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宣汉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宣汉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现有在职职工166人,内设办公室、人教股、计财股、监察室、综合股、征管股、法规股、机关党办、信息中心等9个股室,下辖稽查局、直属税务所、城区税务所、君塘税务所(负责房地产税征收)、车船税务所、个体税务所、东乡税务所、双河税务所、南坝税务所、樊哙税务所、天生税务所、胡家税务所等12个基层单位。 机构荣誉十六年来,该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中心开展工作,税收规模从成立之初的1475万元跃升至2009年的29194万元。2009年在全市7个县(市、区)中收入总量名列第四,收入增幅排名第一;在全省59个扩权试点县中收入总量和收入增幅均排名第十四。2009年度被县委、政府授予“财税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奖”,“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等荣誉。十余年来,先后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行业”,县局党组被县委表彰为“四好班子”,县局机关党支部被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窗口”,县局机关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006年又成功创建成“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和“档案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 机构设置1.办公室 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收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地方税收政务调查研究;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基建、办公现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2.综合税收管理股 负责地方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基金(附加、费)的征收(征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基金(附加、费)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基金(附加、费)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3.法制股 负责综合性税政调查研究和综合性税收政策业务的协调、会办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地方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4.征收管理股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的征收管理和房地产税收的管理工作;拟订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具体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和处理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参与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政策调研,地方税务登记、地方税收发票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5.计划财务股(信息中心) 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和国家金库条例,管理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汇总分析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编制、分配地方税收计划;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检查落实地方税收计划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组织实施系统内部审计;审核编制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清理欠税;管理地方税收票证;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议和管理。 信息中心: 主管全县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管理;为全县地税系统各种系统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网络安全,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6.人事教育股 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7.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参与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的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8.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下设机构稽查局: 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专项检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稽查选案,违章教育辅导和补税罚款工作,负责与公、检、法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直属税务所: 负责全县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中石油、中石化等重大工程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车船税务所: 负责全县车辆、船舶的税收征管工作; 个体税务所: 负责东乡镇城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城区税务所: 负责东乡镇城区范围内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工作;受理纳税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征收及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汇总和入库;普通发票的领取、发售、停供、验旧、交旧、挂失、缴销管理;编制发票报表;代开发票的管理,兑付有奖发票中奖;受理税收政策咨询和办税业务咨询。。 东乡税务所: 负责东乡、君塘、明月、红岭、清溪、柳池等6个乡镇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南坝税务所: 负责南坝、下八、上峡、凉风、塔河、天台、五宝、茶河、峰城、桃花、观山、南坪、凤林、黄石等14个乡镇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天生税务所: 负责天生、七里、柏树、庙安、天宝、东林、芭蕉、三河等8个乡镇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樊哙税务所: 负责樊哙、三墩、渡口、龙泉、漆树、土黄、华景、白马、漆碑等9个乡镇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胡家税务所: 负责胡家、毛坝、红峰、凤鸣、花池、土主、双河、大成、隘口、马渡、庆云、新华、厂溪、黄金、石铁、普光、老君等17个乡镇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领导信息宣汉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彬 宣汉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昌轩 宣汉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守政 宣汉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小安 宣汉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中华 宣汉地税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胡曾琼 宣汉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曾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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