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应氏规则 |
释义 | 与中国规则、日韩规则并列的三大围棋规则之一,由应昌期先生创立。采用这个规则比赛的有应氏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世界青少年围棋锦标赛、世界大学生围棋锦标赛以及中国的倡棋杯等围棋比赛。 简介主要特点:1,子空皆地,提证死活。 2,双方填满计算地域。 3,黑贴8点(和棋黑胜,相当于3又3/4子),以预数法确定胜负。 4,劫分争搅。 5,用时。采用超时罚点制,以罚点替代读秒。职业应氏杯赛事一般为每方3.5小时+3次35分罚点,即用完3.5小时后,超时35分钟内罚2点,35-70分钟罚4点,70-105分钟罚6点,超过105分钟判负。“应氏杯”中国大学生围棋赛则为每方72分钟+3次12分罚点。 6、有一定的互相矛盾性,曾出5万美金解决该规则的互相矛盾性。其实其他规则也有各自的问题,只是应氏规则想做到十全十美。 当今与中国规则,日韩规则并列的三大围棋规则之一,由应昌期创立。采用这个规则比赛的还有世界上奖金最高的应氏杯、世界青少年围棋锦标赛、世界大学生围棋锦标赛以及中国的倡棋杯等。 应氏规则提要 着分虚实 除穷任择 气尽提取 提证死活 变穷打劫 劫分争搅 子空皆地 填满计点 棋局规则第一条着手:着分虚实、除穷任择 围棋:围棋乃“争点”之竞技,争得之点,不论子空皆为“域点”。域点较多为胜方。 对局:围棋之比赛称为“对局”。对局分黑白两方,空枰开局,黑先白后,一次一手,称为“着手”。终局后须填满计点称为“计点胜”,无须计点称为“不计点胜”。 着手:着手简称“手”,本规则分实手、虚手。实手以棋子着于着点,有棋形变化及手数增加。虚手无棋子着于着点,无棋形变化仅手数增加。对局以实手开局,虚手终局。 实手:实手之着点选择,除同型反覆或循环之“变穷”着点外,任意择点。本规则创“除穷任择”为择点唯一限制。颗子自尽、热子提取、越环再搅,变穷禁着。块子自尽,变未穷,不禁着。 虚手:单方虚手认输,着手自然终了。其余单方虚手如无权争点之“让手棋”及无点可争之“偏单官”必须着手继续。单官着完各一虚手着手休止。死子清完再各一虚手着手终了。 注一:虚手表示方式见第二章礼节。单官漏着之处理见第二章罚则。 第二条提取:气尽提取、提证死活 气尽:凡死活有关之棋子,其贴邻空点称为“气点”,简称“气”。气之类别与死活:恒气单活、衡气双活、虚气不活、争气劫活、换气搅局、无关互活。棋子之内外虚气着完称为“气尽”。 提取:凡气尽之棋子,不论被尽或自尽,由尽其气者,移置于棋枰之外,称为“提取”,简称“提”。双方同时气尽,提取对方棋子。 死活:棋子之死活以“可否提取”为准。可以提取为死子,不可提取为活子。清除死子如有歧见,本规则以“提证死活”为唯一死活准则,不得以判例定死活。 注二:1949年10月2日公布之日本规则有盘角曲四无条件死判例。1989年5月15日修正公布之日本规则取消盘角曲四判例,改为第七条第二项特殊提劫规定,一般认为更不合理。 第三条打劫:变穷打劫、劫分争搅 覆子:凡可反覆或循环提取之棋子称为“覆子”,有单覆子、双覆子、三覆子。覆子连续提取不加限制为“变穷”,加以限制为“打劫”。 劫型:由覆子所构成之棋形称为“劫型”。本规则打劫创“劫分争搅”,任何劫型必有结果,废无胜负判例。 争劫:死活未定反覆争气称为“争劫”。反覆所争之覆子称为“热子”。凡提取热子必须间隔一实手或虚手。 热子:所有单覆子提后成为“单热子”,双覆子逢双成为“双热子”。争三劫除单热子外,另一单或双覆子视同热子成为“孪热子”。 搅劫:死活已定循环换气称为“搅劫”。造成搅劫一方称为“搅方”。搅方迫使对方或利用双劫循环提取,造成“无热子”之搅劫。凡越环再搅必须随时禁止搅方续搅。 注三:双热子、孪热子,双方连续误提相等手数后,再按提取热子规则免罚见第二章罚则。 第四条计算:子空皆地、填满计点 准则:本规则以“子空皆地”为计算准则。双方域点之和必为棋枰点数,双方域点之差则为胜负点数。 