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英国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 |
释义 | 图书信息作 者: 黄风 ,赵林娜 著 张磊 等 译 丛 书 名: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36388 出版时间:2010-03-01 版 次: 页 数:316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犯罪学 内容简介如果治安法院和郡治安裁判所认为现金不符合追缴的条件,最终没有作出没收的决定,在返还现金的同时还会产生赔偿问题。如果现金被海关扣押,应由海关税务司来进行赔偿。如果是被警务机关扣押,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在英格兰或者威尔士,从警务部门费用的警务基金中支付赔偿金;在苏格兰,则由进行扣押的警务当局或者警务地区的联合警务委员会来赔偿;如果是在北爱尔兰,根据《2000年北爱尔兰警察法》的规定,赔偿由郡警察局局长支付。 目录英国《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的主要追缴制度(代前言)/1 第一章 资产追缴局/1 1.资产追缴局及其局长/1 2.局长职责:一般职责/2 3.任命及培训/2 4.合作/3 5.建议及协助/3 第二章 没收:英格兰和威尔士/4 6.没收令的签发/4 7.可追缴款额/5 8.被告人的获益/5 9.可支配款额/7 10.基于犯罪生活方式作出的推定/7 11.支付日期/8 12.未支付款额的利息/9 13.命令对于法院其他权力的效力/10 14.延期/10 15.延期的效力/12 16.信息陈述/13 17.被告人对信息陈述的回复/14 18.被告人提供信息的规定/14 19.未签发命令:对案件的复议/15 20.未签发命令:对获益的复议/17 21.签发命令:对获益的复议/19 22.签发命令:对可支配款额的复议/21 23.可支配款额不足:命令的变更/22 24.可支配款额不足:命令的撤销/23 25.小额未付:命令的撤销/24 26.信息/24 27.被定罪或者被移医候判的被告人/25 28.被告人既未被定罪也未被宣告无罪/26 29.命令的变更/27 30.命令的撤销/28 31.检察官或者局长提起的上诉/28 32.法院关于上诉的权力/29 33.向上议院提起上诉/30 34.执行机关/32 35.局长未被指定为执行机关/32 36.局长被指定为执行机关/33 37.局长申请执行/33 38.监禁或拘留的规定/34 39.重新审查等:监禁期限的变更/35 40.行使权力的条件/36 41.限制令/37 42.申请、撤销和变更/39 43.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39 44.向上议院提起上诉/40 45.扣押/40 46.传闻证据/40 47.补充/41 48.指定/41 49.权力/42 50.指定/44 51.权力/44 52.指定/46 53.权力/47 54.执行接管人/48 55.指定官员接受的总额/49 56.局长接管人/50 57.局长接收的总额/51 58.限制令/52 59.执行接管人/52 60.局长接管人/53 61.保护/54 62.进一步的申请/54 63.撤销和变更/54 64.管理接管人:撤销/55 65.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55 66.向上议院提起上诉/56 67.被扣押的款项/56 68.申请和上诉/58 69.法院和接管人的权力/58 70.治安法院的移送/59 71,刑事法院的判决/60 72.严重失职/61 73.命令被变更或者撤销/62 74.在国外执行/62 75.犯罪生活方式/63 76.行为及获益/64 77.污点赠与/65 78.赠与及其接受者/66 79.价值:基本规则/66 80.通过行为获得财产的价值/67 81.污点赠与的价值/67 82.可自由支配财产/68 83.可变现财产/68 84.财产:一般规定/68 85.诉讼程序/69 86.申请/71 87.没收令/71 88.其他解释性规定/72 89.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72 90.向上议院提起上诉的程序/73 …… 第三章 没收:苏格兰/74 第四章 没收:北爱尔兰/127 第五章 非法行为收益的民事追缴/186 第六章 税务职责/246 第七章 洗钱/246 第八章 调查/263 第九章 破产等/311 第十章 信息/312 第十一章 合作/312 第十二章 杂项及一般规定/310 ·收起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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