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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延边大学艺术学院紫丁香文学社
释义

艺苑之芳——紫丁香文学社从属于延边大学艺术学院,2009年归于延边大学美术学院。 如果你有机会去美丽的艺术学院去转转,你一定会在正门看到一个绿色的屏风——那是一个圆形的花坛。郁郁葱葱的几棵花树含蓄的遮掩着古色古香的美术楼,对,那就是我们学院的紫丁香花。每到春始风柔的时候,香飘满苑,清新淡雅,令人心怡。

发展历程

是的,我们的紫丁香文学社是在1998年的春天;在现任学院团委书记陈艳玲老师的栽培下,由美术系王蒙同学组织创建的。

七年来,紫丁香文学社在老师和历届成员的精心呵护下,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我院社团的佼佼者,她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管理规定,有具体的活动范围及会员要求,她的组织机构健全(现有四部一处,即秘书处、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漫画部)现拥有成员50多名,举办了大量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参与学生广泛,在学院中有很大的影响力,紫丁香文学社,自撰、自编的集文艺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紫丁香》文学杂志,自98年春第一版至今已有13期。

举办的活动

紫丁香社团历年举办的文艺活动,包括主持人大赛、文艺晚会、书法比赛、征文比赛、漫画展等等,其中以歌友会和漫画展最具有特色,例如2002年6月份的“爱心接力工程”倡议文艺晚会是为赞助一名贫困的史学女孩而特别举办的。2002年13月份的同一首歌文艺晚会是为迎接“国评专家组”的评审工作,同时为庆祝母校校庆45周年。而2003年11月份的延吉交通之声走进延边大学艺术学院,歌友会是应广播电台的邀请而特别举办的,该晚会采取现场直播,把社会活动带到校园中,也把校园文化通过电波传向千家万户,受到很大的反响,2004年12月与学院篮球协会、排球协会联合举办的“初冬之夏”文艺晚会,是为加强社团间合作而特别准备的,各社团节目争奇斗艳,表演非常精彩。

而每年定期举办的漫画展完全是我们漫画部自己创作的作品,受到了一致的好评。

我们还于2004年10月开始了网站建设,把紫丁香文学社推向社会没,让更多的人了解艺术学院,了解紫丁香,还通过网络方式加强与其他院校社团的联系,网站建设已经初有规模。

所获殊荣

2005年紫丁香文学社被延边大学评为“十佳精品社团”

以上是紫丁香文学社的具体情况,当然,其中也存在着许多不足,还需我们进一步完善,紫丁香文学社始终根植校园,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而不断的努力没,希望大家支持我们!

章程

延边大学艺术学院

紫丁香文学社

章 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学艺术类文章撰写的各项工作的交流和发展,提高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学生文化素质和文学修养,同时也使得学院的宣传力度大大提高,因此成立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学生漫画协会。

第二条: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学生漫画协会是以纯粹的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和较为严格的唯物主义哲学理论为指导思想。认真领会校、院各级党委,团委以及学工办的正确指导,以传达的精神为纲领来运行本社团。

第三条:凡是热中于艺术学院学生紫丁香文学社建设,有良好的文化基础或极为独特的文学创作意思路,并有兴趣全面发展的艺术学院在校、在籍生,以及承认紫丁香文学社会章程的,履行本协会会员义务者皆可参加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学生紫丁香文学社。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秘书长、副团长职责

第四条: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学生紫丁香文学社设社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编辑助理一名,以民主选举的形式或任命形式产生,并经院团委上报院党委批准确定方可上任,每位社团干部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召开社团会议选出下任干部并向老师递交换届申请。

第五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负责社团内部的常规性日常工作,主持每次例会,活动经费的运用是否得当等事务;设副社长一名,其职责是:把关作品的定量、内容及其他的写作、管理、保存的存档工作,协调好社长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下设三个部,责任编辑部、宣传部、组织部,各设部长一名,各部是本着推陈出新,创意更新的互通原则,共同为搞好本社的创作、编辑工作而耕耘着。各部民主选举产生部长,经由严格考核确定。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七条:本社团本着不旷课,不迟到的学生行为准则来实施协会的各项活动。由会长定期收取稿件、作品,亲自审核其文章的质量,各部还应定期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并在每次工作结束后向秘书处交纳工作总结。

第八条:每次作品进行出版时必须在本社团进行例会,共同阅览欣赏,经举手表决后,经由院团委严格审核后方可出版,目的是为严格贯彻落实全员育人的有关精神。

第四章团长工作职责

第九条:社长有权力和义务召集例会,讨论本社团重大问题,向各位委员布置工作任务,并制定期限实施完成。

第十条:会长有权利和义务号召本协会各人员紧密团结,搞好工作,并把协会各项工作搞好。

第五章会员权利及义务

第十一条:持有艺术学院紫丁香文学社成员证的会员,可在校、院范围内进行有条理的活动,还可以和其他院校进行正常的互通活动,活动时本协会人员皆可参加。

第十二条:全体会员有权利和义务在协会内进行机构人员的工作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利对社长、秘书长、副社长,各部部长的工作质量、态度持有保留意见,并提出置疑,以及以正当的理由要求审核其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协会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对本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提出置疑,并以正当理由要求解答和修改。

第十五条:全体会员必须尽服从领导的义务,听从分配,严格遵守社内章程,严格执行章程的每一项要求。

第十六条:热爱本文学社,时刻维护本文学社的利益和荣誉。

第十七条: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积极交稿,多出精品利作。

第十八条: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提高写作技术及协作创意,拓宽思路,集思广益;使精品层出不穷。

第十九条:坚决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不举重吸烟酗酒,及不必要的滋事活动。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禁忌违法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为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实施能早日完善,会员有义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公开以备日后更好的实施。

社团委员会

紫丁香文学社

历代社长

(截止至2009年,2-5届社长资料已丢失):

1王蒙

王光瑞

刘传富

6李海宁

7刘洋

8张明

9安雷

10李新龙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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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