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令仪不责盗 |
释义 | 原文曹州于令仪者,市井人也,长厚不忤物,晚年家颇丰富。一夕,盗入其家,诸子擒之,乃邻舍子也。令仪曰:“汝素寡悔,何苦而为盗邪?”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如其欲与之。既去,复呼之,盗大恐。谓曰:“尔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盗大感愧,卒为良民。 译文曹州于令仪,是做生意的人,为人忠厚,不损人利已,晚年家境颇为富裕。一天晚上有人到他家行盗。于令仪的儿子们抓住了小偷,原来是邻居的儿子。令仪对他说:“你平时很少做对不起自己的事,何苦做小偷呢?”那人回答说:“都是贫穷逼的。”问他需要什么,小偷回答说:“有十贯铜钱就足以买食物及衣服了。”令仪按照他要求的数目给了他。小偷刚一走,令仪又叫他回来,盗贼很惊恐,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背着十贯铜钱回家,我担心你被人责问。”留到天亮才让他走。盗贼感到十分惭愧,终于成为良民。 注释1.市井:指做生意。 2.禽:通“擒”,抓获。 3.素:一向,平时。 4.寡悔:很少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5.十千:指十贯铜钱。 6.诘:盘问。 7.卒:最终。 性格特点于令仪:忠厚,不损人利己,待人宽厚,大方,至诚至仁,处处为他人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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