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学位 |
释义 |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 。 起源于欧洲中世纪。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基本信息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博士是学位的最高一级。在我国“博士后”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不是学位。 详细释义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高等学校毕业生,成绩优良,且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符合上述条件所授予的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了“博士学历”。 学位分类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硕士、博士3个等级。 学士学士,初级学位。通常由高等学校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 ,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硕士硕士,第二级学位。通常在获得最初一级学士学位后,再修读1~3年方可获得。一些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获得博士学位的一种过渡学位。中国学位条例把硕士列为独立的一级学位,既要求读课程,又要求做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即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者。 博士博士,通常是最高一级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者,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即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者。 学位演变中国的学位制,表面说来是近代才开始建立的,但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已有类似今日学位制的涵义。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正式设进士科,实行以策取士,这是科举取士的开始。唐代的科举制度已经比较完备,而且科目繁多,武则天统治时期已有殿试。宋代大体沿用唐制,而考取最多者为进士科。由“道”(当时行政区划的名称)考试及格者称“贡士”和“举人”,送中央礼部考试,及格者称“进士”,明代科举制度尤为完备,省试取中者称“举人”;殿试取中者称“进士”,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但现代所说的状元指的是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数第一名,而不是国家级的第一名,这和古代状元指的是国家级的第一名非常不同。 清代科举制度与明代大致相同。中国引进西方学位制始于20世纪30年代。1935年4月,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仿效英美等国的学位体制,制定并颁布了《学位授予法》,但由于蒋介石国民党不断发动内战等因由,如红军被迫第四次反围剿,学位制并未能全部实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曾先后三次拟实施学位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也一直未能真正实行。1949年之后到1981年前, 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只有学历,没有学位。学历一般指某人具有什么学历,是指某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1949年到1981年前中国大陆的学历和1981年后出现的学位的地位是相近的。1966年文化大革命一开始,高考就都取消了,但部分大学还有招生,进入大学读书的称为工农兵学员,1966年以后,由于大部分的大学停止招生,所有干部子弟也都去做了工、农、兵,因此也都具备了工农兵大学生的资格。但是很快,干部子弟就又占了新生的多数。 1971年高等学校逐步举办试办班,恢复招生。招收的新生初中毕业即可,但须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废除招生考试,改为“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工农兵大学生由此出现。原因是,直到1971年,大学才重新正式开始招生,主要问题是在经历了这样一场动乱后如何招生。由于毛泽东坚决反对高考,中国又恢复了唐以前的推荐制度。大学新生直接从工人、农民和士兵中推荐产生,而不是通过高考。报名者必须当过三年以上工人、农民或士兵。这就是“工农兵大学生”的由来。进入七十年代,根据毛泽东“大学还是要办的,但学制要缩短”(这段话被称为“七二一指示”)的指示,大部分高校开始陆续正式恢复招收新生。不过招收新生的办法有了本质的变化,这就是取消了全国统一高考,直接从工人、农民(主要是插队或回乡知青,也有少数劳动模范)、解放军或生产建设兵团中,选拔优秀的青年,直接进入大学学习。 七零年以后,走后门兴起,选拔优秀青年的工作受到严重干扰,选拔成了形式。他们在进入大学之前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六六届高中毕业生,也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他们的任务是:上大学,管理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学制缩短到两年到三年,大学进修班学制为一年。教材、教学教法都按照“教育要革命”的思想进行了重大变动。从1970年开始正式开始招生,到1976年结束,1977年后又恢复高考。这些大学生,被统称为“工农兵学员”。在1970年,只有不到1%的中国人受过高等教育,而大学的录取名额在中国许多地方不到适龄青年千分之一。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推荐过程由于裙带关系而腐败变质。 1970年代,百分之七十通过推荐上大学的学生是干部子女或者有政治背景。同时,本科学制从四年缩短到两三年。由于新生的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教授抱怨说一些大学生的水平还不如高中生。 据不完全统计: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大学停止招生。到1977年恢复高考,全国各高等院校共招收94万名基于推荐制的工农兵学员。1993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文件规定,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国家承认为‘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推行的三级学位制,并从198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1982年6月我国的首批博士产生。至此,我国的学位制度才全面趋于完善和成熟。 学位历史中国学位制中国的学位制,严格说来是近代才开始建立的,但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已有类似今日学位制的涵义。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正式设进士科,实行以策取士,这是科举取士的开始。唐代的科举制度已经比较完备﹐而且科目繁多,武则天统治时期已有殿试。宋代大体沿用唐制,以明经﹑进士两科为最普遍,而考取最多者为进士科。由“道”(当时行政区划的名称)考试及格者称“贡士”和“举人”,送中央礼部考试﹐及格者称“进士”,明代科举制度尤为完备,省试取中者称“举人”;殿试取中者称“进士”,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清代科举制度与此大致相同。 外国学位制在国外,学位制度是从中世纪开始出现的。它的历史是和文凭﹑证书密切联系的。 埃及的埃尔-艾扎学校(Al-Azhar)和摩洛哥的艾尔-夸拉维因学校(Al-Qarawjyin)都曾向毕业生授予过一种ijazah(伊斯兰世界的任教证明)。欧洲中世纪大学对符合教师条件的人加以认可,由基督教教会当局批准,授予硕士学位。这种学位仅仅是“教师”的代名词。1180年后,法国巴黎大学授予了第一批神学方面的博士学位。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有很多国家建立了学位制度,但在近几十年学位制度才得到迅速发展和进一步完善。 世界上第一批大学诞生于12世纪或13世纪的欧洲。当时,在大学里担任教师的必须是具有一定资历而且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人。 在大学里,只有那些在3至4年时间内完成3门学科(即语法、逻辑、修辞)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且通过了相关考试的人才能被授予bachelor学位。当时所谓的“学位”仅仅是成为一名完全合格的大学教师的一个步骤或条件。这从英语单词“graduate”(毕业,研究生)源于拉丁语中的词汇“gradus”(即英语单词“step”,步骤)也可见一斑。 今天,“master”(硕士)、“doctor”(博士)和“professor”(教授)这些代表学位与头衔的称谓表示了一个人在学术领域内取得的地位或成就的不同,但在中世纪的欧洲,这些术语所代表的含义并无明显的差别。 学位的由来中国引进西方学位制始于20世纪30年代。1935年4月,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仿效英美等国的学位体制,制定并颁布了《学位授予法》,但并未能全部实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曾先后三次拟实施学位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也一直未能真正实行。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推行的三级学位制,并从198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1982年6月我国的首批博士学位产生。至此,我国的学位制度才全面趋于完善和成熟。 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是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 获得学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成绩达到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授与并得到国家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 比如你在一个大学修完该修的学分,所有成绩及格,你就可以拿到该学校的毕业证。但是学位证是在所有成绩的及格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都会要求学分绩点达到2.0(通常即加权平均分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否则只能拿到毕业证。 有些学校有特别要求,比如若出现考试作弊的行为,毕业时只能拿到毕业证,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目前我国大学的学位证书已不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挂钩。若干年前很多学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否则毕业时拿不到学位证书,但该限制已经在最近几年中陆续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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