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诚 |
释义 | 1916年出生在台湾省台南市,卒年不详,原名杨继诚。历任团中央学工部副部长,国际学联副主席,中国学生代表团团长,西华大学前身-----农业机械学院首任副院长(当时院长是苏联人,实际由杨诚领导工作,) 1.西华大学(四川农业机械学院)奠基人(战争时期 解放初期 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时期 社会评价) 3.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基本信息 学历 研究领域 曾经讲授过的课程 出版文献 2008年即将出版的研究成果 学术经历 发表文章) 1.西华大学(四川农业机械学院)奠基人战争时期杨诚同志是西华大学的前生——四川农业机械学院的首任院长。他原名杨继诚, 1916年出生在台湾省台南市,1917年随母去印尼中爪哇日惹市与父亲团聚,1928年毕业于日惹中华小学。三十年代,他怀着赤子之心由印尼回到祖国,先后就读于厦门集美学校和北平大学。在北平大学期间,积极参加一二·九运动,并于1936年初参加了由党领导的民族先锋队(简称民先队),担任过分队长和区队宣传干部。1937年7月7日抗战爆发后到延安,在中央青委安吴青训班担任队指导员,干部队(政治处)主任和“泽东青年干部学校”指导员兼中国问题教员。1942年7月调中央海外研究工作班印尼组学习,并兼延安华侨联合会主任。1944年6月到中央军委编译局外语学校英文系学习,并任班长和系党支部书记。1946年2月调北平军调处执行部代表团工作,先后在保定小组、泊头小组、香河小组及交通处任英语翻译。1947年随代表团撤回延安,到中央青委负责筹建中央团校。1948年7月被借调到华北军政大学任台湾队政委,对此叶剑英同志曾有高度评价:“杨诚同志在军大帮忙数月,给台湾队今后学习建立了初步基础,我们深为感激。”同年12月杨诚到中央团校任教育处副主任。1949年1月,随中央团校进入天津,参加接管城市的工作,同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举行第一次全团代表大会,杨诚当选为团中央候补委员,1950年6月,任团中央学生工作部副部长。7月,任中国学生代表团团长,去捷克布拉格参加世界学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国际学联副主席。 解放初期1952年,国家为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组织上决定调杨诚到第二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局工作,并拟任他为副局长,但他为更快地熟悉和掌握航空工业方面的业务知识,积极要求先到基层锻炼,组织上为培养造就人才,同意他的诚恳请求,批准他到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任第一副厂长,后又任厂长。1958年11月,中央决定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负责成套包建成都航空发动机制造厂(即420厂),任命杨诚为厂长,他坚决执行党的决定,由沈阳到成都,依靠广大工人和技术人员于1959年使成都航空发动机制造厂迅速投产,为我国航空工业作出了贡献。 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时期1960年初,四川省委为贯彻1958年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决定筹建四川农业机械学院,同年3月,省委批准省高教局和农机厅报送的筹建四川农业机械学院的方案。农业机械部征得国务院文教办和教育部的同意,于5月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筹建四川农机学院的具体意见。1960年,杨诚因受其妹杨玉华“案件”的牵连(此案已于1978年平反),被调离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同年6月被任命为四川农机学院主持全面工作的首任副院长,开始了四川农机学院的创建工作。 当时,国家正处在国民经济最困难的时期,经费、物资奇缺,而筹建中的四川农机学院连校址都还没有。尽管这样,为加快学院的创建,先接收了当年高等院校毕业的一部分学生作为教师,实行边建校边招生的方针,于1960年8月招收第一批两个本科专业(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300名学生,在原重庆的西南农学院借读。同时带领一部分同志寻找学院建校地址,先后奔波于内江、自贡、宜宾、彭县、邛崃、郫县等8个县市。一次从内江到自贡,因找不到交通工具,只好拦下一辆运煤的拖拉机。和大家一齐坐在煤车上,等到了目的地,整个人已变得跟煤一样黑了。还有一次到彭县,天正下着雨,他不顾同志们的劝阻,深一脚浅一脚步行十几里去看地址,弄得一身汗水一身泥,大家都过意不去,他却说这比延安时期好多了。经过多次选择与比较,他向省委建议,将校址选择在郫县四川农业机械化农场和郫县四川农业机械化学校(省级中专校)附近,1961年夏,省委同意将郫县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学校撤消,而将该校地址及房屋建筑移交给四川农机学院(即现在西华大学的校本部)。8月,借读在西南农学院(西南大学)的师生迁回并招收第二批新生,使刚成立的四川农机学院有了安身之处。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中央为渡过国民经济的困难时期,实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方针,对高校特别是部分新建高校则分别进行了关、停、并、转。新成立的农机学院处在风雨飘摇之中,为此杨诚多方奔走于上级各个部门,强调毛主席“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指示,终于将四川农机学院这块牌子保存下来,并从撤并院校中获得部分师资与教学设备。学院建校初期,院级领导班子较长时期只有杨诚一人主持工作(1963年才将原西康省雅安市委书记车守珠调来任党委副书记,1965年将原贵州省委书记赵欲樵调来当党委书记兼院长)面对的问题之多,困难之大,是现在一般人难以想像的,但杨诚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赤胆忠心,艰苦奋斗,身先士卒,起到了一个老革命的模范带头作用,并被选为成都市第二届党代会的代表和四川省第三届人大代表。 