实务:本规则创“填满计点”为计算实务,原有棋形一子未移,胜负点数一目了然。应氏量斗棋罐用于填满计点。 填满:双方棋子各自填完后,有余空称为“胜空”,有余子称为“负子”。邻界黑白兼有之双活空,称为“分空”,双方各填其半。仅有唯一分空时,双方不得填子。 区位:胜空应位于角点,如无角点改于边点。负子填入对方胜空。局差还点、时差罚点,二点折一子,分区填于胜空或分空邻近之腹点。 计点:胜负之点数以“差值”为准。胜空差值为一点,负子、还子、罚子,每子二点。无差值之棋局,双方域点相等,称为“和棋”。 棋赛规约第五条 赛约赛约:棋赛规约简称“赛约”,又称“比赛办法”。其内容要目:(1)比赛名称、(2)比赛宗旨、(3)参加资格、(4)报名期间、(5)采用规则、(6)对局局差、(7)对局时限、(8)处罚规则、(9)对局礼节、(10)权利义务等。凡是正式比赛,主办及协办单位必须事先订定棋赛规约,以便对局者遵守,公证人执行。 赛式:围棋比赛通常采用正统对局方式,每方对局者为一人,双方使用同一棋枰,相对而坐之对局。但亦得以每方二人以轮流着手之“联棋”。或每方二人以上商量后着手之“商谈联棋”。并得以利用电讯设备如FAX电脑等代替面对使用同一棋枰之正统对局。 赛制:棋赛规约中必须订明比赛制度。比赛制度得按比赛性质、参加人数、比赛天数之不同,选择合宜之制度采用之。如单式或复式之淘汰制、循环制、擂台制、应氏选择制、十局升降制等。并详细规定赛程及局数。 计分:循环赛或淘汰赛之优胜名次,应以得分多寡为准。其计分方法,分为“主分”与“辅分”二类。“主分”乃本人胜一局得一分,主分相同时以辅分为准。“辅分”分为A1、A2、B1、B2四种:败方对手主分之和为“A1”,胜方对手主分之和为“A2”,败方对手辅分之和为“B1”,胜方对手辅分之和为“B2”。主分相同时再比A1辅分,A1辅分又相同再比A2辅分,依此类推之。 第六条 局差 局差:对局者双方棋力之差距称为“局差”。局差应以“还点、让先、让手”三种方式,单独或复合使用,平衡对局胜负率称为“局差制度”。按局差制度之比赛称为“有差赛”,一律分先之比赛称为“无差赛”。 名位:品段级乃本规则局差制度之名位:“品”乃职业棋士之名位。以一品为最高,至九品为止。每品之间相差四分之一先,或折还二域点。“段”乃业余高手之名位。以九段为最高,至初段为止。每段之间相差为二分之一先,或折还四域点。“级”乃初段以下之名位。以一级为最高,至九级为止。每级之间相差为一先。棋力未达九级称为“级外”,级外不再分等。围棋社图组织得依其内部规定办法,审定所属棋手之名位,授予证书,以利比赛,但有违反竞技精神,破坏棋赛进展者,发证单位得取消其证书。局差名位“品、段、级”制度表附后。 还点:对局局差为分数或带分数之先手时,目前已一律采用“还点填平法”。实施以来虽未满一世纪,但已完全代替不合时代之“多局局平法”。根据实战胜率统计,黑方先着之效力,折算域点,相当于16域点。“O先俗称分先或互先”,于一局决胜制比赛,无法平均分配先着权利时,应以黑方一先所得域点之半数,即八点,贴还白方,使胜负比率接近百之五十,称为“分先黑贴八点填平法”。偶有“和棋”时,规定“和棋黑胜”,以利赛程。 猜先:分先对局之比赛,应由何方持黑子或白子,得以猜子方式决定之。由年长棋士,任意抓白子若干颗,紧握手掌中,让对方棋士猜其单双数,猜中者任选黑子或白子。反之,则由年长棋士,任选黑子或白子。 让手:对局局差相差在二先以上时,称为“让手棋”。例如:黑1实手任意择点,白2虚手无点可争,黑3实手任意择点,称为“让一手”。余可类推之,则N先减1即为所让手数。传统让子棋改称“让手棋”后,可以符合(一)黑先白后,(二)一次一手,(三)除穷任择。否则(一)白先黑后,(二)一次几手,(三)规定座子,而非除穷任择。“让子棋”与着手统一规定不相符合。 第七条 时限 时限:对局时间之限制称为“时限”,包括思考、着子、提取等所需之时间。分为“基本时限”简称“基时”,与“延长时限”简称“延时”。任何重大比赛应在对局时限内当天比完。