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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养老金制度
释义

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特定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退休养老的福利制度。特定公民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这些公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做到“老,有所养”,解除公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减缓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的矛盾有重要意义。

养老金制度简介

养老金也称基本养老金、退休金、退休费,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取之于民,来自于公民的社会积累(交纳的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和政府的财政投入。养老金数额:月基础养老金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0%,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的1/120。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继承。对于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职工,还要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建立及演变

1984年,中国各地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年,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开始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计算养老保险的计提基数:

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若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若本人工资水平在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997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目前,企业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经过几年的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已由1997年末的8671万人增加到2001年末的10802万人;领取基本养老金人数由2533万人增加到3381万人,平均月基本养老金也由430元增加到556 元。为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近年来中国政府努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不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投入。1998年至2001年,仅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支出就达861亿元。目前,基本实现了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如银行、邮局)发放,2001年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8%。此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仍实行原有的养老保障制度。

改革势在必行

一、与过去彻底决裂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在大多数人看来大概是一个令人烦恼的问题。但是请注意,如果一个占世界人口1/5的国家的养老金制度仍旧保持现状,中国的储蓄率就可能在今的20年中从现在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40%下降到大约20%,从而将使这个国家乃至全世界的经水经济增长大幅减速。令人欣慰的是,专家们似乎都认为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本月早些时候,美国一个智囊机构“凯托学会”和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一次会议。与会者几乎一致认为,建立全额交纳的个人账户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世界银行在1997年发表的题为《2020年的中国》的系列报告中建议中国政府用以下三个“支柱”来支撑老人群体,即为可能滑入贫困线以下的老人建立安全保障网;建立庞大,强制性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自愿储蓄。但是,至今为止,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一直没有取得多少进展。

中国甚至已经落入了世界银行曾经警告过的圈套:建立国家账户。工作人员被告知,他们账户上的养老金将不断增加,甚至可以从中获得较低的利息,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支撑这种账户的资金。因为国家继续在向退休人员支付退休金,而资金并非来自于在职人员所交纳的经费。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向建立一个全额交纳的账户过渡,如果一项新的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与老的制度纠缠在一起的话,它势必将流产。必须与老制度彻底决裂,但是如何决裂呢?

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允许个人更有效地支配自己的储蓄,允许他们向私人基金管理人员提出给予服务的要求。同时,这种账户不应该将有时间积累自己养老金的,较为年轻的工作人员拒之门外。并设想出一项有伸缩性的计划,以便距退休还有几年时间的工作人员能够选择将这段时间须交纳的钱放入自己的账户而不是纳入养老金共同基金中。

还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中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股市动荡不定,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才上市。在这种情况下,距退休时间不长的工作人员或许不会有别的选择,只好购买收益很低的政府债券。

通过建立涵盖全部工作人员的全额交纳账户,主要受益的将是改革进程本身。岁数较大的工作人员选择自力更生而不是铁饭碗将产生强有力的示范效应。

二、不走养儿防老老路

1997年中国开始实行一项新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城市的工人必须拿出他们工资的一部分,这样国家才能承诺继续建立养老金保障网。官方数字显示,64%的退休人员目前由政府而不是由他们的工作单位支付退休金。但是,流入政府养老金系统的资金甚至不足以为现有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金。尽管政府仍承诺会照管他们,但它并没有为即将到来的大批退休职工留出足够的钱。

几个星期以前,北京开始在全国范围发行一种福利彩票,以帮助弥补一小部分的资金不足。更重要的是,政府正在考虑一项计划,取出它在许多国有企业的股份,将其放入一笔总基金中。政府在这些企业的合同期满之后,可以在股市上公开出售这些股份。这样做的一个好处是,以一种在政治上可以接受的方式将更多的国有企业民营化。

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政府必须承担这笔所谓的“过渡期差额”费用——为那些目前50岁左右的人提供养老金,这些人还有10年就要退休,只能在这段时间里存一些退休金。他们大半辈子都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工作。即使社会保障体制现在就开始将他们上交的那部分工资积攒起来,也不够他们退休后的生活所需。出售国有企业是补偿他们的恰当方法。