社会评价杨诚院长在办学过程中正确执行党的知识份子政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用人之长,不歧视出身不好的知识份子,工作中一视同仁。由于是新创院校,基本上都是青年教师,所以他非常关心年轻教师的成长,帮助他们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凡是新分配来的教职工,他都要亲自谈话,介绍学院发展的前景,鼓励他们安心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由于当时正处在困难时期,大家都吃不饱饭,特别是青年教师,常常都是饥肠辘辘的,因此难免对所谓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当时称为“三面红旗”)发些牢骚,说些不满意的话。对此,他总是作些善意的提醒,从不无限上纲,乱扣帽子。为此他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极大的冲击,以至被迫害致死 【那天辅导员提到杨院长来的,说他很有能力,我们辅导员是退休返聘的,72年就来西华了。。。】 2.原建筑工业部科学院副院长基本信息(1910年—197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建筑工业部科学院副院长(副司局级)。原名庞维昌,别名庞逢五、庞善俊,禹城县(现为禹城市)安仁镇庞桥村人。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农闲经商。1932年6月,考入济南建国中学。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34年至1936年,因身体不好,在家养病。期间,任本村小学教师,向学生传播新思想,课余联系校外青年,进行先进思想教育,发动缺粮吃的农民,在收获季节到地主田间抢收庄稼,深受贫苦农民拥护和爱戴,为地主恶霸所憎恨,名震乡里。 主要事迹1937年“七·七”事变后,积极投身抗日救国运动。同年9月,在自己家中设地下党交通站。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庞桥村第一任党支部书记,后任中共禹城县六区区委书记。1940年,任禹城县抗日民主政府财政科科长。是年底,因县长谭锡三身负重伤,县政府工作由他主持,不久任代理县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主动向上级请求到艰苦的新解放区工作。不久,调任齐禹新解放区办事处主任,后任齐禹县人民政府县长。1947年8月,调到冀鲁豫区党委土地改革工作团,任办公室主任。1948年10月,任菏泽县城关区主任,后任菏泽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蒋介石发动内战,大举进犯解放区。他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领导军民严惩敌特和匪顽,积极开展土改运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开辟和建设新解放区竭尽全力工作,成绩显著。 1950年,任平原省驻京办事处主任。1952年,任平原省办公厅行政处处长。后历任国家建工部行政司副司长,建工部办公厅副主任,建工部科学设计分局副局长、局长。他长期从事后勤管理工作,为国家和人民掌管钱和物,从不多吃多占,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他人,埋头苦干,工作井井有条。为国家管理财物呕心沥血,多次受到建工部的表彰。万里称赞他是“好后勤”,建工部赖际发部长称他是“后勤专家”。期间,北京东郊管庄地区,因社会关系复杂,秩序混乱,国家和人民财产经常受到破坏,群众称“自由王国”。他奉命任管庄机关公管处处长,挖出了犯罪团伙,清出了暗藏的坏分子,并严加惩治,稳定了社会秩序,根治了“自由王国”,受到建工部和北京市市长彭真的表扬,人民日报报道了他治理“自由王国”的经验做法。 1962年,任建工部科学院副院长。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四人帮”一伙的残酷打击和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仍带病致力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工作。1975年病逝于北京。 3.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基本信息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加拿大籍华人、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海外华人代表 (特邀列席)。 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座教授、兼职博导,国家社科重点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及国际刑法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海外客座教授,四川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大学特约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原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联合国附属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学历Ph.D. 哲学博士 (加拿大西蒙菲沙大学犯罪学学院,1996年毕业) LL.M. 