运动会和参加省级运动会的竞赛训练工作,检查指导市体校、各级青少年体校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办学训练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成果推广;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 (五)体育经济科 实施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管理体育经营活动,依法处理体育经营中发生的问题;管理新建的体育产业,组织开展体育经营创收;负责对外招商引资,集资赞助工作;负责体育产业项目的管理;监督体育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年报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副县级)兼监察室主任1名;科长5名,副科长2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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