但是,这种基金并没有为将来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不应要求年轻一些的工人也把钱存入该基金中,这是因为政府仍将负责管理退休金。这种做法的收益很低。

决定目前处于事业中期的人们能否得到可观的退休金的关键因素是,退休金投资的回报率。北京应该留意金融策划专家一直给一些个人提供的建议:尽可能早地开始存钱,向那些持有多种股票和债券的共同基金投资,以便得到更高的综合回报率。

短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中国值得拥有的股票为数不多。然而,政府正在计划在明年初创建一种新的证券市场——二板市场,这样私人公司就可以上市了。不管目前的情况怎样,我们都可以毫无疑问地说,让政府影响投资决策不大可能形成所需的投资回报水平。

实际上,任何类型的国有体制可能都不是个好想法。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允许中国人个人为他们的退休基金选择管理人。这将消除政府优先考虑维持国有企业这一政治目标而忽视退休者利益的风险,个人选择退休基金的管理者还会形成竞争。

政府可以要求每个人向一个已获批准的计划出资,这与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非常相似。但实际上,即使这种做法也是不必要的,因为中国人已经存了很多钱。征税方面的因素,将足以使每个人养成将一部分钱存入退休金账户的习惯。

北京必须严格管理退休基金管理行业,以避免基金受到欺诈和非法行为的影响。它还需要引入国外的专业知识。地方养老基金公司如今获准与一些国际知名公司组成合资企业,养老金市场最终应该彻底开放。

作为中国的最好的养老金体制,应该消除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养成的那种依赖态度。中国人不能再回到依靠儿女养老这条老路上去,而是应该在金融改革成果使他们有所选择的条件下,让他们自己来谋划未来。仅仅让职工为未来的退休金存钱还不够。他们需要有决定如何投资这笔钱的自由。

(本文来源:《亚洲华尔街日报》日期:2000年9月20日;2001年11月21日)

亚太制度及其改革趋势

亚太养老金制度及其改革趋势

一、前言

亚洲人口结构正面临剧烈且重大的挑战,整个亚太地区未来的养老金体系景像正在成形。

亚洲拥有全球六成人口,正面临全球最为剧烈的人口结构转变。2050年,亚洲平均老年人口依赖比率预计将从目前的10%增加近3倍,至27%,而某些国家甚至可能高达70%。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及都市化程度日益增长,亚洲传统家庭结构也日趋解体,并引发剧烈社会经济变革。直至最近,在亚洲,老年人多半依赖子女奉养,在欧洲相当普遍的养老金准备,在亚洲尚属特例,并非常态。

亚太各国家和地区政府已开始建构稳健与财务健全的养老金制度,以应对未来需求。亚洲政府正试图避免重蹈西欧国家的覆辙—西欧的错误正是在于迟迟未能推动全面性的养老金改革。本报告将着重探讨亚太地区正在发展中的养老金制度,检视个别地区或国家为应对迫在眉睫的老年人口贫困问题而增加养老金覆盖率及提供充足的收入替代的种种做法,并分析亚太地区未来养老金市场的成长前景,同时也是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在出版西欧、东欧国家养老金制度报告后,系列养老金制度研究报告一部分。

亚太各国在养老金改革的步调上颇多差异。其中,澳大利亚改革压力最小,其养老金制度为全球所称道,能够为所有人口提供长期、财务健全的养老金收益,足以满足其财务需求。改革压力最大的则是印度,该国只有9%的工作人口加入各种养老金计划中,而政府也才刚刚推动养老金改革,以期弥补现有养老金制度的种种缺失。

亚太地区政府面临的挑战是,在老年人口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必须在极短时间内做好养老金准备。他们已经开始在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养老金制度中推行基金式养老金计划。

我们预计,至2015年时,亚太养老金资产将较目前成长逾250%,金额从1.1万亿欧元扩增至2.9万亿欧元。以规模计,日本是亚太最大的养老金市场,然而在未来10年内,预期其养老金资产将不再明显增长。人口最多的中国内地与印度将最具成长潜力,终将成为全球最大养老金市场。