法学硕士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1981级,84年毕业,获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上海师范大学政教系专科毕业(1977级) 研究领域联合国刑事司法标准,国际人权法,中外刑事司法比较研究,司法与检察制度,监狱与社区矫正制度,跨国犯罪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金融犯罪与洗钱问题,中国刑事法律(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其改革,澳门法改革问题等 讲授课程和指导研究 曾经讲授过的课程本科生课程: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警察学,犯罪学,中国法概论,比较法学。 硕士生课程: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刑法学,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研究,英美刑法,犯罪学原理,法律英语,刑事司法文献指导阅读。 博士生课程:比较法学,刑事法学专题,联合国刑事司法标准。 已招收并指导的刑法、 刑事诉讼法、 刑事司法等研究方向的博士生8人和硕士生数十人。 具有流利使用中英双语授课能力。 出版文献· 陈光中主编、杨诚、刘玫副主编,《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程序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 卞建林、杨诚主编,《刑事正当程序研究-法理与案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出版。 · 陈光中主编、程味秋、杨诚副主编,《刑事一审程序与人权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 赵秉志、杨诚主编,《金融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 · 陈光中主编、程味秋、杨诚副主编,《审判公正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 程味秋、杨诚、杨宇冠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培训教材 - 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和中国规则》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 陈光中主编、程味秋、杨诚副主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与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 张志辉、杨诚主编,《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 程味秋、杨诚、杨宇冠编,《联合国人权公约和刑事司法文献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 赵秉志、王秀梅译,杨诚审校,《国际刑事法院- 批准实施罗马规约手册》。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 · 王增铎、杨诚等主编,《中加矫正制度比较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 江礼华、杨诚主编,《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 江礼华、杨诚主编,《外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 杨诚、单民主编,《中外刑事公诉制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 陈光中、雷冼、樊崇义、杨诚编,《金融欺诈的预防和控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 宫晓冰主编、杨诚、郑志文副主编,《各国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 卞建林等译、杨诚、卞建林校,《加拿大刑事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陈光中、普瑞方廷主编,樊崇义、卞建林、杨诚副主编,《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其它在中、加、英、美等国发表的各类中英文论文及在联合国等国际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共计一百余种(略),包括: Vincent Yang (杨诚)、Linda Enrichs,“The Professionalism of Judges: Education, Salaries and Career Structure in Asia”,《Global Corruption Report 2007(2007年全球腐败报告)》,pp.48-55,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透明国际) 2007年出版,等。 2008年即将出版的研究成果包括: 赵秉志、杨诚主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法的协调与完善》。 赵秉志、杨诚主编,《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与中国刑事法的协调与完善》。 王钰、王平、杨诚主编,《中加社区矫正概览》。 杨诚、王平主编,《罪犯风险评估—加拿大的视角》。 学术经历1984-1990年:在华东政法学院任教,曾主持创办比较法学研究教学工作,讲授中国刑法学总论、分论和英美刑法学、港澳台法等课程,并实际负责该校《世界法学》双月刊的编辑部工作。 1986年至1987年及1990年:受英国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法学院及沃夫森学院和圣约翰学院等著名院校邀请,作为新中国首位法学界赴英访问学者赴剑桥大学,并在该校和伦敦大学高级法学研究所、利兹大学法学院研究及举办讲座。 