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扬州市八里镇 |
释义 | 八里镇位于扬州市南郊,隶属于邗江区,2001年邗江区撤县设区(现为开发区)。八里地区于1949年4月解放,5月建立东桂、瓜东、普照3个小乡(即现八里镇地域),属扬州市瓜洲区管辖。1950年7月,扬州市将瓜洲区交江都县管辖。 1956年3月,江都县划分为江都、邗江两个县,同时小区并大区,小乡并大乡。东桂乡与扬子乡合并,成立扬子乡;瓜东乡与普照乡合并,成立普照乡。是年七月,撤区并乡体制未动,八里地区归邗江县施桥区管辖。 1957年4月,小乡进一步并大乡,扬子乡并归施桥乡;普照乡并归六圩乡。 1958年9月,邗江县与扬州市合并,10月建立扬州市邗江人民公社(即现在的汤汪乡、沙头镇的原霍桥部分、施桥镇、八里镇),属扬州市管辖。 1961年10月24日,邗江人民公社划分为汤汪、霍桥、施桥、六圩、八里五个人民公社。八里公社范围为1949年5月的东桂、瓜东、普照三个小乡,公社机关驻八里镇,下辖15个大队。 1963年3月,邗江县从扬州市划开,成立邗江县。扬州市八里人民公社改名为邗江县八里人民公社,属邗江县领导,公社机关仍驻八里镇,下辖15个大队。 1983年10月,在体制改革中,建立了邗江县八里乡人民政府,乡机关驻八里镇,下辖15个村。 1999年7月21日,接扬州市政府扬政复(1999)9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八里乡撤销乡建制,以其原辖区域设立八里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2002年1月14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开发区和广陵区、郊区、邗江区行政管理区域的通知》(扬府发[2002]7号):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州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1]221号)文件精神,扬州市明确扬州经济开发区和广陵区、郊区、邗江区行政管理区域。将邗江区施桥镇、八里镇划归扬州经济开发区代管。扬州经济开发区代管范围为:北至文汇东、西路;东至大学南路向南入古运河,折东沿横沟河进入京杭大运河,折南经夹江至长江;西至新城河,向南至江阳中路,折西至扬瓜公路,向南至南绕城公路,折东沿南绕城公路至邗江路向南延伸线(振兴路),折南至仪扬河,沿瓜洲镇与八里镇的区域界线进入长江;南部以长江与镇江交界。其代管区域72.06平方千米,人口9.95万人。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