当前,随着全球养老金储备缺口愈来愈大,养老金资产管理将逐渐成为讨论重心。由专业资产管理者进行养老金投资,将影响退休人士所能取得的养老金福利水准与养老金制度的整体筹资成本。强化投资回报是民营资产管理业者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因此,基金式养老金的资产应由民营部门管理。投资监管应强化养老金投资组合最优化的过程,而不应干扰这一过程。卓越的投资解决方案有助于缓解养老金改革压力与全球养老金制度提存不足的问题。

(高柏瀚Johann Goldbrunner,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集团董事)

在本报告中,我们集中关注亚太经济体中较为重要的养老金市场,深入探讨澳大利亚、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印度、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与泰国等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发展情况互异,有的已高度工业化,有的尚处在发展中,而发展上的重大差异亦反映在其对应的养老金制度上:当工业化国家,如日本及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制度几乎已涵括所有人口之际,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其他区域的养老金制度仅涵盖少数人口。

二、亚太市场全景

养老金制度通常由几个部分——又称“支柱”——组成,以满足老年人口收入的不同目的。本报告中,我们将依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定义之“三个支柱”养老金制度。虽然近期世界银行提出最新的“五支柱”养老金制度架构,但本报告中并未引述相关定义。

我们在此将公共管理的、通常将受益基准制(defined benefits,简称DB)与随收随付制结合的养老金制度称为“第一支柱”,其主要目的在于经常性收入再分配,以及避免多数老年人口面临贫穷困境;由私人管理、通常与雇佣合约结合的,构成养老金安排的“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则包含自愿性的个人养老金安排,通常是以储蓄与年金架构的方式呈现。

亚太各国养老金制度发展情况相当多元化,各区域改革需求亦各有不同。为了表达不同的改革需求,安联集团经济研究中心推出“养老金改革压力量表”,将该国养老金制度目前与未来前景综合考量后呈现在量表中。

(备注:安联集团经济研究中心分析各国目前与未来人口情况、政府财政、养老金制度的主要特色,以及已经推动的改革可能塑造出的养老金制度未来样态等,构建出“养老金改革压力量表”。此一指标原本应用于欧洲国家。由于新兴亚洲经济体完整资料取得不易,无法直接把新兴亚洲纳入指标中。为了提供简单易懂、让读者一看就能了解养老金制度的情况,我们延伸部分变量的定义,以将这些资料套用至量表中。当可以取得更佳资料时,或许部分亚洲国家的指标值有些许改变。但即使有上述缺憾之处,我们依然可以得出相当清晰的图像。指标分数愈低代表改革需求愈低。澳大利亚在本报告所研究的亚洲经济体中排名最高(分数最低),印度计量出分数最高,养老金改革压力最大。日本还有许多功课要做,且在所有受调查国家中,面临最艰难的人口与预算困境。中国与泰国分数亦相当高,但改革压力在印度之后。)

三、日本与澳大利亚

为更清楚地描绘出本报告提及之亚洲国家养老金制度,我们认为,将其区分为工业化国家,即日本和澳大利亚,与其他亚洲新兴经济体两部分较为适宜。

日本与澳大利亚拥有全面性的、传统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类似前述所提之教科书架构。

澳大利亚相当倚重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第一支柱提供了普遍性的、依据生计与资产调查(means- andasset-tested)的全民养老金制度;第二个支柱则借由强制性的、与收入相关的架构以为营运。自1992年起,只要员工收入在特定水准之上,每位雇主最多必须贡献员工薪资的9%至对应的“养老金基金”(super annuation)中。雇主的强制性供款外,个人亦可自愿向现有或分立“养老金基金”账户供款。澳大利亚相当倚重基金式养老金制度,且其养老金制度的建构,祉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令其为即将来临的人口结构挑战做好准备。

同澳大利亚不同,日本的养老金制度更为复杂。1961年,日本建立了全民性养老金架构。其中,第一支柱由统一费率的基本养老金,即“国家年金”(NationalPension),及与收入相关的职工养老保险(Employee Pension Insurance,简称EPI)构成,此两种方案均为“随收随付”制。这些强制性的养老金计划通常同基金式就业养老金方案配合使用,一般是受益基准(defined benefits,简称DB),但可以转换为供款基准(Defined Confnibution,简称DC)。