1993至1994年:在加拿大西蒙菲沙大学攻读博士期间,兼任加拿大《精神健康与法》杂志副主编,并应邀在西蒙菲沙大学和菲沙河谷大学学院讲授警察学和中国商法等课程。 1995-2007年:任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及中加刑事司法合作项目主任,负责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国际发展署根据中加两国政府协议提供资助的中加刑事司法合作国家级大型系列项目,中方合作机构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国监狱学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司法部及省市司法机关。2004-2007年兼任加拿大律师协会与中国司法部合作开展的中加法律援助和社区法律服务项目的加方高级项目执行顾问。此外,还先后接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美国福特基金会等国际机构以及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和驻华使馆等聘请,作为其专家参与在华法制合作及中加政府间双边人权对话项目。 2002年:被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高专办)高级项目官员,并作为高专办专家协助联合国人权高专罗宾逊夫人等国际要人参与对华人权法制合作项目。 2001至2002年:在澳门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比较法、犯罪学和用英语讲授的中国法概论等课程。 2002-2007年:在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主讲比较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研究、刑事司法研究生指导阅读等课程。指导8位博士生和数十位硕士生。2005年5月至2007年六月任法学院副院长。 1996年后: 在中国先后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海外客座教授、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学院兼职博导和讲座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深圳大学特约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等名誉性聘书,并在这些院校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学院、海南大学、北京警察学院、上海公安学院、广东司法干部管理学院等十多所院校为举办各类讲座。 曾加入的学术团体有: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中国法学会、犯罪学会、英国公立法律教师协会、国际刑法改革协会、美国刑事司法学会、美国犯罪学会、英国犯罪学会及澳门律政学会等。 实务经历:于1985年在上海获律师执业证书,在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兼任律师六年,从事诉讼和非讼业务,曾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和有全国性影响的事件。1987-1990年兼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社长助理和法律顾问,并任研究部主任和要案记者。1995年至1997年兼任美国甘那、何蒂斯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专家,参与重大投资谈判。1991年以来多次作为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确认的专家证人参与难民案件听审。2001年受加拿大移民部指定作为专家证人参加加拿大对中国厦门远华案件嫌疑人赖昌星难民案的审判。2005年后兼任澳门仲裁协会和珠海仲裁协会仲裁员、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媒体报道:接受凤凰卫视、中国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二十一世纪经济导报、新京报、星岛日报、明报、亚洲周刊、以及加拿大中英文报刊和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专访和报道。2006年,被加拿大英文主流报纸《温哥华太阳报》评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具有影响力的百位加拿大华人”之一 发表文章《金融犯罪比较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 。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 《审判公正问题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培训教材 - 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和中国规则》 (合编及参与撰写)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与实施问题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年版。 《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联合国人权公约和刑事司法文献汇编》(合编及参与撰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中加矫正制度比较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中外刑事公诉制度》(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金融欺诈的预防和控制》(合编及参与撰写)。