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吉专区 |
释义 | 1966年设立永吉专区,专署驻吉林市。将原由吉林市领导的永吉、舒兰、蛟河、桦甸、磐石等5县划归永吉专区。 1969年撤销永吉专区,原永吉专区所属永吉、舒兰、蛟河、桦甸、磐石等5县划归吉林市。 1982年8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永吉地区,辖吉林市的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林甸5县,驻吉林市。 1983年8月30日,撤销永吉地区,原地区所辖县划归吉林市管辖。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