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可能带来的问题,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需求至为必要与殷切。当前,日本拟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0岁提高至65岁,并调降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替代水准。为了维持退休后生活的稳定,个人养老金准备将更显重要。

总之,由于人口结构情况日益恶化,加上高度依赖随收随付制,日本养老金制度前景并不若澳大利亚的乐观。

四、亚洲新兴经济体

本部分所研究的亚洲国家和区域又可以区分成为以下两大次群组:

有些国家和地区或多或少拥有全面养老金制度,大致涵盖所有(工作)人口;

另一些国家的养老金制度则东拼西凑,针对不同人口提供特定养老金方案。

然而,这些区域有一个共同点,即为确保老年人口退休后的收入,这些区域愈来愈倚重基金式养老金制度。

上述第一个群组包括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与中国台湾;第二个群组则包含中国内地、印度与泰国。

第一组群的全面性养老金制度大致与“三个支柱”的养老金模式相符。例如,在香港、新加坡与台湾,养老金的第一支柱依据生计调查,并由政府税收提供资金。在韩国,部分基金式的国家养老金制度(National Pension System,简称NPS)由基础部分和收入相关部分组成,其中基础部分扮演收入再分配的角色。但由于人口老龄化速度极快,韩国的情形与同群组内的其他国家并不相同。目前韩国老年人口依赖比率为12.6%,预估至2050年时将达69.4%,较目前增长5倍,甚至将高于日本。同时,韩国当前养老金制度涵盖率相当有限,约占总人口35%。因此,建构一个全面、普遍性的养老金制度将是韩国最需迫切应对的压力,而为应对日益恶化的人口压力,强化养老金制度中的基金式要素将不可避免。

深入剖析起来,中国内地、印度与泰国养老金准备的景象比其他地区来得更为复杂。这些区域在人均所得排行中榜中殿后,更遑论提供普遍性的养老金安排。但他们的确为特定职业人群提供养老金安排,首先是公务人员,或其他可以区分出的特定人群。

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是这种双重体制的一个典型范例:乡村地区的养老金体制建立在补贴和互助基础之上。这类养老金的资金来自集体与乡村企业的供款,参与者所能领得的养老金金额极低,并同供款年限挂钩。城市地区的养老金制度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貌。城市养老金制度将随收随付式与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的基金式养老金结合起来,于1997年起施行,并于1999年扩大,将非国有企业员工也纳入其中。但当前只有不到二成人口加入这一体系,且这一体系面临严重资金不足的危机,特别是在沿海城市里,人数不断增长的中产阶级要想在退休后维持同退休前相同的生活水准,必须要自行多加准备才行。

同中国内地相比,印度目前问题较为轻微,但泰国面临的困境则与中国不相上下。在泰国,养老金通常同工作岗位挂钩,大型企业多半自行设立员工养老基金,但大多数人口根本未加入任何养老金计划。鉴于印度和泰国均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而泰国的窘境尤甚于印度,当前,两国均致力发展拥有稳健的基金式要素的养老金制度。

五、养老金制度的未来

综观亚太各国家与地区养老金制度,有些特点相当明显。许多国家养老金制度涵盖比率明显低于多数工业化国家水准,且收入替代率通常更低。各新兴经济体中,只有少数提供全面性养老金制度,在老年人口逐渐增加,且原有社会结构无法再支撑退休生活时,这些国家正在推动养老金改革以解决浮现中的老龄人口贫困问题。

改革浪潮几乎席卷各地,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性亦与日俱增。基金式养老金安排通常被设计为“供款基准”(DC)式,并通过雇主组织,非常适合拓展养老金涵盖范围。然而在许多国家,这些基金只开放让部分人口参与,如政府员工或正式部门劳工(如在印度的情形)等。

但当不同职业或企业设立自己的养老金架构时,从业人员转职时将更为困难,原本的工作年资也不见得会被承认,最终,劳工的养老金准备依然不足。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养老金制度内不同的基金开可以互相移转,比如当员工在不同产业间转换工作时都能适用。

六、政府的角色

在新加坡和印度,养老金基金由政府控制,甚至成为政府的一部分。这就带来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而如果养老金制度是“供款基准”制时尤为如此。

