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德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永德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6月26日税务机构分设时成立。县局机关设立8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征收管理股、税政股、收入核算股、办税服务厅、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2个派出机构:德党税务分局、永康税务分局。共有在职干部60人,退休人员21人。在职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3人,占在职干部60人的88.33%,其中大学本科17人,占28.33%;大学专科36人,占60%;中专高中7人,占11.66%。 截止2009年11月,全县共登记各类纳税户共2167户。其中:单位纳税人129户,占征管户数的6%,个人合伙及个体工商户2038户,占征管户数的94%。一般纳税人管理人58户。其中:正式认定商业25户,占43.1%,正式认定工业29户,占50%,暂认定工业3户,占5.17%,辅导期商业1户,占1.73%。在国税收入中,制糖业是我县国税主体税源,税收收入占国税收入的比例达56.39%以上;其次是商业,税收收入占国税收入的比例在24. 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先后获得省局级、省级、总局级“文明单位”称号;县局领导班子先后被市局、省局表彰为 “先进领导班子”;被授予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岭先锋’流动红旗 ”、“2001年—2005年临沧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星级文明院楼、“先进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被推荐为市级窗口行业示范点单位;计划征收股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2001年以来,有20人(次)被省局表彰,有14人(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有15人(次)被市局表彰,有46人(次)被系统外县级表彰。 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2.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制定组织收入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5.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本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执法检查情况; 8.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9.负责本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经费、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事、教育、组织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 11.负责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2.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承办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1.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综治、安全保卫和督查督办工作。 2.政策法规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政策执行监督工作。 3. 征收管理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4.税政股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贯彻执行国际税收相关协定、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输出劳务等提供国际税收服务;上报跨国交易的税收争端问题;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安排的与国际机构、外国及港澳台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 5.收入核算股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办税服务厅 严格执行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认证报税、咨询辅导和受理各类涉税审批申请。 7.人事教育股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负责本局的党建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局的党建责任制考核;指导本局的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负责扶贫挂钩工作组织实施。 8.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直属机构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分级分类稽查工作;对查办案件进行解剖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加强征管的建议工作。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派出机构1.德党税务分局 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依法对辖区内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调查核实辖区内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对辖区内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2.永康税务分局 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依法对辖区内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调查核实辖区内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 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对辖区内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严格执行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认证报税、咨询辅导和受理各类涉税审批申请。 领导信息1.云南省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普国志:男,汉族,云南省镇康县人,1963年12月18日出生,现年47岁,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文化,1999年7月——2010年5月在镇康县国家税务局任副局长。2010年5月4日任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直管收入核算股、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工作。 2.云南省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李光旺:男,汉族,云南省永德县人,1963年12月29日出生,现年47岁,1985年7月25日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95年6月任职至今。协助局长分管税政股和财务管理工作,挂钩联系永康税务分局。 3.云南省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何国政:男,汉族,云南省永德县人,1963年7月15日出生,现年47岁,1982年7月15日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97年8月7日任纪检组长,2009年12月7日转任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稽查局。 4.云南省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翟国胜:男,汉族,云南省永德县人,1963年12月4日出生,现年47岁,1984年7月17日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文化,2005年3月1日任副局长至今。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和工青妇工作,挂钩联系德党税务分局。 5. 云南省永德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王新培:男,汉族,云南省永德县人,1964年6月30日出生,现年46岁,1984年8月15日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9年12月7日任纪检组长(试用期1年)。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和党务工作。 领导之间实行AB角联系协作制度,普国志副局长—李光旺副局长,李光旺副局长—何国政副局长,翟国胜副局长—王新培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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