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各国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合编及参与撰写)。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合编及参与撰写)。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相关译著: 《国际刑事法院-批准实施罗马规约手册》。中信出版社2002 年版。 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授人物简介1963年4月生于四川安岳县,1986年7月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先后在四川统计学校、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执教《公关策划》、《秘书实务》、《传播学》、《应用写作》、《政府信息管理》、《地方政府学》等课程,从事公文处理、信息传播、公共政策等方面的研究。 学术成就主编《秘书》、《电子政务》、《职业汉语实训》,副主编《协调与公关艺术》、《大众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实用语文》,参编《秘书工作实务》、《统计应用写作》、《经济写作》、《市场调查与预测》等书籍,在《理论探索》、《理论导刊》、《行政论坛》、《情报杂志》、《现代情报》、《图书与情报》、《中国统计》、《档案管理》、《兰台世界》等发表论文60余篇。 人物获奖曾获首届中国当代秘书突出贡献奖、中国乡土文学奖、全国小小说征文奖。 05.著名油画家1.简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广西美术家协会理事、漓江画派促进会常务理事。现为广西美术出版社副编审。 2.作品年鉴1997年,油画作品《较量》荣获第四届广西体育美术作品展览二等奖。 1997年,水彩作品《南山秋色》入选广西水彩·粉画展览,并荣获三等奖。 1997年,油画作品《螳螂搏蝉》参加“走向新世纪——中国青年油画展”。 1998年,油画作品《一方水土》参加“98北京中国美术年——当代中国山水画·油画风景展”。 1999年,油画作品《共和国的骄傲》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迎美术作品展览”一等奖。 1999年,油画作品《净土》入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第九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2001年,油画作品《百色革命老区——天生桥右江·平果铝》荣获“庆祝建党80周年广西美术精品展”二等奖。 2002年,油画作品《林间小憩》参加“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0周年广西美术作品展(全国美展广西展区)”荣获一等奖。 2003年,油画作品《亚热带》入选“第二届中国西部大地情——全国山水·风景画作品展”。 2003年,油画作品《苏铁古树之一——古魂》、《苏铁古树之二——灿烂》入选“携手新世纪——第三届中国油画展”。 2003年,油画作品《苏铁古树之一——古魂》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七次新人新作展”。 2004年,油画作品《棕榈树》参加“西部大地情画展”。 2004年,油画作品《南方风景·棕榈之一》入选“中国美术出版界美术家作品展”。 2004年,油画作品《山行》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广西美术作品展”二等奖。 2005年,油画作品《池塘边》入选“自然与人——第二届当代中国山水画·油画风景展”。 2006年,油画作品《开发中的南宁琅东十组》入选“精神与品格——中国当代写实油画研究展”。 2006年,油画作品《开发中的南宁琅东十组》入选“2006北京·广西文化舟·魅力广西——美术精品展”。 2006年,油画作品《山塘野趣》入选“‘风景·风情’全国小幅油画展”并获优秀奖。 2008年油画作品《达布笼寺写生》参加“中国油画写生作品汇展”、油画作品《废弃的采石场》参加“拓展与融合——中国当代油画研究展”。2008年参加中国油画家赴秦皇岛写生活动,参加中国油画家赴柬埔寨吴哥写生活动。 杨诚 律师个人简介杨诚,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民主人士,具备工程师职称,从事律师职业十年,曾兼任电大刑法学讲师,具有深厚的诉讼实践经验,担任过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的法律顾问,是学习型、实践性律师,著有《法律顾问事务》。 人物业绩擅长房地产开发、施工建设法务,在经济、民事诉讼、刑事辩护方面有较强能力,主张法律实用,信仰佛教,以儒家训导处世,现为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民盟厦门市法制委员会委员。 服务范围:常年法律顾问;诉讼及仲裁;刑事辩护;律师函告;资信调查;律师见证;商务谈判;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公司管理规划;金融法务。 少华中学学生基本信息:2008至2011年6月,就读于陕西省渭南市华县的少华中学的初一一班,初二九班,初三十班。优秀的共青团团员。性别男,职业 学生。年龄15岁 个人简介可爱中带点羞涩,帅气的外表下其实是一颗温柔的心,很聪明。认真学习,积极进取。该生学习成绩优异,日常表现突出,在学习生活中认真勤奋,刻苦努力,在校园生活中,团结同学,勤劳务实,为班级发展和安定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思想上要求先进,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在每次的团体活动中,都积极参与,努力为班级争光。在学生中,该生有很高的威信,在同学有困难的情况下,热心为同学服务解决,是同学的知心人,老师的好助手。俊秀才子定成大业,祝一帆风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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