“供款基准”式的养老金安排意味着个人要承担养老金的最终投资风险。如果运气不佳或年届退休时仍有相当规模的高风险投资,则退休时可能无法取得足够资金。在强制性“供款基准”式养老金制度中,基金由政府管理所引发的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从基金经理人的角度看,究竟什么水准的风险-回报权衡水准才是恰如其分的。如果政府直接或间接管理养老金基金,基金经理人的动机和一般民营基金经理人不同。民营基金经理人会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准下追求最大回报,但政府的动机则并非如此,因为养老金准备不足将使政府增加额外支出,以社会保险或任何其他型式的社会福利来“掏腰包”援助贫穷的老年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养老金余额超过必需,政府并不因此受益,而如果余额不足,政府则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政府普遍采用回报与风险较低的投资策略。

正因如此,将养老金基金交由专业化民营公司管理与操作,是较为恰当的作法。只要基金管理公司间有足够的竞争,对客户没有过高的转换成本,且搭配适当的规范与监管,民营资产管理业者将最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另外,养老金基金外包管理还有其他优点,即养老金基金不会被挪用为政府项目融资—毕竟,政府项目的投资回报通常极难量化。

如果政府将其核心任务定位为提供基本养老金、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则在养老金方面,政府与民营部门间可以形成良性分工。再者,政府必须设定养老金准备规则,并为民营产业建立适合的规范架构。公众亦必须明白了解自己在养老金方面的权利及其与养老金提供者的关系,并要接受充分的教育,了解有关投资过程的相关知识,从而明了自己需要承担为晚年生活储蓄的责任。

然而,“完美”的养老金制度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在现实世界中,政府在养老金准备方面扮演着

相当重要的角色。随收随付式的养老金只能由政府运营,因为这种制度必须以政府税收为依托。但从欧洲经验看,随收随付制根本无法应对老龄人口依赖比率日益高涨的情况,必须仰赖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的辅助。这种情况最好交由民营部门解决,但实际上很多国家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径。

有时政府会选择在重新设计养老金制度的过程中设立一个中央缓冲基金,其目有在于趁人口结构情况尚未恶化前积累资金,等到人口结构情况不再如以往乐观时再予提取应用。此类缓冲基金已在法国出现,中国内地也有类似的发展。中国内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的资金来源包括来自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收入、彩票销售收益与政府注资,成立目的在于部分填补当前尚无资金准备的养老金缺口。

由政府主导成立的这些基金未必非得由政府管理不可,相反,要设定适当的激励模式,从而最大化养老金资产风险调整后的回报,此类基金的管理通常应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

七、亚太地区资产管理

亚洲正在建构崭新的养老金制度,或改善现存养老金制度,这将为资产管理业者带来绝佳商机。

已采取的或拟议中采取的养老金改革措施不外乎下述两条路径:要么降低现行随收随付养老金制度提供的养老金福利,并因此增加对个人养老金准备的需求;要么试图拓展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的涵盖范围。不论采用何种方法,都会带动养老金体系内金额的扩增。

我们很难找到本报告提及的各亚洲区域养老金资产规模的确切数据。因此,我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最为重要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得到的数字为,2004年,9个国家和地区养老金管理资产规模合计约达1.13万亿欧元。

我们关注的焦点是企业养老金,因为这部分资产最有可能外包给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代管,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未涵括于此。

不出所料,日本与澳大利亚两国的养老金资产最多,合计已占亚太地区总规模的九成左右,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简称“强基金”)、韩国的民营养老金计划及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也累积了相当规模的资产。

强制性养老基金扩大涵盖范围与企业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将会带动供款人数增长,加上经济成长强劲带动薪资上扬,我们预计,至2015年,管理资产(AuM)规模将成长逾250%,10年后资产规模将达2.9 万亿欧元,年复合成长率9%。如果我们将养老金制度涵盖率较高的日本及澳大利亚划分出来,则区内养老金管理资产成长更为惊人。日本和澳大利亚之外的7个区域当前的资产规模为1260亿欧元,比重约为11%。预计未来10年的平均成长率为17%,至2015年,合计养老金资产规模将达7200亿欧元,约占区内全部养老金管理资产的1/4。