午餐、晚餐或对局连续达五小时以上,对局者得要求休息若干分钟。 基时:基本时限(BT)乃事先规定每人每局可以使用之时间。基本时限如有剩余与罚点延时之时差无关,不得一并计算。 延时:基本时限不足使用时,得以延长时限补救之。“延时”分为“罚点延时”(PP)与“读秒延时”(RS)二种,其内容如下: (1)罚点延时(PP):基时用完后,罚二点,延时超过基时1/6再罚二点,共四点,延时超过基时2/6再罚二点,共六点。延时超过基时3/6为逾时裁定败。若双方皆有罚点其所罚点数得互相抵销。但延时最先到达3/6基时者裁定败。 (2)读秒延时(RS):基时用完后,规定以若干秒为一次“秒限”,若干次“秒限”届满,为逾时裁定败。 应氏电子围棋比赛计时器已将PP及RS之程式输入,采用何种延时订明于棋赛规约中。 第八条 罚则 扣时:对局者未按规定开赛时间到达比赛场所,其迟到时间应于“基时”中加倍扣除之。 免罚:对局者发生下列着手免罚。 (1)误虚:实手尚可争点而虚手,即可着而未着,漏着一手,除损失一手棋之效力外,不另加罚。最后一单官,如双方皆未发现,于填满计时点,始发现漏着,但着手已终了不得恢复,应作分空论,免罚。 (2)误提:双热子与孪热子,乃本规则所首创,通常对局极为少见,决非所有棋手皆能熟悉,可能发生同型反覆或循环之错误提取,经一方或双方发现或由裁判告知,并经双方认同所提手数相等,再按规则提取,免罚。 裁败:对局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公证人或裁判查证无误,应裁定为“裁定败”。 (1)缺席:对局者超过时限而未出赛。 (2)弃权:对局者中途因故无法继续对局。 (3)悔着:对局者从新变更着子位置。 (4)逾时:对局者超过规定对局时限。 (5)抗命:对局者不服从裁判而无理抗命。 罚停:对局者缺席或请假次数超过规定,停止其以后赛程,其未赛成绩一律为“裁定败”。 失格:故意违反规定,破坏棋赛进展,得以停止参加比赛资格若干年,情节严重者得取消其品段级名位证书,丧失参加比赛基本条件。 第九条 礼节 守礼:遵守礼节乃相互尊重之表现,提高围棋对局之气质与品格,使对局进行顺利。 (1)仪态:开始对局前,应由年龄较小之棋士,用细软布巾擦净棋枰,表示重视棋具之整洁。对局者之衣着整齐清洁。国际比赛宜着西装。 (2)风度:对局时应凝神端坐不偏不倚,全神贯注以示对局认真。取子、着子、提子之动作,缓急适度有优雅之韵律感。 示虚:虚手表示方式为对局重要之礼节。 (1)认输:对局者棋势不佳,经再三考虚自认无法获胜,自愿中途认输而虚手,应放二子于棋枰上表示之。国际对局日增,言语不通实为常事,虚手表示方式,日益重要。 (2)单虚:单方无权争点或无点可争之虚手,得放一子于棋枰外或其他示意方式表示之。 失礼:对局中,干扰对方之不良习惯为失礼。 (1)干扰:对局者着手时,举子游移于棋枰上,妨碍对方视线。对方思考时随手抓抄棋罐中之棋子,或以棋子敲打棋桌,破坏宁静,干扰对方专心思考。 (2)陋习:不得预先抓一把棋子,握于手掌中,陆续用大拇指着子。将提子老远投向对方棋罐,以致投于棋罐外,乃粗野动作。 计制:采用计点制及量斗棋罐应遵守之礼节。 (1)查子:对局开始前,应先查看量斗中之棋子子数,如有缺少,必先补足,方可对局。 (2)置子:对局中,除棋枰上有活子死子,棋罐中有剩子,放置提子器具有提子外,无棋子。 (3)收子:填满计点完毕后,双方应各将棋子收置于量斗棋罐中,证明填满计点时,所填子数确各为180颗,胜负点数始可确认。胜负细微之棋局,负方得要求公证人监督收子,如未设置公证人则负方有权兼收黑子与白子,对方不得异议。 (4)填子:填满计点时,每次填入之棋子,以一子为原则,最多二子为限。偶有不慎将填子掉落棋枰上,使棋子移位,必须经对方同意与原形相符,方可取回。不可随意动原有棋形。 第十条 赛务 裁判:裁判又称“公证人”。大规模棋赛需要多位裁判时应设总裁判。裁判之任务如下:棋赛规约之执行、未列举事项之裁定、对局礼节之纠正、对局者疑问之解答,中休对手之保管,比赛场所秩序之维持等。裁判对于犯规之裁定以及对礼节之纠正有绝对权利。