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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寻乌县财政局
释义

寻乌县财政局简介

江西东南边陲的寻乌县财政局,作为县府财政的分配、调节、监督职能部门,迄今已有74年的历史。1929年,县国民政府首次在县府设置财政局,尔后,又相继更名为县财务委员会和县府第二科(财政科)。新中国建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在县人民政府设置财政科,1956年8月才设置财政局。1968年至1973年,因“文化大革命”,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几家几经分合,1973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设立财政局至今,财政机构设置一直稳定未变,县财政局始终担负着国家财政职能。

财政局风貌

寻乌县财政局目前在县政府办公大楼四楼办公。2003年初,占地6.2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楼高10层,集财政办公和农税办税大厅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的寻乌县财政大楼已破土动工。该财政大楼建成后,将是江西南大门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组织及人员结构

寻乌县财政局下设乡镇财政所15个。内设办公室、财务股、预算股、农业财务股、企业财务股、文教行政财务股、社会保障股、监督股、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住房资金管理所、会计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局、农税征收管理局、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等十余个办事机构。目前,该局员工149名,其中乡镇财政所59名,局机关61名,委派会计29名。员工中,共产党员56名,占全体员工的37.6%;共青团员14名,占9.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53名,占35.6%;中专文化的33名,占22.2%;高中文化的50名,占33.6%;初中文化的12名,占8.l%。具有专业技术称职的56名,占37.6%,其中中级职称4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2人。

荣誉奖励

近些年来,财政局集体先后荣获全市“第一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农税工作综合评比先进单位”。全县“第一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县直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创建一个文明单位一等奖”、“县直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办好一个实体一等奖”、“向上争取财政项目资金第一名”、“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财政局干部也多次被授予“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所撰写的论文多篇(次)入选全国性财政丛书。

内设机构

1、秘书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局有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接待、信访、保密、调研、宣传、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局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会提案;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2、财务股

负责单位财务会计核算,进行资产登记、清查;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做好工资及福利的发放。

3、预算股

研究制定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预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全县年度决算;管理预算内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的有关结算事宜;编制国债还本付息计划;汇总、审查、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拟定全县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拟定和审核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牵头管理罚没收入,监督罚没票据的使用;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及与审计的协调工作;负责执行税收政策和财税法规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4、行政政法股

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分管行政部门、公检法部门、武警部队和社会团体的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统发工资工作。

负责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分管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的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参与产权处置管理工作。

5、农业股

分管县级农口部门预算经费和支农资金;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防灾资金;负责监管县属农业企业财务;拟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6、社保股

分管县级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预算经费和专项 ;专项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县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7、工资股

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和拨付;制订有关工资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人员工资财政供养个人经费预算及追加。

8、国库股

负责预算执行和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本级财政的银行开户;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逐步建立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9、经建股

分管对口部门的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参与县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债转贷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负责管理国家粮食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交通、公路部门财务监管工作;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改革;拟订并监督执行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县属控投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办理按政策规定的企业退税业务;负责国有资产效绩评价工作。

10、信息中心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县财政局机关局域网,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计算机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财政系统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和协调。

下属单位

1、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拟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政纪律案件;负责财政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2、会计中心

管理全县会计委派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档案管理工作。

3、乡镇财政管理局

宣传和贯彻执行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农业税收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征管办法;管理全县农业税收的征收工作;参与拟订农业税收法规和制度的实施办法;监督农业两税票据的使用;负责农业两税减免的有关事宜。

4、国有资产管理局

参与制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国有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参与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拟订和执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为编制市级预算提供信息数据支持;组织协调公共资源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拟订和执行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5、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拟定全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牵头组织“收支两条线”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监督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使用;拟订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督收入分配,监管彩票市场;负责水利建设资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政策性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或报批、标准审核、制度和政策的制订及调整审批工作。

6、政府采购办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制度。

7、住房资金管理所

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县级政府住房基金,对各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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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