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盐城高新技术创业园 |
释义 | 简介盐城高新技术创业园由盐城市科技局、盐城经济开发区共同出资组建。创业园亦称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非盈利服务机构。创业园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免费或廉价的物理空间、科技项目资金扶持等各种有效支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的高新技术成果到创业园实现产业化,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为盐城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推动盐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创业园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开园,占地面积83亩,建十幢孵化用房和一幢综合服务楼,孵化面积26000平方米,被盐城市政府列为2004年八类“十大重点工程”,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科技服务中心”,被省发改委认定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科技服务业)。 创业园建立了精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对入园企业实行服务承诺制度,推行“一站式”全程服务。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其它相关手续;协助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新产品的认定、产品鉴定与成果的申报;协助认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协助落实优惠政策的兑现;协助企业策划和营销活动;协助企业技术攻关、人才招聘及培训;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快速成型和加工中心服务;提供融资、法律服务和财务咨询、代理服务;提供集中化电子商务和物业管理服务。 目前入园企业已达28家,涉及软件开发、新材料、电子及自动化、能源、纺织、汽车零部件、汽保设备、生物制药等高科技项目。2005年园区产值1.2亿元,上缴税收450多万元,出口创汇1100多万元,新增就业700余人,科技孵化作用初步显现。创业园已经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成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展示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 创业园是希望的热土,高新企业的摇篮。我们将用3年时间,具备接纳入孵企业40家的能力,年产值超5亿元,每年毕业企业35家(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5家),为盐城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盐城市高新技术创业园招商指南 前 言盐城市高新技术创业园是盐城市人民政府兴办的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非盈利服务机构,通过提供政策优惠、免费物理空间、项目扶持等各种有效的支持和服务,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的高新技术成果到创业园实现产业化,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推动盐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业园占地百亩,位于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内,地理位置优越,距市中心5公里,距盐城机场8公里,离宁靖盐高速公路6公里,204国道、串场河、通榆运河、新长铁路分布园区两侧,海、陆、空交通十分便捷。创业园投巨资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2万6千平方米的孵化用房已竣工,并实现了“六通一平”,具备了企业入驻的必备条件。盐城市科技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盐城市财政局联合组建了盐城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建立了精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的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公司对进园单位实行服务承诺制度,推行“一站式”全程服务。 盐城市高新技术创业园是希望的热土,高新企业的摇篮,有识之士理想的选择。创业园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和科研人员莅临考察洽谈,投资创业,共求发展。 一、盐城概况盐城市是江苏省的省辖市,下辖七县二区,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人口800万。地处苏北平原中部,位于东经119°27′至120°54′,北纬32°34′至34°28′,东临黄海,西连淮安,南邻南通,北接连云港。盐城属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3.7°C至14.4°C,年平均无霜期209—218天,年平均降水量900mm—1066mm,海岸线长达583公里,占江苏省的56%,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盐城被誉为“黄海明珠”。 二、交通优势航空:盐城机场系国家支线民航站,可起降波音737等大型客机,现已开通盐城至北京、广州、厦门、上海、徐州等航线。 铁路:新(沂)—长(兴)铁路北与陇海线相接,南与沪宁、宣杭线相连,贯穿开发区境内,设有二级货运站。 公路: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2000公里,204国道、宁靖盐高速公路形成了南下宁沪杭、北上京津鲁的快速通道。园区与上海、南京的车程为3个小时。 港口:盐城市内河航道纵横交错,西接京杭大运河,南连长江黄金水道。沿海射阳港、响水港、滨海港、大丰港已建成千吨级码头9个,年吞吐量达1100万吨。射阳港作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已开通韩国、日本国际航线,并开通了连云港—射阳港—上海港内专线。正在扩建中的大丰港将成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盐城开发区距上述港口仅为60公里,且区内建有海关快速通关点,实行“就地封关、一票到底”。 三、配套优势1、区内道路畅通。区内道路总长30公里,主干道宽50米,支路宽25米。 2、供电稳定充足。区内电力供应来自华东一级电网,可满足各类工业项目用电需求。 3、给排水系统完善。区内供水水源来自市自来厂,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将由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负责集中处理。 4、供热系统完备。区内热电厂为进区各类企业集中供热。 5、人居环境优美。开发区现已有20万平方米的经济房、公寓、别墅可供投资者选择,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区内有1所医院,5所中小学校,为投资者解决就医、子女入学等后顾之忧。 6、人力资源充足。盐城人杰地灵、社会稳定、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素质较高,基础教育发达,职业技术教育覆盖面广,高等院校已具规模,为盐城培养了大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大学生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5%,专业技术人员占产业工人的比例达到23%。适龄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资源成本与苏南、上海比较,相对低廉。 