在此次亚洲养老金研究中,我们发现,经济成长与人口变迁是带动养老制度大幅改革的主要驱动力。伴随众多政府开放市场与改善养老基金管理的努力,改革将为资产管理业者带来更多商机。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妥帖、完整的资产管理知识与运作方式,深化当地资本市场,不但可以协助亚洲各国建立更为稳健的养老金制度,更将有效推动区域经济繁荣成长。

八、政府基金投资

除了民营的基金式职业养老金计划,政府养老金基金亦积聚了大量资产

截至2004年底,政府养老金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已达7090亿欧元,约占民营(或基本为民营)的职业养老金市场规模的63%。截至目前,日本政府养老金基金(GPIF)规模达5470亿欧元,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养老金基金,韩国的国家养老金(NSF)以900亿欧元规模居次。此外,中国内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印度的员工强制基金组织(EPFO)、中国台湾的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PSPF)、劳工退休基金(LPF)与劳工保险基金(LIF)、泰国的政府养老金基金(GPF)等,也拥有大量资产支撑政府的养老金负债。

这些基金成立目的与架构差异极大:日本的政府养老金基金管理国家养老金体系中的基金式部分;中国内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则属于缓冲基金,在省市政府第一及第二支柱负债发生紧急情况时为其后盾;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及泰国的养老金基金则属强制性的养老金基金,是基金式或部分基金式的养老金安排,只有特定人口可以加入。

这些基金传统上均属国家所有,资金经常被挪用为基础建设融资,或做“经济导向投资”,如投资于社会或房屋等福利计划等,甚至将资金转贷回政府机构亦是相当普遍的事。养老金基金投资回报通常差强人意,有时甚至还比不上通货膨胀,等于实质亏损。因此,许多政府已经开始让养老金基金管理更加专业化,意图强化与稳定投资回报。

改革的第一步是

政府开始转移投资标的,从原来的政府项目,转向应用可以由市场定价的金融资产上。养老金基金管理的可靠性、透明度与治理因而得以大幅改善。

优化资产管理第二步

允许基金资产配置适度多元化。过严的投资范围与量化投资规则可以带来次佳回报。养老金准备的最终目的在于覆盖收益基准制下的养老金负债,或最大化供款基准制下的养老金福利。因此,养老基金的投资政策不应为与此无关的目标所影响,否则,必然会导致储蓄错误配置与投资回报低于最优值的风险。

西欧各国现状

从养老金制度来说,虽然同属于典型的投保资助模式,但从具体的方案设计来看,其相互间的关系及侧重点又有不同。一般说来,基本养老金较高的国家,其补充养老金制度通常不发达,而人们对老年生活的更高追求双促进了私营企业的养老制度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基本养老金仅以满足人们最低生活需求为目标的那些国家,其补充养老金制度就很发达,一般都是强制性的,而且私营养老保险制度也较发达,总体体现为整个养老保障体系较为全面均衡。下面简介几个国家的情况。?

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的国家有意大利、荷兰、奥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在意大利,退休金按最后就业十年中最高三年的平均工资的80%计算;荷兰,是低收入者可领取原工资收入的80%作退休金;奥地利,基本制度的退休金很高,也体现为其所占原工资比例很高,而且还规定,凡就业年限达45年时,工资必须大幅度晋升,最高可提高原平均工资的80%,由此计算出的退休金自然也很高,而西班牙则规定:工龄满35年可领取的养老金为最后七年中最高两年平均工资的85%,这一比例也相当高;其它如瑞士,比例也比较高,可领原工资的70~75%。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国家有法国、芬兰、德国、丹麦、英国等,比如法国,是根据最高十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养老金;而芬兰则规定,基本制度退休金和老年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原工资的60%,德国的退休金最高比例则为原工资比例则较高,为75%,这是因为公务员无法享受到企业补充养老金。同样是这些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不同明显地体现在补充养老金制度的发达程度上。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国家,如意大利,其补充退休金比较微薄;而荷兰,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为雇员提供个人寿命保险,这是自愿的;奥地利,其补充退休金发展缓慢;而西班牙则没有统一的或有组织发展的补充退休金制度。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国家则有着较发达的补充退休金制度。在法国,设有各种职业的补充制度(达700多个)以及各种老年补贴;在芬兰,通过了企业强制性补充退休金法规,规定:

发放方式由企业自定

②退休金管理机构

企业可自由参加不同的退休金管理机构

如:保险机构有组织的保险,或不同职业与行业联合成立的退休金财务管理机构,或企业自己建立的退休金管理组织

③不管采取什么形式

补充退休金不得超过原最佳两年平均工资或最后四年。在德国,补充制度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公立部门的工人、职员的法定退休金加上补充退休金的总额,相当于公务员的法定退休金(占原工资的75%),此外还设有兼职职业退休金,私营企业的雇员不享受该制度。德国另有一类叫义务制度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也很发达,67%的企业与29%的手工业都建立了义务制度,该制度的养老基金由企业分摊和个人自愿交纳形成,具有互助性质。在丹麦,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实行集体保险或企业、企业之间建立自治的财务管理机构等方式,实行一种财务自治、具有承包性质、适用于18—66岁(每周至少工作10小时)的劳动者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制度。

而瑞士则例外,它属于高福利国家,在保持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性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以保证公民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英国的补充养老金制度分为

①国家补充制度

中、小企业也被纳入此制度。

②企业补充制度

包括所有国营和私营大企业,涉及1200万劳动者,90%的企业制度养老基金由保险公司管理,可减免税收。

③私营企业补充制度。

在养老金的领取方式上分两阶段执行,

第一阶级

退休后的前五年,只邻取就业期交纳的养老基金津贴;

第二阶段

除上述津贴外,可领补充制度的养老金,分别由国家或企业支付,限定在全部就业年限中20年最佳薪金年平均的25%。商业养老保险一般立足于个人的自愿加入,作为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在西欧各国普遍较为发达,它对范围广泛的追求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的公民特别是就业期间具有高收入者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如意大利、荷兰、奥地利等国家,由于补充养老金制度比较薄弱,其公民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比较踊跃,私营机构举办的养老制度或商业养老保险的辅助作用显得也很突出。?

西欧各国的养老金制度除了上述基本内容外,一般都还包括对某一特定人口群或特种行业雇员的特殊政策,比如在英国,对丧偶的妇女,60岁才能享受丈夫的退休金转让权力(通常可继承全部退休金),对丧偶的男性则限制较严。在法国,实行特种职业老年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与领取的退休金数量上优于普遍职业养老退休金政策,详见表1。同普通制度一样,特种制度的养老基金也由个人、雇主分担,两种制度领取的退休金多少不一,其中矿工与国营铁路公司雇员享有国家最优惠养老金待遇。?

此外,为了减少国家基本养老金的支出,同时缩小老年人退休后的贫富差距,各国普遍实行依收入高低的不同档次领取不同比例的养老金,工资越高,比例越低,或者依收入高低的不同档次交纳不同比例的养老基金,工资越高,比例越高。比如荷兰,其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但它的高比例只是对低收入者而言,低收入者可领原工资的80%作养老金,领取养老金比例随收入增高而下降。挪威、法国等,也是收入越高,领取养老金占收入的比例越低。而在瑞士,则是收入越高,交纳养老金的比例越高。以上的比较分析可以使我们比较系统地了解到目前西欧各国实行的养老金制度,但是制度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中,特别是社会经济制度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中,特别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各种新问题的出现会促使它的改革。象西班牙这样的国家,由于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已使其养老基金入不敷出、陷入赤字,同时由于失业的强大压力,迫使其急于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1985年7月,通过新方案,对个人交纳养老基金的最低年限由10年长至15年,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也有变化)。即使那些采取各种养老金制度全面均衡发展以分散国家压力的,如德国、英国等也同样存在问题。

(来源:世界经济报道 2005-11-21)

世界最早的养老金制度

人类社会退休和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此之前,人们往往工作到死亡为止,甚至在贫困中度过晚年。

19世纪80年代,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养老金制度。从此,人类才开始真正享有退休和养老金待遇。但是,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直到今天,对于很多人来说,退休和养老金收入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而在很多发达国家,运行多年的养老金制度则陷入困难,面临着变革与创新的巨大挑战。以后世界各国都在探讨如何依据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建立一个保障充足、运行稳健、可持续的养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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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