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移动梦网 |
释义 | 简介移动梦网是中国移动向客户提供的移动数据业务的统一品牌。英文叫做Monternet,意思是“Mobile+Internet”。移动梦网就像一个大超市,囊括了短信、彩信、手机上网(WAP),百宝箱(手机游戏)等各种多元化信息服务。 “移动+开放的互联网”,“Monternet”是由“Mobile”(移动)和“Internet”(互联网)两个英文单词组合而成,是当今移动通信与互联网两大领域的完美组合,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当之无愧的代表,代表着“现代、时尚、高效、创新”的品牌个性,其含义为“自由互联、无限沟通”。 移动梦网简单的说,就是由运营商构筑的手机上网的平台。移动用户WAP的起点。 移动梦网WAP门户大事记2000年12月中国移动正式推出了移动互联网业务品牌——“移动梦网Monternet”。 2004年10月移动梦网业务运营支撑中心(卓望信息公司)成立。 2006年4月29日,梦网专项治理活动,梦网信息费下降50%。 2006年5月13日,用户登录WAP进行资费提示,梦网用户数下降50%,月用户数降为2000万。 2009年移动梦网月达到用户9000万。 条件欲使用“Monternet(移动梦网)”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手机支持中文短信息功能; 2.下载音乐和图片等部分服务需手机支持; 3.短消息发送要设置短消息中心号码。 服务目前,“Monternet(移动梦网)”可提供两类服务: 1、互联网到手机的定制类服务,用户须登陆相应网站,注册成为其用户,然后可定制需要服务。 2、 手机到互联网的点播类服务,用户须在手机上输入需点播的业务编码,在“发送”号码中输入合作公司的“发送号码”,如发送成功,稍候即可收到返回信息。 资费“Monternet(移动梦网)” 资费标准由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组成。通信费由移动公司收取,信息服务费目前暂由移动公司每月从手机话费中替合作伙伴代收。目前,手机发送短信息收取通信费0.1元/条;接收短信息时,在普通状态下(手机对手机发送)免费,含信息服务费的预订类或点播类短信息(比如预定某网站提供的股票服务或点播某网站的彩票信息),要根据相应ICP/IP公布的价格收费。信息费资费标准请咨询相应网站服务热线。 移动梦网业务按收费方式可划分为按条收费类(即点播类)和包月类两种,其中点播类业务,按使用次数收费,即使用一次扣费一次;包月类业务月租按自然月扣取(扣费日期不定),如当月首次订购时72小时内免费、72小后再计费,如本月再次订购时则立即计费,如客户当月多次重复订购,则只计收一次费用。非首次订购,即时开始计费,如当月多次重复订购,只计收一次费用。 神州行、动感地带客户梦网消费额总额上限为200元/月,超出,当月将无法再使用短信类梦网业务;全球通客户使用梦网不受消费总额限制。温馨提示:WAP,彩信类,IVR类梦网业务暂无消费总额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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