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应付账款 |
释义 | 应付账款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贷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基本概念应付账款是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是一种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主要内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2202 应付手续费”科目,并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物资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2.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五)企业如有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本科目期末余额也可以在借方,反映预付的款项。 入账时间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以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应区别情况处理: 1、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都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 2、在物资和发票账单未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需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由于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因购买商品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用以反映这部分负债的价值。 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如果购人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即不扣除折扣)记账。在这种方法下。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核算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业务应支付给供应者的账款。应付账款是由于在购销活动中买卖双方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的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企业的其他应付账款,如应付赔偿款、应付租金、存入保证金等,不属于应付账款的核算内容。 1、应付账款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企业应付账款的发生及偿还情况,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物资及接受劳务供应的应付但尚未付的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以商业汇票抵付的应付账款;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该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以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应付账款主要的账务处理 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购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的应付账款,因对方单位发生变故确实无法支付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视同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一项额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对账在对账前,财务部门会计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首先审核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其次审核如下内容: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 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 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 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 4、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及时对账并出具对账单。 5、有些供应商属于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账目资料并不齐全,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账目资料,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今后双方继续合作,那么应就现有资料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至少对账目齐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是指在对账单上加一个说明段,说明双方对账由于供应商提供账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账,以前年度的账目并未核对,暂时以某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采购企业保留根据证据进一步调整账目的权利。 (2)如果供应商账目不全而双方余额又不符的,这时供应商通常会同意暂时以双方较小的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如果采购企业余额较小,就不必调整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如果供应商余额较小,采购企业就要调低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凭对账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时必须由供应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同时加盖公章。 6、对于发票丢失又无法确认是采购企业责任的,采购企业不能在对账单上确认该项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 7、采购企业财务部门如果采用手工账记账的,最难查找的就是串户错误。对方入账,我方账面上没有入账,很可能是下错户,但是从手工账上查串户,非常困难,而使用财务软件的,在财务软件上查找串户就非常容易,主要是查有无该金额的发生额。 8、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的对账单或其复印件。 调整账目1、对账后必须及时调整账目。如果对账形成的未达账项在对账单上长期挂账,以后再想调账还需要重新核实,否则会不知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另外,不调整账目会影响企业应付账款的真实余额。 调整账目需要供应商提供复印件的,应要求供应商配合;对于金额较小的未达账项,可以简化处理,凭对账单和企业自制说明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进行账务处理。 2、需要供应商调账的,采购企业还要督促、协助供应商及时调账。因为如果供应商不及时调账,也会影响其应收债权的真实余额。 保管对账单1、每年根据对账次序将对账单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作为对账单的附件与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前面要加上对账清单目录(包括供应商所属地区、供应商名称、对账日期等信息)并注明对账单所属年度、装订会计姓名;装订成册的对账单应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规定进行管理。 2、应付账款会计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手头的对账单也要做好移交工作,在会计岗位移交清单上应特别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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