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营户 |
释义 | 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统治者出于生产和战争的需要,把虏掠和投募来的民户配置各地,隶属于军府,称为营户。他们主要从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产劳动,以供养军队。有时亦当兵。其身份低于平民,高于奴隶,须世代服役。《晋书.慕容暐载记》:“暐仆射悦绾言于暐曰:‘太宰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军营户,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肃明法令,以清四海。’暐纳之。”《魏书世祖纪下》:“六月,北部民杀立义将军、衡阳公莫孤,率五千余落北走。追击于漠南,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宋书.沈庆之传》:“庆之前后所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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