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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于公
释义

于公简介

于公是东汉东海郯人,系汉相于定国之父,曾任县狱吏、郡决曹。他精通法律,治狱勤谨,以善于决狱而成名,无论大小案件,他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因之“每决而无恨”。

于公生平

于公治狱:

于公以德治狱,千古称颂。相传某年除夕,他见囚犯们愁眉苦脸,唉声叹气,想必是因为不能与家人团聚而愁苦。于是他冒着“私放囚犯该杀”的风险,放犯人回家过年。他对犯人说:岁尽腊除,谁无父母子女,谁不盼着家人团聚,我今天与你们约定,大年三十放你们回家,新年过后,初三回来,不准逾期,如逾期不归或私自逃走,当加倍治罪。犯人听后,无不欢喜、感动。正月初三,果然犯人全部归来。

于公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深得人心,特别是东海孝妇案,民众更是拍手称颂,成为千古美谈,并且为我国民间代代相传的因果报应的道德规范, 留下了为善为恶“万应不爽”的典型。于公为此案件,明询暗访,察知为一桩大冤案后便寝食不安,百般为其表白,寻求生路。无奈昏愦县官,愚昧太守,不顾于公再三直谏,不作详查细询,糊里糊涂地将孝妇处死,致使无罪的孝妇遭有罪之诛。于公愤而弃职回家。后新太守到任,访求于公高大故里,于公便将全部案卷呈出。新太守为孝妇平冤,并亲身致祭孝妇冢。

驷马之门:

于公在县上做狱吏时,东海有位孝道的妇人年轻守寡,婆母劝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婆母对邻人说:“儿妇长期守寡无依无靠。怎么办呢?”这位婆母竟然自杀了。婆母的女儿去官府告状,说寡嫂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官府支持诬告。于公知道孝妇冤枉,与官长争辩,但没有成功,只得手捧申诉状在衙门口痛哭。太守下令斩杀了孝妇,当年全郡大旱。三年后,太守找到于公,要祭奠孝妇陵墓,并给予表彰,顿时天作大雨,于公家大门倒塌。父老乡亲都来抢修,于公说:“不要修得那么高大,能过驷马车辆就可以了。我当狱吏多年,常积阴德,没有冤枉过人。”后来他的子孙都很有出息,有的做了丞相,有的做了御史大夫,世代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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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