对局者必须服从其裁定或纠正,否则裁判报告主协办单位,加重处罚之。 记谱:每一着手应顺序编号,以阿拉拍数字记入棋卦纸。黑方先着记为奇数,白方后着记为偶数。虚手亦应编号,并注明某号为虚手。虚手以下再无实手,不成着手系列,其虚手不必再记。同一棋局棋谱中,不得有相同之编号。如未设记谱员之比赛,而需棋谱备用时,由胜方担任记谱员,于对局终了后补记之,由负方签字为证。 计时:计时员使用围棋比赛专用之计时器,记录对局者双方所有之时间。并于基本时限及时差罚点将届前,提醒对局者注意。如采用读秒延时制,并执行或监督读秒工作,如末设专职计时员,其工作由记谱员兼任之。如记谱员亦末设置,则由对局者自行操作计时器。如对局者习惯于比赛时,自行操作计时器,得要求自行操作,拒绝计时员代为操作。计时器之放置位置规定于白方之右侧。对局者应着子之同一手操作按钮。 传谱:凡有大棋盘讲评之棋赛,应设传谱员传送棋局进行之每一着手,传谱员须将记谱员所记之着手位置正确传挂于大棋盘上。如有闭路电视之设备,则可节省传谱员之工作。 棋具规格第十一条 棋枰 枰道:枰道纵横各十九条,纵道间距为二.二一公分,横道间距为二.三六公分。枰道乃连接棋子之通道。枰道之定名,纵道自左至右,以A至T(I省略不用)十九个英文字母代表之。横道由下而上以阿拉伯数字1至19代表之。棋枰纵四十五公分,横四十二公分,厚二.五公分以上。枰道道数除标准棋枰为纵横各19道外,尚有17*17=289枰点,15*15=225枰点,13*13=169枰点,11*11=121枰点,9*9=81枰点等五种,可供教育围棋入门,以及短时间消遣对局之用。枰点:枰道纵横相交之点称为“枰点”。枰道道数自乘等于枰点之点数,即19*19=361枰点。枰点之定名以纵横枰道名称相加而定。上下左右第四道及纵横中央道相交之枰点,皆以小圆点标出之,乃枰点间距之指标,称为“星位”,中央之星位称为“天元”,全枰共有九星。 棋枰坐标着点称谓说明图解 盘面上纵横各平行线之交叉点,为放置棋子之位置,称为着点。亦地域与计算胜负之单位,称为域点。 全盘361着点之名称,由从横线名称组合命名,纵线自左至右,以ABC……T命名,横线由下而上,以阿拉伯数字自1-19命名。先纵后横,中心点就称为天元,其位置名称为K10,左上角为A19,左下角为A1,右上角为T19,右下角为T1,余类推。 第十二条 棋子 标准:棋子分为黑子与白子两种。呈扁圆形,直径二.一八公分,中心厚度一.O五公分,重量六.五公克,为标准棋子。 子数:黑白子数应各为枰点点数减一除二。以19枰道361枰点之棋枰为准则,黑子、白子各一百八十子。 第十三条 斗罐 量斗:量斗乃确定棋子子数之量器,有抽式、穿式、套式三种。抽式为圆型,内分十九孔,中心一孔放置备用棋子九颗,其余十八孔,每孔置棋子十颗。穿式与套式皆为六角型,内分三十七孔,中心一孔放备用棋子,其余三十六孔,每孔置棋子五颗。量斗必装置于棋罐内。采用填满计点,非用量斗棋罐不可。 棋罐:棋罐乃放置棋子之容器,有圆型及六角型二种。黑子、白子分别各装一罐。棋罐之顶尽可取下倒置作为存放提子之用。棋罐内有量斗装置,所装棋子子数一目了然,无须逐子计算。保持棋子子数完整,实施科学化之填满计点,量斗棋罐乃必须配合工具。 第十四条 桌几 棋桌:围棋专用棋桌高七十公分,纵六十六公分,单枰横一公尺,双枰横二公尺。平时可作长方形桌子用,打谱或对局时,首先拉暗扣翻出棋枰,再顶起茶几板,坚直插入桌缝中,可附装长方型穿式量斗棋罐,并附有应氏计时器,适用于百人以上对局大型亦棋大厅使用。各型棋桌详见照片附图。 棋几:围棋专用棋几高六十五公分,纵六十公分,横五十五公分。需要打谱或对局时,首先拉暗扣旋转两侧半月形转盘,再拉中间暗扣翻转桌面板背面之棋枰出现,即自动顶住棋枰,即可对局成为棋几,附装长方型穿式升降量斗,适用于家庭客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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