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敖其镇 |
释义 | 简介敖其镇隶属佳木斯市郊区管辖。位于市境西部,松花江南岸,西与大来镇毗邻,北与汤原县隔江相望。镇政府驻地距市区23公里。 历史沿革敖其镇名源于驻地敖其村名。“敖其”,赫哲语,意为“操罗子”(一种原始的捕鱼工具)。据《佳木斯市地名志》载,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赫哲族葛依克勒氏于此居住,以“操罗子”捕鱼,故得名“敖其”。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清末,划归桦川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桦川县安业区。东北沦陷后期,设永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永安区,1951年改为第八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永安乡。1957年11月,划归佳木斯市管辖,翌年9月与大来等乡合并成立跃进人民公社。1961年8月,将跃进公社划分为大来、永安两个公社。1962年9月,将永安公社机关移至敖其村。1964年6月,决定划归桦川县管辖,1968年9月正式移交桦川县,1972年又划回佳木斯市郊区管辖。 1982年以驻地村名更名为敖其公社。1984年2月,将敖其公社划分为敖其、群胜两个乡。1985年8月,将敖其乡改设敖其镇。 乡镇状况敖其镇辖境地处半山区。全镇总面积37.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7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和蔬菜。镇办工业有纸箱厂、造纸厂、食品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5600万元。全镇共辖敖其、永安、仁和、玉兴、玉太、兴龙、兴川、兴利、长青、长寿、兴旺等11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14人;满、赫哲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 赫哲族主要居住在敖其村,有人口210多人。镇政府驻地敖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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