四、服务内容1、免费提供研究、试验和生产用房; 2、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的各类项目资金; 3、协助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和其它相关手续; 4、提供大型通用仪器设备、快速成型和加工中心服务; 5、提供集中化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 6、协助企业策划产品营销活动; 7、协助办理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产品鉴定与成果的申报; 8、协助认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相关的各类科技项目申报; 9、协助办理相关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 10、协助企业人才招聘及其它服务。 五、入驻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的科技型经济实体。做到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高科技创业者,以科技人员为主创办的各类高科技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各类高科技企业、具有发展前景刚起步的科技型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咨询、投资的中介服务机构; 3、新办或技工贸总收入在50万元以下,运行不到两年的企业; 4、产品具有技术水平高,行业成长性较好,市场潜力大; 5、无环境污染,不得违反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6、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 ① 新材料、新能源; ② 生化技术及新医药; ③ 软件开发、信息产业; ④ 光机电一体化; ⑤ 节能环保。 7、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进驻程序1、入孵企业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入驻申请表; (2)、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 (3)、提供相应项目专利、科技成果权属证明; (4)、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资料。 2、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根据入孵企业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产品技术的先进性、经济效益、市场前景进行评估,然后由公司董事会认定。 3、科技企业园有限公司与被批准入孵的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和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并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七、优惠政策1、企事业单位、海外留学人员、海内外专家及科技人员带科技成果和资金来创业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放宽对企业注册资本的限制,允许所设立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各投资人其前期出资额达到认缴额10%以上(但前期总的出资额最低不少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全部到位。 2、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办企业。以其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额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35%,对比例超过35%且作价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投资各方约定,并经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3、根据实际需要,租用创业园的生产、科研用房,房租实行三免两减半。 4、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切块设立“种子资金”,根据扶优扶新的原则,对重大高新技术的研发孵化项目给予研发资金的扶持。 5、外地科技人员、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可免费办理本人、配偶、子女及相关人员到我市入户,免交城市建设费,子女入学给予择校照顾等。 6、外地科技人员、留学人员向创业园内企业以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取、作价入股等形式转让的科技成果,项目实施后可从年缴纳的地方性税收返还中,按10%—20%的比例奖励成果拥有者。 7、自主开发(含二次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可在该项目投产后3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奖励。采用股份制形式的企业实施转化的,可从其实施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按一定比例奖股,受奖励人依据所持股份分享收益。 8、3年内对增值税中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根据征收凭证所注日3月内兑现征后补贴部分。 9、入园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七年减半征收或返还50%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减半征收或返还50%企业所得税的期限再延长三年。 10、凡在创业园孵化的产品,属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类别,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带动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5年内除必须上交国家增值税以外,免收或先征后补贴地方性收费,先征后补贴地方性税收,现征后补贴部分根据征税凭证所注日3月内由财政兑现。 11、高等院校、科技机构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其技术成果转让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免征所得税。上述技术成果转让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经税务部门批准,按有关政策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超过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技术成果转让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2、创业园集中各种减免税费的10%纳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资金。进入创业园的企业优先享有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资金扶持。 13、依据国家信贷政策,各银行对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成果转化项目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14、凡进园企业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省高新技术产品、技改项目等,同样享受政府配套贴息。 15、对有些高新技术产品,需市级政府定价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根据实行情况,可在定价上给予支持;需上级审批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要求,积极申报。 16、上述优惠政策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结束语盐城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将以便捷的交通、良好的设施、优惠的政策、优质高效的服务为进园单位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我们深信:通过创业园与创业者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使“盐城高新技术创业园”有一个辉煌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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